Home Issues Past Issues MCS 1994 Issue 2 经济转轨期政府的双重职责
经济转轨期政府的双重职责

一. 引 言
二. 两难的困境
三. 转型期政府的双重职责
四. 结论

一. 引 言

    从太平洋西海岸,越过辽阔的西伯利亚和乌拉尔山脉,直到中欧诸国的边界,将近三十个国家(前苏联分裂为15个独立国家,捷克斯洛伐克和南斯拉也已分裂)正在由中央指令性计划经济体制走向市场经济体系。在二十世纪即将结束之际,这场改革的意义是不可低估的。如果说,从市场经济体制强制性地过渡到中央指令性计划体制已有先例,则从后者重返前者是史无前例的。如果这场改革以成功结尾,那么人类在二十世纪的前途无疑将光明得多。但是,如果这场转变以失败、混乱告终,则会给二十一世纪人类的命运抹上一层浓厚的阴影。 

    这场转轨的基本方向已经确定。那就是市场经济将取代计划机制承担资源配置的主要工作,让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来传递生产和消费的信息,来配置资源、协调生产,来惩罚懒怠、奖励勤劳,来自动完成收入的分配和财富的积累。过去这些国家中,政府无处不在、无孔不入、无事不管的形像今后要大大改变。要由到处见到政府的影子逐渐变到政府退出经济活动的领域。即为了使看不见的手起越来越大的作用,政府在这些国家中传统的作用必须逐渐缩小。换句话说,一只看不见的手,应由一个看不见的政府配合,才能真正起到资源配置的优化。 

    可是,这种看不见的手与看不见的政府的结合,虽然作为改革的最终目标是正确的,但是在转轨时期,即从中央指令性计划体制向市场体制过渡时期,政府是马上全面撤退,躲进幕后,还是继续承担生产的协调,同时积极催化市场的延长和成熟,成为争论的焦点。这场争论实质上在更深的层面也反映了在市场机制和计划机制的竞争以计划机制失败而告终后,在市场体制的内部又出现新的竞争。这就是自由放任式的市场体制与受政府引导的市场体制之间的竞争。这场竞争不仅反映在东亚式的市场经济与欧美式的市场经济对政府作用的不同评价上,也反映在东亚前计划经济与东欧前计划经济对政府作用的分歧上。本文即对这一问题作一初步探讨。 

    以下,在第二节中,笔者讨论这些国家的两难困境。在第三节中,笔者讨论转型期政府的双重职责,重点是讨论走出困境之路。第四节是小结。 

二. 两难的困境 

1. 政府的经典作用 

    政府的经典作用,根据新古典经济学理论,应该局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a)提供公共财,特别是社会基础设施; 

    b)克服外部经济的不利之处,扶助外部经济的有利之处; 

    c)防止垄断,促进竞争; 

    d)宏观调控,保证稳定的货币政策,通过税收政策,完成收入的再分配,促进社会安定; 

    e)立法和执法,以保障产权,保护合同。 

    新古典理论一般假定交易成本可忽略不计,信息是完整无缺的,因而市场是完善的。在这种假定之下,新古典理论并不认为市场会有严重的失灵*。因而新古典理论并不赋予政府很多经济功能。这当然是指今日发达的市场经济国家。政府的功能是否应进一步扩大,在过去十多年中引起许多争论。主流的意见是政府应减少对经济的干预。

2. 市场失灵的严重性 

    在高度发达的市场经济国家,经济学家已开始认识到新古典经济学理论的某些假定是不现实的。交易成本理论和信息非对称性理论所得结果,都显示既使在这些国家的经济活动中,市场失灵的程度也比预先假想的要高。例如,市场是不完整的,许多风险市场由于信息的不充份而无法运转。另外,资本市场、劳动市场和土地市场的运转也都存在种种问题。如何匡正这种市场失灵就成为争论的焦点。 

    但是,如果说在高度发达的市场经济中,市场失灵的程度虽比原先设想的要高,但毕竟还不是什么严重的问题,那么在前中央计划经济中,市场的失灵就是根本性的问题。这种失灵不但有先天性的,即任何市场经济都固有的,而且因后天的发育不全而更形严重。在这类经济中,本来并不存在要素市场,土地和资本是国家所有或集体所有,劳动则不是终身制(国营企业的职工)就是变相的农奴(例如人民公社制度下的农民)。许多原材料市场或中间投入市场也不存在。主要的要素价格(利息、地租、工资以及汇率)都严重失真,造成所有其他价格的相应扭曲。

3. 政府失灵的严重性 

    在这类经济中,在存在严重的市场失灵的同时,又存在严重的政府失灵。这种政府失灵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a)政府应做的没有做到,例如提供公共财、克服外部不经济、防止垄断、促进竞争、执行良好的货币、税收政策和制定法律、保障产权、保护合同等。 

    b)政府对不应做的,却卷的太深。政府不但管生产,管物资调拨,还管消费、就业、迁徒、订价、货款、汇率和居民的住房等等。 

    c)由于这类经济都经历过政府任意高压、迫害民众的时期,所以民众与政府的关系存在潜在的危机。即使在更换新的政府后,这种对政府根深蒂固的怀疑仍然存在,使政府在行使职权时面临重重障碍。例如,税收系统的加强是现代政府无法回避的职责。然而,这种努力常常受到重重阻力。

4. 计划经济中的根本问题 

    中央指令性经济中的主要问题是信息的非对称性。而这种信息的非对称性是由所有制造成的。在私有制下,虽然财产私有,但对于资源配置这种至关重要的信息主要还是反映在价格之中,因而是全社会共有的。成对比的是,虽然在中央指令性经济中,财产是归全民所有或集体所有,但信息是高度私有的,价格由于不反映资源的相对稀缺性,因而并不包含正确的信息。计委直接调拨国营企业的产品,固然掌握一部份物资流动的信息,但这类信息并不对社会公开,而只垂直流动于基层企业和上级主管部门之间。而且,由于企业负责人的升迁只决定于生产任务完成的好坏,因而企业经理争相多要原材料、资金、人员,却竟相压低生产指标,以便轻松完成任务。为此,企业经理永远不会如实报告有关投入──产出的实际信息。这是为何在中央指令性计划体制下,实际产出永远低于生产可能性边界的原因(图一)。 

    在市场经济中,是用“剩余的认有权”(residual claimant)的制度安排来消除资源的浪费的。但在公有制下,企业负责人并不能从成本最小化或利润最大化中获得多少好处,却要为此付出大量的精力和时间去监督生产,核算成本,对付同行竞争。因而他们会把企业的投入生产关系的真实信息私有化。 

三. 转型期政府的双重职责 

    以上讨论,说明由中央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市场失灵和政府失灵的严重程度远甚于一般的不发达经济,这不但因为市场的不成熟,更由于政府对经济的卷入远较后者为甚,因而造成经济高度依赖政府的行政协调。在这种情况下,政府左右为难。因为如果政府放弃行政协调,则经济活动的联系一时就会全面崩溃,造成生产水平的绝对下降。可是严重的市场失灵又使市场难以立即替代行政协调使经济活动重新从无序迅速走向有序。这就使政府不得不又恢复行政协调,但这种行政协调却又会窒息市场协调的发育和成熟。于是,改革就会呈现进退两难,左右摇摆,无法深入。

1. 走出困境之路 

    前苏联和东欧国家进行体制改革远早于中国,但在收到一定效果之后,却又渐渐趋于停滞。这一历史教训使许多经济学家深信,除非先将中央指令性经济体制彻底打破,在获得清理的废墟上,可以迅速建立一个完整的市场体系。不然的话,是无法进行改革的。Ericson是这种观点的代表。这种观点也体现在波兰正在实验之中的休克疗法或俄国正在试行的大爆炸理论。这两种理论都主张尽快实行价格的自由化、产权的私有化和交换的市场化。这种激进的改革理论都要求尽快打破原有的行政协调。但是由于市场协调无法在一夜之间产生,因而对产量造成负面的影响。在资源贫瘠、人口稠密、人均收入低下、国民素质不高的国度,是难以执行这种改革策略的。

2. 释放被囤积、浪费之资源 

    经济改革的根本原因是中央指令性计划体制之低效率。而中央指令性计划体制低效率之根本原因是经济将投入──产出的信息私有化,使一定的产出所耗费资源较竞争市场下应有的资源消耗高出许多。所以经济改革的主要目的是要消除这种浪费。 

    上文已指出,在中央指令性体制下,这种因信息的非对称性(即上级部门与企业经理这两者对投入──产出的真实关系的信息是非对称性的)是无法克服的。在这种体制下,国营企业中投入──产出关系永远是个黑箱。上级部门只能根据过去的投入──产出资料要求企业在给定的的投入水平上,递交一定的产品。如果上级部门要求更多的产品,企业一定会相应要求更多的投入。所以,问题的关键是引诱企业经理自愿地释放原来被囤积和浪费掉的资源,使之转化为对社会有用的最终产品。这里,渐进主义路线不但注意增量,即原先被浪费掉的资源能转化为有用的产品,同时也重视原来的产出水平。在追求增量的同时,也保证产出水平的维持。这是政府的双重职责。 

    政府可以采取如下措施: 

    a)政府继续维持现有的行政协调。这意味着各国营企业至少仍能保证从行政渠道(即从计划渠道)获得原有的资源; 

    b)政府只要求各国营企业按以往惯例交出一定的产品; 

    c)开放各种要素市场、中间投入市场和最终产品市场,由市场根据供求关系自由定价;

    d)私营部门合法化,并可自由进出各种产品; 

    e)国营企业可在完成指标之后自由地在各类市场上出售产品或资源,所得归企业所有,并在企业管理人员及工人之间分配。 

    这些措施既能保证原来的生产水平,又能保证将原来被囤积、浪费的资源释放出来,转化成社会最急需的产品。

3. 企业优化与社会优化的一致 

    在中央指令性计划体制下,企业优化是偏离社会优化目标的。国营企业有内在动力囤积多余的物资。这些物资最终都浪费掉了。但是关于这种囤积、浪费的信息,社会是得不到的。 

    现在政府承认国营企业对这部份资源的产权。在新的制度安排下,国营企业可以独立的、自由地作如下选择: 

    a)如果企业所产生的产品(并不一定是最终产品,有可能是另一种原材料)属于短缺产品,则其价格在自由市场上的价格必然较高(高于计划价格)。这种情况下,将多余物资转化为这种产品较有利可图。于是企业选择增产,并将超产部份供应自由市场。社会也就获得了更多的这类短缺产品。 

    b)如果企业所生产的产品并非短缺产品,则其自由市场价格一定低于计划价格。在这种情况下企业会尽量以最少的资源完成计划指标,而将省下的资源在自由市场上出售。于是,社会不会增加不需要的产品,但原材料(这是永远短缺的)的实际供应却增加了。其他企业,特别是私营企业可以购入并生产市场上的短缺产品。 

    c)由于私人企业并不受计划体制的约束,其产品的品种与产品的数量都可根据自由市场上的供求关系自行决定。在这种情况下,即使它们必须以较高的价格购入国营企业释放的多余物资,但它们可以永远选择生产社会的短缺产品而仍然获利。社会因短缺产品的增加而提高总福利水平。 

    d)随着原来被囤积、浪费的资源的慢慢释放,社会的总生产将由原来的A点逐渐移向B点。至于移向B点或是移向C点,取决于社会的偏好(图2中A点移向B点,这是假设无差异曲线与生产可能性边界相切于B点)。 

    图2中,A点将移到B点。但是如果社会的偏好倾向于消费更多的Y产品的话,A点将逐渐移向C点,在总资源没有增加的情况下,产出增加了。这是由于企业的优化与社会的优化趋于一致。 

    要实现以上目标的关键,是在开放自由市场, 使私营企业合法化的同时,必须在一定时期维持原有的行政协调,使原有的产量至少维持在A点,而不是下降到F点。显然,在市场体系没有成熟到足以替代原有的行政协调之前便解散计划体制的结果,必然是产量的崩溃。另一个关键是必须承认国营企业因其信息的非对称性而要求对一部份资源的事实上的产权。不承认这一点, 这部份资源就不会被释放出来。 

四. 结论 

    上面的讨论,论述了在经济转轨期间,政府必须在维护产量水平的同时追求产量的增量。产量的已有水平主要是通过行政协调,由国营企业来完成。产量的增量主要通过释放被囤积和浪费的资源,由非国营企业来完成。在这样一种模式中,国营企业会把成本最小,或利润最大作为企业行为准则,将节省的资源释放出来,由私营企业根据供求关系和盈利性转化为社会紧需的产品。这里,政府的双重职责不但体现在扶植新生的各类市场,而且体现在继续在一段时期维持行政协调之中。这种行政协调的维持,不但能提供较安定的社会环境,也使改革较易获得民众的支持。并且,这种行政协调的维持,并不会损害私营部门的产生和成长,而又有助于提高国营企业的效率。 

    由于国营企业的主要责任是维持原有生产水平,而非国营企业负责增量,在一个动态过程中,非国营部门的产值很快可以超过国营部门的产值。根据台湾、大陆的经验,10─15年的时间就足以使国营经济在GNP中的比重由80%下降到50%以下**。假以时日,国营企业的产值不难下降到20%或更低。 

    即使根据新古典理论,国营或国有经济也永远不会消失。但它们应局限于生产公共财,特别是“公共投入”(public inputs)以及有自然垄断倾向的部门。当国营企业的产值只占GNP的一小部份时,显然从中央指令性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的历史任务就可以说大功告成了。


* 市场失灵定义为资源配置偏离帕罗托最优。
** 见中国统计年鉴(1992)及台湾统计资料(Taiwan Statistics Data Book)1991年。 

【参考文献】 
(1) Bertocchi, Graziella and Spagat, Michael,"Structural Uncertainty and Subsidy Removal in Economies in Transition," Working Paper, Brown University, 1993 
(2) Buchanan, James M., The Limits of Liberty: Between Anarchy and Leviathan, Chicago: 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 1975 
(3) Dewatripont, M. and G. Roland, "The Virtues of Gradualism and Legitimacy in the Transition to a Market Economy," The Economic Journal, 102, 291-300, March, 1992a 
(4) Dewatripont, M. and G. Roland, "Economic/reform and Dynamic Political Constraints," Working Paper, April, 1992b, Forthcoming in Review of Economic Studies 
(5) Fisher, S. and A. Gelb, "The Process of Socialist Economic Transformation," The Journal of Economic Perspective, 5, 1991, 106 
(6) Calvo, Guillermo A. and Jacob A. Frenkel, "Credit Market, Credibility and Economic Transformation," The Journal of Economic Perspectives, Fall, 1991, 139-148 
(7) McMillan, J. and B. Naughton, "How to Reform a Planned Economy: Lessons from China," Oxford Review of Economic Policy, 8, Spring, 1992 
(8) Murphy, Kevin, Shleifer, Andrei and Vishny, Robert, "The Transition to a Market Economy: The Pitfalls of Partial Reform," Quarterly Journal of Economics, August, 1992 
(9) North, Douglas C., "Institutions, Institutional Change and Economic Performance," Cambridge, Britain: Cambridge University, 1990 
(10)Qian, Yingyi and Xu, Chenggang, "Why China's Economic Reform Differ: The M-Form Hierarchy and Entry/Expansion of the Non-State Sector," The Economics of Transition, forthcoming 
(11)Rawski, G. Thomas, "Progress Without Privatization: The Reform of China's State Industries," in The Political Economy of Privatization in Post-Communist and Reforming Communist States, ed. by Vedat Millor, Brown University, forthcoming 
(12)Sachs, J., Interviews with Journal of Comparative Economic and Social System, Beijing, 3, 1992 
(13)Singh, I. J., "China and Central and Eastern Europe: Is There a Professional Schizophreniea on Socialist Reform," Research Paper Series, 17, Socialist Economies Reform Unit, The World Bank, July, 1991 
(14)Shotter, Andrew, "The Economic Theory of Social Institutions," New York City: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1981 
(15)Ericson RE: "The Classical Soviet-type Economy Nature of the System and Implications for reform," The Journal of economic Perspectives, Vol.5, No.4, fall, 19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