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ome Issues Past Issues MCS 1995 Issue 1 信贷、货币金融和区域经济自治
信贷、货币金融和区域经济自治

金融危机与地区差异
信贷扩张、基建膨胀与地方分权
货币政策执行与地方差异
解决中国问题的利剑:区域经济自治
分权与区域经济自治的弊端
结论
【注释】

引言   

    1990年我提出了中国大陆“区域经济自治”的问题,发表了一些相关的文章。这两年来,随着改革的进展,地方经济实力进一步扩张,地方作为经济独立体的功能也日益完善。邓以后的中国政局演变中,地方和中央之间究竟将变成怎样一种关系,是一个急待讨论的问题。作为一个经济学者,我想把我的观点限制在地方分权与区域经济自治的经济意义范围内,或者更窄一点,在与货币金融相关的问题上。 

金融危机与地区差异  

    近年来随着改革的进展,国内经济增长迅速。但是,由于政策倾斜以及地理历史的关系,经济增长集中在东部沿海地区,如广东加上近年来的上海浙江山东等地。内陆地区得到的实惠不大,地区之间的差异日益扩大。沿海地区的国内生产总值增长率连续超过13%,而内陆地区如湖北、甘肃、青海、宁夏等只有其一半。由于沿海地区本来基础较好,生活条件也好,现在增长率的差别使地区间的居民生活差距越来越大。以城镇居民为例,1992年上海的年平均每人可支配收入达3027元,而江西只有其一半,1528元。农民收入的地区差距就更大了。1992年上海农民的年人均纯收入为2226元,浙江广东分别为1300元,而西南西北九省自治区平均才600元,其中最穷的甘肃才490元,是浙江广东的一半,上海的四分之一。 

    对这种地区发展速度的差别,学术界的看法不一。一些经济学家,特别是来自内陆省份的,认为这是由于中央政策倾斜造成的,这个倾斜政策最后将导致不均等分配,使内陆省份沦落为中国的“第三世界”。而其它的经济学家,特别是代表沿海省份利益的,认为这种差别是经济起飞中的自然结果。广东人说他们没拿中央的钱,山东人说中央并没有给他们任何特殊优惠,上海人说现在中央不过是对上海少剥削了些。代表沿海地区利益的学者认为,在经济发展和市场化过程中,资本和人才,按照其利益的需要,会向拥有地理、经济、人才上有利条件的地方流动,这就是为什么沿海地区现在发展较快。这种暂时的地区差别扩大并非坏事。因为在这种竞争选择的形势下,有限的资本以最大速度增值积累,在发展的后期可以以更大的实力流向内陆投资。 

    经济现实产生的问题比理论分歧更为严重。1991年海南房地产大炒作,有一种估计认为全国35%的地方政府闲散资金都涌到海南。许多内陆省份把扶贫的钱都拿到海南炒地产。1992年上海股市猛涨,内地的居民把几十年的存款都拿出来寄到上海炒股票,每天流入上海的资金数以亿记。对投资者来说,这种行为是理性的,因为资本总是向报酬最高的地方流动。但是,从地方的角度来看,这种流动吸干了内地有限的发展资金,不利于该地区的经济发展。 

    1993年下半年以来,通货膨胀的问题日益严峻,1994年上半年的通胀率达到19%。为了对付通货膨胀,中央政府紧缩银根,并清理地方自筹资金项目。这些政策自然引起了地方政府的不满。有些项目如三峡工程,是中央项目,大部份省份见不到实惠,积极性当然不高。而一些有实惠的项目,特别是公路、工业开发区等等,往往被作为清理对象而得不到资金。受宏观紧缩打击最严重的还是内地省份。许多内地地方官员抱怨说,还没轮到他们发展,资金就紧张了,不仅基建贷款、甚至流动资金也短缺。这样不但使生产受到影响,还使很多三线大型企业濒临破产。因此地方政府,特别是内陆省份,对宏观紧缩极力反对。沿海城市也同样不满。上海抱怨说,由于银根紧缩,影响了上海金融交易,进而影响了上海的经济和财政收入。这种中央与地方、地方与地方之间不同区位利益的冲突,在目前一个中央大一统的金融体制下,还找不到一个使各方面都满意的解决办法。 

信贷扩张、基建膨胀与地方分权  

    很多人把信贷膨胀归咎于地方分权,这其实是一种误解。造成目前这种状况的绝大部份原因,不是分权太多,而是分权不彻底。由于中央集中计划体制的框架还在束缚经济决策,许多该地方管的事情,仍然由中央揽着。解决问题的办法,不应该是再集中,而是实行彻底分权,即把权责全留在地方,实施区域经济自治。 

    现在这种地方竞相向中央争信贷的原因是,中央和地方的之间投资代价与收益的关系没有理顺,用国内现在常用的术语说,基建及其它投资项目之结果的产权不清晰;另外,货币发行缺乏独立性。从地方的角度出发,如果中央同意给当地的项目提供信贷,即使这种信贷意味着通货膨胀或财政透支,地方仍然乐意接受。因为通货膨胀的代价将由全国来分担,而信贷投资的好处则集中在本地。这就是公共财政学中的“免费搭便车”问题。在这种机制下,各个省份当然竞相争贷款,甚至要求用财政透支来解决本地的资金需求。解决这个问题的办法就是要使付钱的和得益的两者一致。由于中国幅员辽阔,大部份项目、甚至连一些大型工程如三峡综合工程,也非全部省份会因而得益。因此,基建项目应该是能放的就放,中央尽可能将项目下放给地方去做。让地方在建设项目上享有充份的自治权,当然,地方自建项目要自筹资金。在这样的投资体制下,地方自担投资风险代价,自获利益,产权明晰,投资的效益也好,又不会影响金融货币物价局势。对一些跨省或者具有省外经济效果的项目,如京九铁路之类的,中央可以在利益相关省之间组织与协调,各省市可以在建立的工程总公司中参股和按股分红。如果照这一原则办理,除了国防之外,现今的绝大部份中央负责的工程都可以下放到地方上办。温州靠地方自筹资金建了机场、公路、桥梁、甚至城镇,如龙港市。实践也证明了,在投资项目上,这种分权的效果比过去中央集权的体制要好得多。 

    项目下放可减少中央承担的任务,中央的财政支出也就相应减少,因此,同时也应减少地方政府向中央上交的税;或者,在分税制体制下减少中央的份额。现在对中央地方的税流有很多讨论,也有不少设想,这里不作评价。不过,可以讨论一个原则。这个原则是,除了绝对必需并为全中国利益所需要的(大概也就是国防、救灾储备等),中央不需要化费,也不需要向地方上收钱。比如,中央用全国的钱在北京大手笔投资,搞了不少市政工程不算,还大量搞重工业。从经济学角度看,北京水源极端匮乏,其它自然资源贫乏,交通无天赋之便,农业气候也不足称道,在北京发展工业和扩大城市规模实在是经济学上的大败笔。在一个市场导向的体制下,没有一个经济上理性的、民主的政府会作这种决定。但是,由于中国现在仍维持中央集权体制的框架,中央有调配全国经济资源的权力,为了维持这一体制又需要建立一个庞大的官僚机构,为了这个官僚机构所在地的方便、阔气、利益,最后将全国的资源向这一地方倾斜,即使这种倾斜在经济上完全得不偿失。把北京和华盛顿相比,可以看到两种不同经济政治体制在首都发展上的差别。为了制止中央政府的这种“中央利益导向”行为,今后中国的走向应该让财富分散到地方。在税收方面的分摊,地方应该拿大头。孙中山曾认为,地方政府向中央的赋税,最低可以为本地税收的10%,最高不超过50%。我想,在中国将来地方中央的赋税关系上,不应该超过这个尺寸。 

    财政、投资上的分权不但有利于发达地区,甚至有利于内地省份。过去内地省份虽然在财政上得到中央补贴,也有中央的三线工业投资,但是却要将原材料以国家规定的低价卖给其它工业省份。对它们来说,财政上的补贴与三线工业的投资是不实惠的,因为本地不参与决策,积极性不高,那些三线工业又无效益。而它们按比较经济利益生产的原材料,却以低价卖出的形式向中央纳税。分权之后,它们虽然少得到一些直接财政补贴,但是却能按他们本地的长处发展经济,建设项目,以市场价格将其产品卖给其它地区,其纯获益,因为是按照市场法则行为,一定比指令性计划下要增加。这就是为什么甚至连内地经济落后省份,情愿放弃中央财政补贴,也要财政自治权。 

货币政策执行与地方差异

    货币和信贷有密切关系,但它们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信贷可以通过财政支出、债券发行或企业、个人间借贷来扩张,这时信贷增加不会影响货币总量。假如靠借银行来扩大信贷,就会增加货币总量,从而加速通货膨胀。货币总量太多会引起物价上涨,但是货币总量太少则会使社会缺乏流通资金,交易量减少,经济运转不灵,造成经济衰退。

    目前中国区域之间不均衡的发展使货币发行总量的决策发生困难。北京、上海、广东、海南等地吸引了全国的大部份的流通中货币,使这些地方的物价、特别是地价飙涨。紧缩这些地方的银根,减少这些地方的货币总量有助于抑制该地的通货膨胀,这个措施应该是合理的。但是,内地特别是落后省份留不住闲散货币,在内地流通的货币有限,对物价上涨的压力不大。反过来,紧缩银根却会使内地的流通资金造成困难,使经济萎缩,对它们的发展不利,使它们进一步落后于发达地区。 

    造成这个问题的原因在于,由于地区之间的差异,不同地区希望有不同的、符合本地要求的货币政策。但是在一个中央大一统的货币金融体制下,地方不可能有自己的货币政策。对付这个问题的一个措施是人为地改变货币流向,譬如,向内地省份投放货币。不过在日益发展的金融市场下这些款项很快又会流回到沿海城市。比较成熟一点的做法是在内地创造一个投资环境使当地的投资回报率相当于沿海地区。但是这个方法谈起来容易做起来难。虽然中央对深圳和海南的发展倾斜政策可以说是一种成功引导,但是这两地都有地理上的优越条件。同样地,中央向西藏、甘肃、贵州投入大量资金,却没有使当地具备资金吸引力。因此,人为引导货币流向,除非能和市场条件结合起来,是很难成功的。 

    加拿大著名经济学家蒙代尔(Mundell)曾经提出最佳货币区域的理论。他认为,一种货币涵盖的区域有一个最佳规模。不能太大,因为这样将强迫有巨大差异的各地方服从一个同一的货币政策,从而损害地方的利益,并且也使整个区域居民的福利降低。他曾经讨论过,假如把加拿大分成东部和西部两个货币区域,发行各自的货币,其经济结果将会如何。蒙代尔的理论当然无法在加拿大检验,因为一个统一的政体下很难划开两个货币区域。不过,前苏联的崩溃却提供了一个证明。当时各共和国有两种选择,一是留在原来的卢布区域里,一是设立自己的货币。后来各国一一发行本国货币,除了政治上的意义外,我认为,有更重要的经济上的原因。因为经济改革转型中各地的要求差异很大,各地都有自己的货币政策偏好,留在卢布区域里则意味着失去本地货币政策的独立性,所以大家最后选择了分开。 

    我们不妨将蒙代尔的理论用到前面提到的中国的地方差异上。假如,中国也划为两个货币区域,东部和西部,各自发行自己独立的货币,那么,刚才我们谈到的东部货币过度扩张而同时西部资金缺少的难题自然得到解决。针对通货膨胀问题,东部地区可以采取银根紧缩政策;而西部地区则可以继续增加本地货币供应,保证流通与生产的需要。对资金流向东部投资的问题,西部的金融当局可以以提高兑换成本,影响汇率,提高利息来抑制。即使不可能完全控制资本外流,但是至少能控制本地货币供应量。当然,如前所说,在一个统一的政体下很难实行分区货币。但是,随着中国政局的发展,地方独立性的扩张,特别是进入邓以后的时代,这个讨论就可能具备十分现实的意义。 

解决中国问题的利剑:区域经济自治  

    我先前的文章讨论的主题是“区域经济自治”,其中涉及区域货币的仅是极小部份,但是人们注意到的往往是“发行区域货币”,大概这个题目比其它的分权或自治更耸人听闻。当然,我的着重点是区域经济自治,这包含了经济以及和经济有关的政策自主权,货币政策自主只是其中一个部份。在经济自治中,也许最后还是需要考虑区域货币政策。我想在这里,再次表达区域经济自治的概念以及讨论它的现实含义。 

    纵观当前世界的区域经济整合与变化,我们看到两种截然相反的趋势。一是分离的倾向,表现在要求区域自治和独立,如原苏联各加盟共和国、捷克和斯洛伐克、甚至加拿大的魁北克省。一是聚合的倾向,如欧洲共同体,北美自由贸易区。在当今世界人们高谈阔论世界潮流大势趋同的形势下,为什么在区域整合上却偏偏体现出这截然不同的趋势,引人深思。当然,这种背反的事实有其深刻复杂的政治、经济、社会原因。其中,政治诉求和宗教意识常常最引人注目,特别是在分离的诉求中。不过,当我们解剖这些表面现象后,可以发现,隐藏在后面的经济利益的考虑,不但是重要因素,而且往往构成为最主要的原因。 

    中国目前急速发展的改革过程中,区域间的整合也越显重要。我们同样可以观察到经济上的分离与聚合两种趋势。和苏联、捷克不同,除了一些少数民族地区外,中国目前的这种整合发展,主要表现在经济意义上而不是政体分离上。经济的分离趋势主要表现在地方经济自主权迅速扩大,在一定程度上已经可以和中央分庭抗礼;地方自身利益已在地方政府政策考虑中占主导地位;各地区间经济发展水平差距扩大;各地区在改革中日益要求独立地采取适合自己的个体模式与政策,这种发展将推动地方自治的趋势。而在另一方面,随着跨地区的投资、劳动力流动、贸易迅速增长,各地区之间日益相互依赖,从而又推动了经济的区域聚合。这种同时向分离和聚合两极发展的运行,并不一定是矛盾的。从理论上说,这个运行是否定过去的大一统,重新对地区间、地区与中央间的关系进行定位。分离是对大一统的否定,聚合是对过去自我封闭、封建小农式自给自足经济的否定。总之,都是对毛式经济的否定。 

    分权和区域经济自治不同。地方分权着眼于中央与地方间的权力再分配,但并不意味着一定要突破原有经济体制,而区域经济自治则旨在要突破这种框架。区域经济自治要求给予地方高度的自治权,也就是说,区域内居民可以自由选择对本地最为有效的经济模式和体制,制订独特的改革战略,以及建立与此相应的法律行政制度。区域经济自治的观点承认在现行体制下地方分权的弊端,但是认为解决目前这些弊端的根本出路在于给地方政府更彻底的权力,而不是回过头来重新集权。需要澄清的是,区域经济自治并不等于区域间的隔离和内战。相反地,区域经济自治可以帮助打破这种隔离和消除区域间冲突的可能。这些意见,我在过去的文章中已经说明过。 

    为什么要有适合各地的模式体制,其实里面的内在逻辑很简单:区域间的经济和居民素质存在差异,这些差异导致了各地区不同的最佳战略选择。为了能够制订适合本地情况的有效政策,地方要求有更多的自主权。当这种扩大自主权的呼声延伸到对制度模式的自由选择权时,实质上就是在要求区域经济自治。区域经济自治是地方分权的延伸和发展,但又和原来意义上的分权有质的不同。 

    对地方分权、“诸侯经济”持否定态度的人一般认为,中国的问题在于建立市场机制,确定产权,实行政企分离。地方分权不但无助于解决这些症结,而且破坏了这些方面改革的顺利进行。很多人甚至进而推出结论,认为只有重新建立中央权威,才能推动下一步所有制和价格的改革。但是这些责难缺乏说服力。第一,理论上缺乏有力依据可以证明地方政府和分权自治是所有制和价格改革的阻力,相反,分权和经济区域自治会产生竞争压力,迫使地方政府更积极地改革;第二,十年改革的事实显示,分权越彻底的省份,如广东,海南,福建等,非国营企业(包括私有企业)也越活跃,市场经济也越发达;第三,分权与经济区域自治是改革的必然产物,它是一种实际的要求和既定的事实,从苏联和东欧的经验看来,也许是不可逆转的趋势。在当今形势下,即使中央想重新集权,是否可行也是个问题。 

    那些简单否定分权或区域经济自治的理论,实际上暗含了一种假定,即中国经济的问题仅仅在于所有制、市场机制、政企不分上。这显然忽略了其它可能的制约因素。经济学理论可以再举出几十种可能阻碍一国经济发展的因素。理论上,和分权与区域经济自治相关联的是规模问题。规模是制约经济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国家规模越大,虽然在统一市场方面有积极的规模效应,但边际(行政)管理成本却会上升,最后巨大的管理成本可以大大超过规模效应获得的利益。对印度来说,国家规模巨大造成的对经济成长的制约也许远远超过市场机制不完备所造成的问题。虽然苏联宣布了在全国彻底改革所有制,建立市场,实行政企分离,但大多数加盟共和国还是继续坚持自治独立的要求。为什么呢?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这些加盟共和国认为,要给本地人民带来更大的福利,单单靠宣布私有化、市场化等还不够,还得有区域经济自治权。 

    在多重意义上,实行区域经济自治并不会阻碍改革,反而将促进所有制改革和市场化,甚至促进政企分离。这是因为,第一,我们可以因地制宜地制定改革的步骤。第二,我们可以同时试行几十种不同的模式和途径,这样可以大大缩短改革的进程与成本。第三,区域间各种模式的竞争及示范对落后模式施加了巨大压力而加快淘汰过程。沿用落后模式的地区将被迫摈弃旧制度,如苏联那样;或被吞并,象东德;或被加速转化,象匈牙利。可以想见,整个中国的改革局面在区域经济自治的情况下会大大活跃。目前,东欧的小国家,如波兰、捷克、匈牙利、波罗的海三国的改革已经相当成功,经济开始恢复,而俄罗斯却仍陷在经济危机中,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各自的国家规模大小不一样。政治学学者评价上世纪末中日改革的不同结果,曾经用象和猴子的体形来比喻,推动大象要比猴子困难得多。 

    日本明治维新时期藩镇林立,处于比区域自治还要独立彻底的地方割据状态。但正因为地方大名相对中央(幕府)来说是独立的,他们在自己领地中有自订政策制度的自由。当时西南诸大名象萨摩、长州、土佐、肥前等积极效法西方制度文明,引进西方技术,最后用武力将先进制度推向全国,完成了维新。日本的维新是先进制度先在某地生根最后推展到落后地区的一个成功例子。完成这个过程必须有一个重要条件,就是尚处于萌芽状态的先进模式必须得到某种独立状态的保护。当时日本的地方割据就提供了这个条件。而在大一统的政治局面下,一个会否定旧体制的先进制度就不太容易成功。这是因为传统落后势力,为了维护本身的既得利益,自然要干涉扼杀这个萌芽。在大一统的政治局面下,传统落后势力可以凭借它的数量优势,利用现有的统治管道,有效地窒息新生力量。满清末年中国维新的失败,一个主要原因就是当时的大一统中央集权局面。俄罗斯现在改革的进展也相当程度上被这庞大的国家规模所阻碍。 

    目前东欧前苏联进行的改革,既说明了改革的必然趋势,也体现了改革的复杂艰巨性。假如说,私有化市场化是各地区必然的最终目标,那么,采取何种手段来有效推进这个过程则成为一个关键的问题。一个往往引起争议的焦点是在这个过程中需要怎样一个政治权威。固然,在民主尚未有良好群众基础的中国,权威的运用也许会促进改革和经济发展,或许权威对改革成功是必要的。但问题在于,一旦领导人具有了任意的权威,他自然导致的倾向是腐化,为自己小集团谋私利,最后走向独裁。这其实是一个prisoner dilemma的问题。一般说来,即使反对新权威主义的学者,也不否定在改革过程中一定权威的必要性,但问题在于必须有一种社会力量来制衡这种权威,不至使它发展到尾大不掉的程度,如在文革十年中十亿人民让其统治者任意宰割,却毫无能力制约的地步。除了政治家们设计的种种政治制度制衡手段外,区域自治本身也提供了一种新的制衡力量。这是因为各个自治区域相对整个中国来说规模要小得多。区域内统治者的统治力量相对减弱,人民的监督更为直接有效,而邻近采取先进模式地区传播的压力又大大增加。新闻、信息、人员交流的封锁更为困难,一个为本地居民强烈不满的政府,更容易垮台。这种增大的垮台风险形成对当局可能滥用权威的制衡力量。也许这就是为什么新权威主义在小地方如 “亚洲四小龙”的情况下可能获得经济成功并迈向现代民主社会的一个原因。有人提出,中国的出路在于建立一个“强有力的民主政府”,[1] 强调大一统强有力的中央政府,并且反对地方自治。我想,在中国目前的社会经济文化条件下,要想又大一统又集中又有力又民主,只是一相情愿。 

分权与区域经济自治的弊端  

    我们不否认,分权确实会带来一些弊端,一些负效应。但如前面所提到的,大部份被人指责的弊端的根源在于现行体制,在于分权不彻底。在现行的中央地方家庭式的经济关系体制内分权,自然会加剧投资饥渴症。假使实行区域经济自治,地方政府真正成为经济主体,成为小家庭的一家之长,财政收支盈亏自行负责,软约束变成了硬约束,就不会有这种过度投资的欲望。我曾经说过,经济学理论可以证明,分权和通货膨胀并无因果关系。相反,彻底的分权,反倒可以抑制地方上的投资饥渴,抑制通货膨胀。假如某省独立发行自己的货币,这个货币独立发放区域的地方金融当局不会过度扩张信用,因为它要考虑给本地造成的通货膨胀的后果。在俄罗斯为乌克兰发行货币时,乌克兰要为自己地区争货币流通数量。但是一轮到乌克兰发行自己的货币时,它就会反复慎重考虑货币政策,力争避免通货膨胀后果。自治的地方政府也不会热衷于市场割据,因为自我封闭,减少区域贸易只会使本区受损。至于地方政府的“地方主义”,“本位主义”,倒不一定是件坏事。改革以前在毛泽东时代,追求利润的企业被批判为“本位主义”,“金钱挂帅”,但是我们现在已逐步扭转了对那些名词的贬义看法。因为我们逐步懂得,市场作为“看不见的手”,使企业家自私的行为转变为谋求社会福利的积极活动。同样的道理,在市场机制下,自治的区域(地方)的“地方主义”将给整个中国的快速发展提供前所未有的强有力的动力。要紧的是彻底放权和否定集中计划体制,在区域间完善市场关系,而不是倒过头来指责“地方主义”,重复改革以前叫了几十年也行之无效的口号。 

    其实,彻底分权以及经济区域自治的真正弊端,在于由此增加的区域间的交易成本上。这种交易成本有直接的,如管理进出口贸易人员的工资,多种货币之间相互汇兑的交易成本,等等。也有间接的,如外部经济以及公共财方面造成的效率损失,以及可能发生内战的代价。这种交易成本的大小,视具体各种有关因素决定。一般地说,地区间的贸易额越大,流通量越大,相互依赖性越大,这种交易成本也越大。欧洲共同体各国相互流通依赖的程度已经使这种交易成本达到极大,而使统一在经济有明显利益。这就是为什么欧洲各国趋向统一。不过,直接的交易成本,从世界各国发展的正反经验看来,特别是亚洲四小龙的成功事实看来,在中国目前的发展水平来说,大概是有限的。中国单个省份的规模,一般是远远大于任何一条小龙。相形之下因区域自治增加的交易成本,应该不至于阻碍经济的快速发展。同理,区域自治带来的外部经济效应和公共财管理上的效率损失,也应该是可以控制的。 

    反对区域自治的最有威胁力的论点,是举出发生内战的可能性。特别是最近南斯拉夫发生的情况,使得这种论点更振振有辞。虽然,本文的兴趣仅在于讨论经济意义上的自治,不是国体上的分离。但是,因为经济学喜欢对各种问题,包括政治社会问题,做模型加以解释,我们不妨在这个角度上,用经济理论的方式认识这个问题。回答这个问题的核心,是在这种自治趋势下,比较预期的利益与预期的成本之间孰大孰小。我们把预期的利益定义为由于实施自治使人民经济福利水平的更快提高。我们把区域自治下可能导致的内战的代价定义为战争的预期可能性和预期成本之乘积。 

    从经济学角度上讲,军事开支是一种非再生产性消费的资源消耗,战争则会摧毁已有的经济生产能力,导致巨大的经济损失,因此而损害居民的福利水平。当然,战争是一种经济负效用。但是,在中国现代条件下经济自治导致分离,进而各地拥军自立,为各自利益而军事冲突的预期可能性有多大?一旦发生,预期损失有多大?从概率论上说,分治下也可能不发生内战,大一统下也不见得能保证不发生内战。问题是,经济区域自治下内战的可能性增加了多少。这些都是主观预期概率(subjective probability)。根据笔者的观点,由于时代的变迁,在当今形势下,发生民国时代那样的军阀内战的可能性已大大减少。措施得当的话,应该可以避免。这是因为,第一,过去地方军阀军事割据赖以存在的封闭性地区经济结构已不复存在。各区域间的相互依赖性比过去强得多,从而使战争相对成本增加。第二,国际环境变化。过去军阀内战,具有各种外国势力冲突的背景。而今世界各国和平共处意识加强,国际环境反而形成对内战的制约,这次欧洲各国对南斯拉夫内战的态度即为一例。第三,交通,通讯,军事的现代化,使持久的战争难以继续。例如这次盟国对伊拉克的攻击。第四,经济,文化,教育水准的提高,人们追求理智,和平,及生活舒适的愿望更为强烈,和平意识抑制了战争爆发的可能性。第五,交通和通讯的发达,联络了各地区居民的感情,人们更不愿意将分歧用武力来解决。 

    其实,中国大一统下的惨象及遭受的经济创伤,也许远比中国分裂时候所付代价为甚,只不过前者的消息被当权者封锁,后者却被共产党刻意宣传。自民国初年军阀内战,到1936年抗战爆发,由于战争直接间接死亡的人数不超过一千万。但毛泽东的大跃进就饿死了三千万人。1965年广东和山东农村的社会调查中透露,农民认为,生活条件是陈济棠、韩复渠的时候最好,“解放”后最苦。[2] 假使我们把区域自治下可能发生的内战的代价定义为战争的预期可能性和预期成本之乘积,这种预期代价应远低于分治带来的利益。况且,一些适当的措施,比如说限制拥有地方军队及进攻性武器,可以进一步减低内战的可能性。 

结论 

    总而言之,对分权和区域经济自治的研究,随着目前地方势力的日益扩张,以及前苏联解体后的历史教训,已经不单是一个理论上的兴趣,而且是形势上的需要。假如说,这种趋势看来已不可逆转,那么理论界迫切需要做的工作是指出怎样因势利导,采取相应的经济政策来增加这方面的利益,减少负效应和可能代价。对地方分权及区域经济自治,应该展开更广泛更深层次的探讨。 

(本文责任编校 程晓农) 

【注释】 
[1] 王绍光,“建立一个强有力的民主国家”,《当代中国研究中心论文》,总第4期,1991年2月。 
[2] 陈一谘,《中国:十年改革与八九民运》,台北:联经出版公司,19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