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ome Issues Past Issues MCS 1994 Issue 4 市民政治文化的生长点 ──中国私营劳动者的思想形态与政治行为方式分析
市民政治文化的生长点
──中国私营劳动者的思想形态与政治行为方式分析

一. 引 言
二. 中国15年来个体私营经济的发展
三. 私营劳动者阶层的构成及社会经济特徵
四. 私营劳动者阶层的思想观念与政治行为方式
五. 结 论

一. 引 言  

    自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确定改革开放的战略,至今已15年过去了。从中共十二大(1982年)提出“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到中共十三大(1987年)提出“有计划的商品经济”,再到中共十四大(1992年)确定“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传统社会主义模式在不断被突破。中共总书记江泽民在十四大报告中认为:市场经济的形成和建立,“就其引起的社会变革的广度和深度来说,是开始了一场新的革命”。⑴ 

    按照市场经济的一般规律和要求,市场经济体制的最终建立,必将在中国导致一个新型市民社会的崛起。同时,与之相伴的市民政治文化,也必定会在市场经济的建立过程中显现并发展成熟起来。 

    事实上,在中国,这样一个新兴的市民社会正在悄然出现。在不断推进和深化的经济体制改革中,中国社会原有的、僵化的社会结构和和社会关系正在发生着剧烈的变化。多种经济成份、多种经营形式和多种分配方式的存在和相互作用,造就着满足人们多方面利益需求的机制。价值取向的多样性和不同生活方式与各种发展机会的共同交织,孕育着不同社会成员间的阶层关系和阶层结构的分化调整。社会各阶层人们在利益获取与分配、行为方式、心理认知等方面日益表现出的差异与归附,正可谓未来市民社会形成和发展的基础。尤其是近年来中国私营经济及私营劳动者阶层的迅速出现,已经成为社会力量变化中最引人注目的事情。他们的广泛存在和社会行为不仅带动影响着国家与社会的经济生活,而且也使人们的政治生活、文化生活、思想观念和价值取向发生着变化。 

    从历史上看,中国的个体、私营经济伴随着中国社会政治形态的更替,在不同阶段有着不同的发展命运。改革开放以来,个体、私营经济重新登上历史舞台,作为率先走向市场经济的一部份,已成为社会发展中最为活跃、最有生命力的经济增长点。与此同时,作为一个市民阶层,私营劳动者的政治、经济利益已经开始形成并逐渐显现出来。那么,这一阶层在未来市民社会中将会是怎样的呢?它将扮演何种角色、发挥什么作用呢?近年来发表的有关私营经积极劳动者阶层的研究著述,侧重其经济行为、生活方式领域者居多,而从思想形态、政治行为方式等方面及其对于社会发展的影响和着眼者少;从解释现行政策和现实行为方面研究的居多,从整体对其作为一个阶层来认识研究的不够。为了弥补这个缺陷,本文将集中在私营劳动者阶层的政治、经济利益、社会经济特徵、政治行为方式等方面进行研究,以求对中国现阶段私营劳动者阶层的思想政治形态及其市民政治文化做出分析。 

二. 中国15年来个体私营经济的发展 

    中国现阶段个体私营经济产生于70年代末80年代初,与中共提出的改革开放政策相伴生。十五年来,个体私营经济的存在和发展过程中,有着两个不容忽视的基本现实。其一,中国私营经济的产生、存在和发展,是与一定的社会生产力和社会状况相适应,从有利于国计民生、繁荣市场和社会生活中确立发展起来的,它有一定的经济根源和社会基础。其二,中国私营经济的形成和发展具有明显的阶段性,这种阶段性与同时期中共所推行的一系列方针、政策和规定相关联。后者在认识和实践上影响着私营经济的发展,也影响着人们对私营经济的客观认识分析和深入研究。这两个基本事实,对于理解和把握当今中国私营劳动者阶层的形成和发展、社会地位、历史作用、思想政治形态以及未来发展趋势等,是极其重要的因素。因此,考察中国15年来个体私营经济的发展,不仅要从时间上对其历史发展沿革过程进行一般客观描述,而且要通过这种考察对其各个发展阶段上所呈现出的不同发展方式和特徵、有关政策规定与这种发展之间的影响作用、民众生活对私营经济的依赖程度以及社会舆论对它的理解和认识等进行系统的分析。围绕这一主线,以下将将中国私营经济十五年来的发展划分为五个阶段。 

    1. 恢复发展阶段(1979年─1981年) 

    1978年12月中共召开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标志着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推行改革开放政策的开始。在当时百业待兴的形势下,发展个体私营经济基本上是在“摸着石头过河”,没有统一的认识和完整的设想。一些原则性的建议虽在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公报和邓小平在中央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中有所体现,⑵ 但具体的发展规划并未形成。当时,为了减轻城镇大批待业青年的就业压力,缓解城乡之间的供需矛盾,解决人们购物难、修补难、行路难等生活不便,政府提出了对内搞活,允许一部份有劳动能力但又无固定职业的城镇待业人员从事一些个体服务、修理性行业和手工业加工。同时,开办集市贸易,作为搞活流通的必要补充。于是,个体经济应运而生,一些传统的服务项目和民族工艺重新被挖掘利用。这一时期从事个体经营的人员大多是城镇待业青年和原从事个体经营的老工商业者。他们的经营活动以小、多、散、杂见长,虽在当时仅作为国营经济的拾遗补缺,但发展势头很大。短短几年,全国城镇个体经营者就由1978年的14万人,发展到1981年的105.6万人,年均增长速度达到196%。⑶ 在经过两三年“看一看”(中央当时对个体经济发展的一项方针)的基础上,1981年3月中共中央和国务院转发了国家农委《关于发展农村多种经营的报告》,指出“开展多种经营要发挥集体和个人两个积极性。”个人主要是个体工商业。同年6月,中共十一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建国以来党内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中再次指出,“国营经济和集体经济是我国基本的经济形式,一定范围的劳动者个体经济是公有制经济的必要补充。”在此基础上,同年7月7日国务院颁布了《关于城镇非农业个体经济若干政策性规定》,对个体经济进行了规范。10月,国务院再次颁布《关于广开门路,搞活经济,解决城镇就业问题的若干决定》,明确提出了“在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占优势的根本前提下,实行多种经济形式和多种经营方式长期并存的方针。”⑷ 这一系列方针政策为个体经济今后的发展提供了保证。 

    2. 高速发展阶段(1982─1985年) 

    1982年,中共十二大报告指出:“在农村和城市都要鼓励劳动者个体经济在国家规定的范围内和工商行政管理下适当发展,作为公有制经济必要的、有益的补充。”同年12月,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则以根本大法的形式肯定了城乡个体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合法地位。⑸ 此后几年间,国家又先后颁布了一系列鼓励扶植个体经济发展的政策、法规。在这一阶段,个体经济开始迅速发展,以搞活流通为主线,商业零售网点遍布城乡各处,个体从业人员大量增加。据统计,到1985年底,全国城乡个体工商户发展到1171.4万户,从业人员达到1766.2万人,年均增长分别达到64%和77%。⑹ 这一阶段,国家除继续鼓励城镇个体经济发展外,在政策上也开始允许农民从事个体工商业经营,允许农民进城务工经商。同时,对个体工商户雇工经营和行业拓展方面也作了一些相应的规定。 

    与这一发展相对应,这一时期有关个体经济的新闻报导和研究开始见诸报端。但就其研究的范围和深度来讲,还只是刚刚开始。据统计,这一时期在全国各主要报刊和各省市主要刊物上出现的有关报导和研究文章,不过百余篇。⑺ 几位新闻工作者的长篇报导《多色调的中国个体经营者》一书(北京经济学院出版社),较为全面地报导并分析了当时中国个体劳动者的形成和发展,并探讨了一些比较敏感的问题,如消费膨胀、雇工劳动、官倒私倒等。 

    3. 稳定发展阶段(1986年─1988年) 

    在经历了恢复发展和快速增长两个阶段之后,中国的个体经济开始进入稳定发展时期。一方面国家从宏观调控领域加强了引导、管理,出台了一些必要的法规、政策。如,国务院1986年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个体工商业户所得税暂行条例》,1987年颁布了《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1988年又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私营企业暂行条例》,在规范发展、严格管理方面起到了一定的作用。另一方面,在市场机制的调节和政策的引导下,个体工商业的行业结构、经营规模、人员结构也发生了一定变化。到1988年底,全国城乡个体工商户发展到1454.9万户,从业人员达到2304.9万人,年均增长速度分别为9.5%和11.7%。同时,为了扩大生产经营规模,实现生产要素的最佳组合以取得更大的经济效益,一些具有一定规模和效益的个体工商户开始雇工经营,开始形成私营企业。 

    这一时期理论界对于个体私营经济的研究也活跃起来,一些较有规模的调查研究开始出现。如,1987年北京市政府在北京地区进行了私人雇工研究,历时将近一年,分别对雇工在劳动合同、劳动时间、劳动报酬、就业渠道、劳动保护与保险、劳动生活条件等方面进行了调查,取得了近百万个数据。有关个体、私营经济的理论著述已开始突破对一般表象的简单描述,而试图运用有关学说或理论,从发展动力和机制方面入手,探索适合中国国情的私营经济发展模式。较有代表性的有《中国现阶段个体经济研究》、《中国现阶段私营经济探索》、《利益群体论》等著作。 

    4. 徘徊发展阶段(1989年─1991年) 

    1989年受“六四”政治风波和中央关于治理经济环境、整顿经济秩序的政策影响,个体、私营经济的发展出现了徘徊局面。一方面,从业人员和经营规模增长缓慢。以私营企业为例,1991年,全国登记注册的私营企业仅12万户,就业人员近200万人,户均注册资金只有11.4万元,户均从业人员为17万人。⑻ 另一方面,私营劳动者所投入的扩大再生产资本明显不足,生产经营中所获利润有相当一部份用于高消费或存入银行。这种由于时局的变化而产生的经济震颤,表明中国私营经济受到旧有体制的影响和制约。 

    5. 稳步快速增长阶段(1992年─目前) 

    1992年,全国性治理整顿结束,经济形势好转。尤其是邓小平南巡讲话和1992年底中共十四大的召开,提出了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在这一系列方针和政策的推动下,中国经济开始走出低谷,个体私营经济又出现了快速增长的势头。不同于改革开放之初的是,这一次增长的背景是国民经济不断发展,个体私营经济普遍有所积累,市场体系得到建立和培育。在适应社会转型的过程中,私营劳动者开始向着一定规模的私营企业或集团发展,他们的经济活动已伸向社会各个领域,并且正在走出国门,与世界经济接轨,参与国际市场的竞争。中国的个体私营经济已经成为中国社会发展中最为活跃、最有生命力的经济增长点。 

三. 私营劳动者阶层的构成及社会经济特徵  

    社会阶层通常是指某一社会结构中在利益获取与分配、价值取向、社会地位、权力占有与使用、生活方式、以及发展机会等方面具有同质同构性的群体。⑼ 一个社会阶层中可能包含多个社会群体,其数量和特徵取决于该阶层内部结构的分化程度。私营劳动者阶层作为中国社会经济结构、社会关系不断变化和重新组合的产物,在演变过程中形成个体劳动者和私营企业主等两大群体,已经基本形成了不同于其他阶层和群体的社会经济特徵。 

    中国现阶段私营经济包括两种经济形式,一是城乡个体工商业,二是私营企业。前者以劳动者个人及家庭劳动为基础,从事个体工商业生产加工经营,规模较小,生产工具简单。后者通常以雇工经营为基础,生产规模较大,有相当数量和规模的资金、设备和生产经营场地。(按现行规定,私营企业系指资产属于私人所有,雇工8人以上的营利性经济组织。)⑽ 从生产关系上看,个体劳动者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既作为生产资料的所有者,具有充份的占有、使用和支配生产资料的权力,同时也作为一个劳动者,实现着与生产资料的最直接结合。而私营企业主则把全部或主要精力用于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的管理和经营活动,不需要从事直接的生产劳动。就是说,企业规模和效益已能够提供足够的利润,使企业主可以游离于直接的生产劳动之外。从人员构成来看,个体劳动者中成员比较复杂,有工人、农民、知识分子、社会闲散人员和待业青年,有国家机关离职、退职或退休的干部、退伍军人,也有原个体工商业者、劳改劳教获释人员等。其中,农业剩余劳力、社会上的闲散人员和无业青年占绝大多数,是个体劳动者的主体成份。他们的文化构成相对较低,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不足1%,中专文化程度的占2%,高中文化程度的占13.6%,初中文化程度的占37.7%,小学文化程度的占40%以上。⑾ 个体工商业的发展与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密切相关。一般地讲,城市个体劳动者多于乡镇农村,大城市多于中小城市,沿海发达地区多于内地欠发达地区。 

    私营企业主是随着城乡经济体制改革和市场经济的发展,伴随着中国社会原有的经济结构和利益结构的分化调整而出现的一种新型的社会群体。1979年,中国农村拉开了第一步经济体制改革的序幕,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全面推广和生产要素的重新组合,使家庭和个体工商业得到了迅速发展。剩余资金的积累,农村剩余劳动力市场的存在,使一些先行发展起来的农村专业户、个体工商户开始突破家庭和个体经营的范围,扩大生产规模,实行雇工经营。稍后,城市个体工商业者随着生产经营和积累的不断扩大,也发展分化出了一部份私营企业主。到1987年,存在雇佣劳动关系的私营企业在全国城乡普遍出现,私营企业主群体逐渐形成并在以后几年的发展中,一直保持着比较快的增长速度,而成为私营劳动者阶层中最具代表性、最有实力的一部份。 

    根据私营企业的资金组合方式和经营形式不同,现阶段的私营企业主大致有六种类型:第一,靠承包或租赁原民办集体或社队企业发展起来的私营企业主。这类承包人凭借经营管理经验、技术,自有或自筹资金,利用原集体所有的固定资产、流动资金及供销渠道,实行雇工经营。除向集体交纳定额的积累、折旧或管理费外,其余利润全部归承包者所有。他们虽然名义上仍以集体企业管理者的身份活动,但实际上已成为私营企业主。第二,个人或家庭独资经营的私营企业主。他们的前身绝大多数是城镇个体工商业者,靠已有的发展积累,逐步扩大经营规模,实行雇佣劳动,同时自己在劳动生产中处于支配、管理、监督地位,从中获取高额利润,逐步成为私营企业主。第三,合伙经营的私营企业主。一般由两人以上共同筹集资金,共同经营,共担风险。第四,集股经营的私营企业主。他们或是用自有资金参股,或是由 社会上集股,亲朋好友出资入股,由董事会推举经营人员或若干大股东负责经营,经营规模较大。据统计,这种类型的私营企业主全国约有10万人左右,主要分布于沿海比较发达的省份和地区,如福建省的晋江县,浙江省的温州市。⑿ 第五,挂集体招牌的私营企业主。这类企业一般以乡镇村或区街的名义办理营业执照,从而享受国家对集体企业的优惠政策和待遇。但实属个人投资经营,只上缴一部份管理费。第六,中外合资、合作经营的私营企业,由国外或港澳台资本与国内亲友或个体合资兴办。这类企业主一般素质较高,资金雄厚,在一定程度上垄断着某个行业或产品。他们虽在私营企业中所占比例较小,但对市场影响很大。 

    私营劳动者阶层对生产资料的私人所有,相应的生产经营活动以及由此决定的其他利益要求,构成了他们与其他阶层和群体不同的社会经济特徵。 

    (1) 生产资料的私人所有和实际占有与支配,是私营劳动者阶层的最本质特徵,同时也是他们最深厚的利益基础。}私营劳动者作为私营经济这种生产关系的承担者,以私有制形式参与社会劳动和分配,本身具有着与其他经济形式不同的追求和发展。首先,生产资料的私人所有和支配,成为他们谋取利益和发展的手段。其次,由于生产资料的私人所有和支配,私营劳动者就具有着私人资本人格化的特徵。强烈的私人资本增殖的愿望,促使他们为个人利益的最大获取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而且,他们所拥有的生产资料越多,则占有和获取利润的能量越大。因此,这构成私营劳动者最广泛的利益基础和发展动力。 

    (2) 以个人劳动为基础向着占有他人的剩余劳动发展,从而达到通过雇佣劳动实现生产要素的组合,这是私营劳动者谋取利益的基本行为方式。}个体劳动者通常是把自己的生产资料同自我的劳动力相结合,靠自己从事生产或提供劳务以取得物质利益和精神利益。私营企业主则是通过雇佣劳动的形式实现生产要素组合,从而获取经济利益。但是,作为生产资料的私人拥有者,无论是个体劳动者还是私营企业主,他们在生产中都具有着完整的支配权和独立的经营职能,有着为了个人利益的最大获取而不断发展的强烈愿望和自发倾向。因此,以自己劳动为基础,向占有他人的剩余劳动发展,以己有的生产资料与他人的劳动力相结合,最终实现剩余价值的占有,这是私营劳动者阶层实现和获取利益的基本方式。 

    (3)私营劳动者的个人财产和收入明显高于社会其他成员,但其经济地位和社会地位具有明显的不对称性。}私营劳动者凭借已有的生产资料和资金,最有效地把资金、技术、劳动力和管理等生产要素结合成新的生产力,而成为私营经济的主人。在这种经济成份中,他们具有多重身份,承担着不同的角色和功能。因而,也以多元形式占有和分享生产经营中的各项利益。作为生产资料和资金的投入者和所有者,他们分享着资金收益,取得食利收入;作为对企业资产具有私有权和分配权的行为主体,他们占有一定的剩余价值而取得剥削收入;作为生产经营中的决策者和管理者,他们还取得劳动管理报酬和风险收入。这种“三位一体”的收入方式,构成了私营劳动者实现和分享利益的基本途径。因此,个人财产和收入明显高于其他社会成员,成为私营劳动者阶层的一个显著特徵。据统计,目前个体劳动者的年收入大致平均为16000元左右,比其他劳动者阶层高出4─5倍;私营企业主一般拥有资产在10万元以上,有的高达上百万元、上千万元,其年收入通常高于雇工收入的10倍以上,有的高达30倍。⒀ 

    尽管私营劳动者的收入水平较高,但是他们的经济地位和社会地位却具有明显的不对称性。从身份上看,私营劳动者作为中国改革开放以来社会结构与经济结构分化调整的产物,绝大部份是从社会原有各阶层和群体中游离出来的。他们是从事小商品生产和经营,具有自发性和变异性相结合,以谋利性和投机性为主要特徵的松散的社会劳动者。他们既不像其他劳动者阶层那样是现行经济运行中的主体,同时也不像工人、农民或其他社会阶层那样,被作为可信赖的依靠力量。现行的经济政策和运行机制仍是以公有制经济为基础,私营经济的存在的发展尚缺乏完整独立的原形空间和相应的规划原则。在银行信贷、土地使用、能源及原材料供应等方面,他们还不能真正与其他经济成份同在一条起跑线上竞争发展。他们的一些合法权益也常常因各种原因而受到侵害。同时,由于重农重工而轻商的传统观念的影响,人们对这种小商小贩式的职业也抱有各种看法。当这些自食其力的劳动者摆脱依赖,自己掏钱看病,面对各种风险时,端惯了铁饭碗的人们反而得到了某种宽慰和满足。从文化教育上看,私营劳动者一般受教育程度较低,缺乏必要的知识储备,对从事商品经济活动没有足够的理解,因而心理上和行为上常常处于矛盾不安状态。文化因素的制约,限制了他们勇于开拓、敢于作为的特点。 

    私营劳动者阶层的经济地位与社会地位的不平衡性,反映了中国现阶段私营经济的发展规模和水平,反映了中国现行政治、经济体制与这种发展之间的不相适应。它对于私营劳动者阶层的思想观念形态及政治行为方式的形成和发展产生着重要的影响。 

四. 私营劳动者阶层的思想观念与政治行为方式 

    私营劳动者作为市场经济条件下私营经济的代表,由于其特有的社会经济关系、经济利益结构和社会地位,也在思想观念形态和政治、经济利益的表达及实现等方面,形成了自己的方式和特徵。 

    (1)以利益交往为中心的思想意识 严格地说,今天的私营劳动者的社会地位和作用尚不稳定,因此还没有形成规范的经济活动方式和利益实现机制。来自不同阶层或群体的从业人员远未完全脱离各自原有的特徵素性,尚未形成一种成熟的、统一的阶层意识和利益表达方式。他们作为一个阶层或群体而存在和发展的基础是原始的物质动因。为了寻求和维护一定的经济利益,私营劳动者之间依靠某些共同的情感、共同的认识,特别是依靠对经济利益所具有的共识,通过相互交往而产生比较一致的行为,最终形成具有一定自在性的意识。如,对社会的理解认识,对人生观、价值观的认识,对时局变化的承受能力以及对于社会交往和人际关系的处理方式等。这种自在意识体现在私营劳动者之间的相互交往和作用方面。他们之间缺乏明确的、规范的责任、权利和义务,较一般的同事、同学关系稍进一步;他们是以私人感情为基础的朋友关系,这种朋友关系根源于全体成员之间的直接物质利益。一旦这种直接的物质的重要性降低了,其社会关系和思想感情的亲密程度也就会随之淡薄下来。因此,以往重血缘、姻缘、地缘的感情交往,已被重业缘、财缘的利益交往所取代。根据需要决定交往,这已成为他们交往中的普遍现象。其群体成员间心理上和行为上的互动更多的是以个人所得利益为原则,在各自所能施展的领域,以其特有的表达方式而实现着追逐的目标。 

    私营劳动者的观念形态表现出明显的二元特徵。在价值观上,他们崇尚金钱的力量,把获取最大限度的利润作为第一追求;同时,对现实和自我缺乏理解和把握,缺乏更高层次的精神追求。特别是当自己所在的阶层或群体遭到不公正待遇时,他们更希冀社会能对他们多一份关心和重视。因而,对于社会公益事业和活动,他们也会时常表现出极高的热情,不惜出资捐款,试图通过金钱买到一个较好的社会形像。在处理个人利益与社会利益的关系上,他们有着强烈的取向自我的一面。但同时在政策的约束和社会舆论的压力下,他们也会表现出某些不彻底的指向社会和民众的一面。 

    在经营观念上,他们一方面具有强烈的商品经济意识,渴望成为一个完全自主、独立的生产经营者;靠自立精神和发奋创业,他们也塑造了一个高效益、高收入的鲜明形像。但是另一方面,他们又有陈旧的小生产观念和狭隘的个人利益,受保守封闭的小生产思想束缚。他们的生产经营活动,因此表现出一定的盲目性和掠夺性,具有短期行为的特点。在对待现实政策上,他们拥护改革开放的方针,承认是开放搞活政策给了他们生长和发展的机会。但同时他们对进一步深化改革也心存疑惧,担心有朝一日改革会改到自己头上,失去现有的一切。就目前清除腐败的廉政建设来看,他们作为吃、拿、卡、要的直接受害者,是痛恨这些腐败现象并希望在法律的保护下从事经营活动的。但是他们对某些能用来换取到好处的腐败现象,也常常留恋,并千方百计地钻执法和监督不严的空子。因为这些非正当合理的途径,可以使他们在许多方面“合法化”地发展起来。 

    (2)政治要求及参政议政的主要方式 政治利益是经济利益的具体表现,私营劳动者阶层的经济地位也就决定了他们必然产生的政治要求。从目前情况看,私营劳动者还只独立于社会政权组织和权力分配之外的自由经济成份的代表,既不像国家工作人员那样具有明确的政治属性,而他们的政治利益和要求也只有通过政权组织中具有干部身份的人员来代表和反映。他们对一般政治问题并不十分关心。他们感兴趣的是那些涉及到他们前途和发展的政治动向和政策规定。他们希望改革开放政策能够长期不变;要求有一个稳定的政治形势和社会环境。为维护自身权益,私营劳动者越来越集中地要求宪法和法律的保护,要求行使国家法律和政策所赋予的权利,即政治上平等,有独立的发言权;经济上私人财产依法受到保护等。 

    为了实现上述要求,私营劳动者一般通过两种方式来参政议政并维护自己的利益。一是加入各种党派和组织,如工商联、个体劳协、私营企业家协会、民主建国会等,通过这些渠道反映其具体要求,并利用这些“桥梁和纽带作用”⒁ 最终以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身份,确立起自己的地位,达到参政议政的目的。但是,在中国,即使是最普通的民间社团,往往也带有某些官方色彩。它们选择接纳的只是部份民众,而不是由民众选择能代表自己利益的组织。官方或半官方的社团组织,在不具有真正意义上的利益代表性的情况下,则必然影响到其成员经济利益和政治要求的充份表达和有效操作。于是,第二种方式便产生出来,即通过与政府官员的私下接触来寻找事业上的靠山,寻求政治代言人。即所谓“小的靠三所(工商、税务、派出所),大的靠三局(工商、税务、公安局),小有小靠山,大有大靠山。”⒂ 他们通过参加各种社会事务,提供社会赞助,扩大自己的影响,实现并维护自己各项利益,以经济手段达到政治目的。 

    总之,在参政议政方面,私营劳动者提出了比较清晰和迫切的政治要求。他们认为自己现在有经济实力,为国家和人民提供了积累和服务,应该有相应的社会地位和政治权力,自己的事情应该自己来管,决不应放低一等,处于被别人管的地位。推选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不是装门面的事,要让那些真正有参政议政能力的人,代表他们的利益出来担任,直接参预国家政治生活。1988年,福建省石狮市公开竞选市长中,20多位私营企业主代表送出盖满二十几个图章的举荐市长候选人的信件,推荐能代表他们利益的政界人物参加竞选。这一举动充份表明了他们的政治要求。⒃ 除此之外,私营劳动者也提出了建立行业组织、公开办报等设想。作为一种新生的社会力量,私营劳动者在政治方面的要求将随着其不断发展壮大,会越来越多地表现出来。 

五. 结 论 

    透过上述对于中国私营劳动者阶层的分析,结合中国社会多元化发展的客观要求和政治民主化发展的必然趋势,可以得到以下几点结论: 

    1. 中国现阶段个体私营经济的发展,始于中共所推行的改革开放政策,依一定的社会生产力和社会发展要求所产生,是中国现实社会发展的必然产物。中国的私营经济发展到今天,已不再为某个政党或组织、或是某些领导人个人意志为转移。私营劳动者阶层的崛起,预示着中国社会在转型过程中将打破过去某一社会成员长期依附于某一阶层或群体的僵化结构,进行社会关系与利益结构的重新调整,有助于社会各阶层、各群体间的接触、了解与流动。人们在调整自己心理和行为坐标的同时,将享有充份发展的机会,面对竞争,跨越阶层与群体的界限,从而使人们的交往、流动更具有广泛的社会性。在多种利益集团不断分化组合中,以相互竞争、发展为机制。 

    2. 中国的私营经济作为率先走向市场经济的一部份,已经获得成功,业已产生并发展着的思想政治文化和政治、经济利益,也将成为市民政治文化的生长点,成为市民政治文化中最具代表性的一部份。据中国国家信息中心预测,到本世纪末,中国的所有制结构还将形成三分天下的基本格局。集体、私营经济的比重仍将显著上升,其中工业总产值中,全民占四分之一,集体占二分之一,私营占四分之一;在社会商品零售额中全民占三分之一,集体占六分之一,而私营占二分之一。全国城镇大约五千万人要就业,农村有三亿多剩余劳动力要转移,这其中相当一部份要加入到个体、私营经济的行列。可以说,中国的私营经济具有旺盛的生命力,它必将成为市场经济建立过程中最为活跃、最有实力的经济增长点。而同时作为私营经济的运作者,随着这一阶层的不断扩大,对于国家政治生活的热切关注和参预,私营劳动者必将成为未来市民社会中的主体。 

    3. 中国民主政治的建立,不仅需要精英政治和文化的推动,同时更需要民众的觉醒和参预,需要培养和发展市民政治文化与之相呼应。私营经济及其劳动者阶层思想政治文化的形成和发展,不仅为实践这种政治文化提供了基础和可能,而且也将影响着民主政治的形成和建立,推动着中国政治民主化的进程。 

【注 释】 
(1)引自江泽民在中共十四大上的报告,人民出版社,1992年,第3页。 
(2)参见《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重要文件摘编》,人民出版社,1987年。 
(3)《个体与私营经济管理》,中国学苑出版社,1990年,第22页。 
(4)参见《中国现阶段私营经济探索》,复旦大学出版社,1990年,第7-9页。 
(5)参见《个体经营艺术》,天津社会科学院出版社,1989年,第164-165页。 
(6)根据国家工商局统计资料。 
(7)此统计为1985年全国各主要报刊及各省市主要报刊所登载的文章。 
(8)引自《统计资料》,1992年第34期。 
(9)谢志强:“中国社会阶层结构及其变动的系统考察,”《社会学与社会调查》,1991年第2期。 
(10)参见国务院1988年6月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私营企业暂行条例》。 
(11)参见《利益群体论》,黑龙江教育出版社,1989年,第237-240页。 
(12)参见《社会科学研究参考资料》,1992年第2期。 
(13)参见《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研究动态》,1988年第35期。 
(14)“桥梁和纽带作用”是中共对各种社团组织所提出的要求,意在加强中共与各社团组织间的相互联系。参见《社会中间层─中国民间社团组织研究》,中国发展出版社,1992年。 
(15)参见《社会学研究》,1992年第6期,第17页。 
(16)参见《社会科学研究参考资料》,1990年第6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