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ome Issues Past Issues MCS 1997 Issue 4 经济改革的突破要求政治改革的突破 ------兼论大陆民主化之展望
经济改革的突破要求政治改革的突破
------兼论大陆民主化之展望
一、经济改革与政治改革的关系
二、股份制改革要求民主化改革
【注 释】
    中共十五大的重要意义之一是宣布了江泽民的施政纲领,这个施政纲领可以用三句话概括,即高举邓小平理论旗帜不动摇、经济体制改革要有新的突破、政治体制改革要继续推进。这三句话是一以贯之的,就是邓规江随,继承邓小平的“经济上反左、政治上反右”。所谓的“经济上反左”,意指经济体制改革要有新的突破,所以十五大提出了要推行国有企业的股份制改革;所谓的“政治上反右”,主要表现为继续强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但也提出了要“继续推行政治体制的改革”,这一点听起来是个新提法。“继续推行政治体制改革”之说的含义是,政治改革原来已经做得很好了,“仍旧贯,如之何,何必改作?”。然而,实际上自“六四事件”以来,中共十三大关于政治体制改革的一切设想均已遭否定,政治体制改革被束之高阁,今天来谈所谓的“继续推进”,是在什么基础上“推进”呢?其实,这个所谓的“继续推进”反映的是政治体制改革仍然滞后的政策意向。 

    但是,中国大陆目前的情况是,在经济增长和繁荣的背后,各种长期积累的深层矛盾逐渐突显,诸如贪腐盛行、贫富悬殊、两极分化、国有企业长期大面积亏损、工人下岗失业、农民贫困受压、治安恶化、社会不稳等,危机正在孕育成熟。其原因在于,中国大陆正处在政治、经济、社会转型的关键时刻,由于政治体制改革大大落后于经济体制改革,于是出现了上述的一系列危机。 

    邓小平造成了政治体制改革滞后,结果引致今天各种积重难返的问题。在这样的情况下,江泽民提出经济体制改革要有新的突破,而政治体制的改革则一如既往、仍然迟滞,这就意味着,不但政治体制改革滞后的恶果不能消除,江泽民所设想的经济体制改革的突破也难以实现。其实,中国大陆政治体制改革与经济体制改革的不平衡状况是显而易见的,即令是从马克思主义的基本方法论出发,人们也可以得出如下结论,既然“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那么,经济体制改革的突破就必然要求政治体制改革的突破。 

一、经济改革与政治改革的关系  

    邓小平在政治改革方面其实有过不少值得重视的看法,只是他并没有真正打算推行之。现在江泽民强调,要高举邓小平理论的伟大旗帜,却偏偏不提邓小平关于经济改革与政治改革关系的论述,不能不说是对邓小平理论的一种阉割。 

    实际上,邓小平在多年前也曾经强调过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性,他指出,“我们提出改革时,就包括政治改革。”[1] 他还认为,“政治体制改革同经济体制改革应该相互依赖,相互配合。只搞经济体制改革,不搞政治体制改革,经济体制改革也搞不通,.......我们所有的改革最终能不能成功,还是决定于政治体制的改革。”[2] 他也意识到,“不搞政治体制改革,经济体制改革难于贯彻。”[3] 

    应该说,邓小平的这个论点是正确的。因为,共产主义的危机是制度性的危机,危机是在该制度的经济、政治和意识形态的基础上内生的。这种危机表现为,共产主义政权的三个基本支柱都销蚀瓦解了,即指令性经济、一党专政、以及让指令性经济和一党专政合法化的共产主义意识形态,都丧失了原来的功能。一个原共产党统治的社会要从内生性危机中解脱出来,必须要有两个新的制度条件,即市场经济和民主制度。 

    所有原共产党执政的国家概莫能外,都或迟或早要完成两个转型,即经济体制的转型和政治体制的转型。经济体制的转型是从指令性经济转变为市场经济,政治体制的转型是从一党专政转变为民主政治,这二个转型相互支撑、相互促进。经济体制改革就是要推动前一个转型,政治体制改革的任务则是完成后一个转型。之所以经济改革必须要和政治体制改革相互配合,是因为指令性经济原是和一党专政互相支撑的,只要改革其中的任何一方面,残存的另一方面就会和新建立的体制发生不可避免的冲突。 

    例如,如果只改经济体制而不动政治体制,那么有待建立的市场经济体制和一党专政就不相容。因为,市场经济要求实现公平竞争,需要排除党和政府的垄断;要求确立法制,在经济活动中排除人治及相应的一切特权;要求企业和个体生产者成为独立的商品生产者,根据市场的变化作出他们独立的决策,不受党和政府的干预。同样地,如果只改革政治体制而不改革经济体制,那么,民主政治与指令性经济也是不相容的。因为,民主制度所要求的是广泛的群众参与,反对个别人的专制独裁;而指令性经济却需要权力高度集中,受一个专断的、全能主义的官僚机构指挥。 

    因此,上述的两个转型(也即两个改革)是相互关联、相互依存和相互促进的,不能有此无彼,也不能有彼无此。如果经济转型和政治转型要各自分阶段进行的话,那么,两者更应该适当地同步。如果只推动经济改革而拒绝政治改革,或者听任政治改革严重地滞后,那么,不但民主政治永远不能实现,经济转型也必然受到阻挠,改革过程将会弊端丛生,举步维艰,甚至摩擦不断,冲突频仍。 

    当然,要在由共产党执政的国家实现两个转型是十分困难的。波普(Karl Poper)就指出过,“从极权主义过渡到民主,比民主过渡到极权主义更困难......极权主义,特别是在没有私有财产的情况下,完全窒息了民主。”[4] 正是由于这种困难,所以很难指望共产党执政的国家会一步跨越到市场经济与民主政治。所以,我个人不赞成那种试图在最短时期内同时完成两个转型的“震荡疗法”(Shock Therapy),我宁可赞同渐进主义的改革(Gradualism),即承认经济转型和政治转型都要分阶段进行,两者应该互相协调。但是,无论如何,不应该期待经济改革“单枪匹马”就会成功,政治体制改革必须随时与经济体制改革配合前进。 

    日本学者长谷川健(Tsuyoshi Hasegawa)根据俄国、匈牙利、中国和越南在两个转型中的经验教训,建立了一个转型的理论框架(Theoretical Framework)[5],这对于研究两个转型的阶段性和相互配合颇有助益。根据长谷川健的理论框架,我认为,政治转型大致可分为三个阶段,即第一阶段是自由化(liberalization),第二阶段是多元化(pluralization),第三阶段是民主化(democratization);经济转型大致也可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分散化(decentralization),第二阶段是部份的市场化(marketization),第三阶段是完全的市场化。 

    在政治转型的即自由化(liberalization)阶段,是由极权主义转变为权威主义,就是在不放弃一党专政的条件下,允许民众在社会生活中有某些自由,而党和中央政府着重控制的是政治活动和意识形态,中国大陆目前基本上是停留在这一阶段。在政治多元化(pluralization)这个阶段,执政党虽然仍然不放弃一党专政,但已开始真正实施宪法所规定的言论、出版、集会、结社等自由,尊重宪法之权威性,注意法律规则和程序之制定,而民众则有一些条件争取有限的民主,会要求各种政治力量(包括共产党)按法律办事,实现在一党专政条件下的立宪民主,这就是现阶段中国人民所要争取的。到了政治转型的民主化(democratization)阶段,就要取消一党专政,开放党禁报禁,实行多党制和普选。 

    在中国经济转型的第一阶段(即分散化(decentralization)阶段),改革的主要特点是权力下放。在这个过程中,经济体制从指令性计划经济转化为“混合型指令性经济(mixed command economy)”。“混合型指令性经济”的特点是,各级政府用行政指令控制经济的基本结构不变,但经济决策权部份地分散下放到地方和企业;在所有制方面虽仍以公有制为主,但允许小部份私人企业、中外合资企业及外资企业经营,农业也有一定程度的私有化(取消人民公社、实行联产承包制的包产到户实际上是变相的私有化);此外还对外实行经济开放,引进外资,成立经济特区等。 

    中国要从经济转型的第一阶段转到第二阶段(即部份的市场化(marketization)阶段),就应当排除任何垄断和特权,实行公平竞争和法治,建立必要的市场体系,还需要完备各种商业、金融法规和信息网络。这个阶段的结果是出现一种“混合型市场经济(mixed market economy)”,其特点是,市场机制开始占据主导地位,但宏观经济决策和关系国计民生的部门(如运输、能源等部门)仍受国家干预和控制。 

    中国大陆所设定的经济体制改革目标,即所谓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就与“混合型市场经济”类似。但是,中国目前还未进入“混合型市场经济”,因为市场经济尚未占主导地位,党和政府仍然直接干预企业的经济行为。中共十五大所说的“经济体制改革要有新的突破”,应该是争取形成这种“混合型市场经济”。 

    在这一基础上,经济转型的下一阶段是完全的市场化,即大部份国营企业经过改造,逐步实现私有化(privatizaton),国有经济已不占据垄断地位;在结束一党专政之后,政府不再直接干预企业的经济活动,只调节市场机制而不控制或支配它;整个社会的经济活动基本上由市场机制来主导。 

    对以上两个转型的分析说明,如果没有政治上的多元化,就不可能真正建立法制,党和国家在政治经济上的垄断控制使得经济转型就只能停留在混合型指令性经济的阶段,结果必然造成国有企业大量、长期的亏损,特权阶层则利用职权上下其手,侵吞国家资产,贪污腐败日益严重普遍,而越来越多的民众却陷入失业贫困的境地,对政治和社会现状的不满越来越强烈。这正是今天中国大陆的写照。 

    要从这样的危机状况中解脱出来,就必须实现完全的市场经济,而这又取决于民主化政治改革。江泽民提出,要围绕股份制改革、实现经济体制改革的突破,意即要争取进入经济转型的第二阶段。倘果真以此为中国今后的改革目标,那么,在政治转型方面,也相应地要推动政治改革,进入政治转型的第二阶段----政治多元化阶段。 
 
二、股份制改革要求民主化改革  

    中共十五大强调要对国有企业进行股份制改革,大陆学术界多认为,这反映了中共在经济改革方面的重要突破。其实,中共早就提出过股份制,如果说十五大政治报告在经济改革方面真的有所突破的话,那么,这个“突破”其实不在于提出了股份制改革,而在于承认国有企业的改革已到了迫在眉睫、背水一战的阶段。 

    过去十年来,中共在国有企业改革上想过各种办法,但从未真正解决国有企业的问题。早在1987年,中国大陆就开始进行股份制改革的试点了[6]。1993年,中共十四大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中提到,“国有企业实行公司制,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有益探索。”[7] 两年前,又提出了国有企业改革的原则,即“抓大放小”。所谓“放活小的”,是指加快放开、搞活国有小型企业的步伐,采取改组、联合、兼并、租赁、承包经营、出售以及股份合作制等形式;所谓“抓好大的”,是要在大中型企业中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转换经营机制。1997年3月,李鹏在八届人大五次会议上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又提出,要“积极推进和规范企业的股份制改革。”[8] 可见,在中国大陆,股份制改革并不是什么新问世的创造性提法,过去已经讲了几年,只是由于意识形态的原因,怕被攻击为搞私有化,再加上运作中的种种实际困难,而未能认真推行。 

    中共十五大推行股份制改革的决定,与以往真正的不同之处在于,今天国有企业已经陷入极大的困境,再不认真改革,不仅国有企业本身面临瓦解,而且会引发财政、金融危机。由于以往已经试过其他各种形式的改革方法,均未奏效,只剩下股份制改革一途,似乎还未全面试行过,所以把解决国有企业问题的希望全放在了股份制改革上。为此,江泽民仿效邓小平,宣称“股份制是现代企业的一种资本组织形式,......资本主义可以用,社会主义也可以用。不能笼统地说股份制是公有还是私有,关键看控股权掌握于谁手中。”以便为股份制改革扫清意识形态障碍。 

    然而,各国媒体普遍认为,推行股份制改革固然是大胆的行动,但这本身也有相当大的风险,因为,若无法解决运作中的种种困难,那么股份制改革就可能带来巨大的政治、社会和经济风险。 

    之所以风险会非常大,首先是因为,国有大中型企业的改革必须面对三大难题,即解决企业的巨额负债、安置庞大的冗员和处理企业兴办的社会性事业。解决这三大难题都需要巨额资金,据前国家体改委副主任高尚全的估计,总共大约需要四万七千多亿元人民币的国有企业解困资金。其中,用以消化国企负债所需的财政支出是两万多亿元,用于填补或冲销流失国有财产所需的资金是七千四百多亿元,安置冗员及相关联的保险福利需要一万三千三百多亿元,帮助企业把企业经办的社会性事业分离出去需要财政支出六千三百多亿元。[9] 高尚全的这一估计应当是相当权威、可靠的。然而,今后三至四年内,中国政府至多能筹集一万亿左右的资金来帮助国有大中型企业走出困境[10],与实际需要相差太远。如果无从筹集足够的资金,则国有企业的改革事实上就很难平稳顺利地进行。 

    其次,目前大陆城乡的失业率节节上升,据大陆官方媒体报导,1997年第一季度城市的实际失业率为百分之七点五,失业人口达一千五百五十万人,农村的失业率为百分之三十四点八,失业人口达一亿七千五百万。[11] 最近,四川绵阳、自贡、三台,江苏无锡及上海等地都出现了工潮。随着国有企业的改革,更多的国有企业将破产和关闭,会有更多的工人下岗及失业,如无适当的社会保障制度,失业问题和社会不安必然更加严重,如果工人的困苦超出了他们的承受能力,则社会动荡就不可避免。 

    第三,国有企业的股份制改革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与之配合的银行改革、金融改革、税收改革、工资改革等等,且应建立完整的相关法律,如破产法及其细则、公司法及其细则、股份公司法、市场管理规则法、证券法、证券交易法、银行法、债券法、物权法、商标法、劳动法、税法等。如果没有这一套完整的法律体系,国有企业的股份制改革将无法可依。此外,还需要培训干部、教育群众,使过去干部和民众习惯于指令性经济的意识和行为能根本改变,并适应新的市场经济体制。所有这一切,都不是短短几年内就能实现的;而没有这些基本条件,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革的设想就难免成为“空中楼阁”。 

    第四,在以往十多年的国有企业改革中,贪污腐败十分严重,导致国有资产大量流失。此次全面推开股份制改革,涉及数万亿国有资产,如不能遏止已经普遍蔓延的贪污腐败,很可能引起更大的民怨。据中共文件指出,侵吞国有资产的常见手段包括,在国有资产合资、出卖和出租过程中,故意低估国有资产的价格或租金;利用办公司的机会,把国有资产先无偿变为“公司”资产,再通过“法人股”转个人股的办法将国有资产转为个人资产;把国有公司的业务出让给个人或团伙经营的公司,以及向国有公司高价出售或从国有企业低价购进商品,从而把国有公司的利润转移给个人或团伙经营的公司;在国有企业经营恶化的情况下,其管理人员照样公费吃喝、出国旅游、循私舞弊,致使企业连年亏损、资不抵债、形同空壳。[12] 如果中共不能有效地整治以往的贪污腐败,那么,在下一轮的国有企业改革中贪污腐败很可能更加泛滥。 

    所以,世界银行在1997年9月18日发表的“中国2000年报告”中对中国国有企业的改革并不看好,该报告认为,“中共政府无力监督这种紊乱情形,使得许多经理人有机会巧夺国有企业的资产。”[13] 《 纽约时报 》最近的社论也指出,“把这些濒临破产的巨大企业投入市场,在贪渎横行的中国,是冒着使政府独占的经济沦为私人寡头独占,让有影响力、有管道者将国家资产化为私有财产的危险。”[14] 不仅国际社会持如此看法,连大陆学者也非常担忧。一位在大陆非常活跃的学者胡鞍钢在十五大后应北美《 世界日报 》记者采访时说,“在目前制度不健全,缺乏游戏规则和监督机制的情况下,最有可能出现的情况是,少数人以合法或非法的形式,透过钱权交易的途径,抢占与侵吞国有资产,免费瓜分全国人民(也包括农民在内)经四十八年积累的巨额国有资产,以改革的名义,利用股份制制造更大规模的腐败。”[15] 

    如何解决上述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革中所面对的重重困难,特别是贪污腐败问题呢?《 纽约时报 》认为,“彻底解决问题之计还在政治民主改革。在中央经济统治解体之后,必须同时松绑政治上的集中统治,唯有将人民的权力与生产力同时解放,才能维持社会的长期稳定。”[16] 在1997年9月26日的世界银行及国际货币基金年会上,全球最具影响力的财政金融界人士说,“期望中国能由经济体制改革的成果,进而促成政治体制方向的改革,成为世界和平稳定的一股力量。”[17] 

    胡鞍钢指出,“谨防巨额国有资产沦为少数人的囊中物,关键是实行经济民主与政治民主。政府应当向人民对国有资产评估、出售、转让的信息和结果有个交代,即这些涉及全体人民利益的信息应当透明化、公开化。这一改革的最重要的目标是建立有效的制度,使被出售的国有资产成为不容任何人吞蚀的国家财政收入的一部份,并用之于民。”[18] 大陆的破产法专家曹思源也认为,没有政治体制和银行系统的改革,国有企业领域的改革将不会成功。[19] 

    毫无疑问,要在经济体制改革上求得突破,就必须在政治体制改革中取得突破。中国的经济转型不仅应突破混合型指令经济,而且应突破混合型市场经济,从而向完全的市场经济前进;因此,政治转型也必须相应地进入政治多元化阶段,实现在一党专政条件下的立宪民主,实施宪法所规定的各种自由,完成各种法律规则和程序之制定,变人治为法治,实现法制化和初步的民主化,这是顺利实行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革的重要保证。今后,随着股份制改革的顺利完成,经济转型和政治转型还应同步进入各自的第三阶段,两个转型的完成才能使中国建立一个现代化的制度框架。如果中共拒绝政治体制改革,那么不仅经济改革将受阻,经济繁荣也将逝去;倘若如此,中共要维持其政权和社会的稳定,就只剩下武力高压之一途,这将使中国陷入危机,自然不是全国民众所愿意见到的。 

中国大陆民主化之前景 

    自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大陆民众就在期待着民主化和现代化。中共十五大决定推行国有企业的股份制改革,有可能成为带动政治体制改革的一个契机。在十五大上江泽民虽然提到了政治体制改革这个词,但是谈到具体内容时仍然是老生常谈,其深度甚至还远不及中共十三大关于政治改革的设想,这说明,中共实际上并没有准备真正推进任何具实质意义的政治改革。 

    那么,中国大陆的民主化还有没有前途呢?海内外对中国的民主化前途持悲观看法的人,经常会提出两个理由,其一是中国的传统儒家文化阻碍民主化的实现,其二是中国还很落后,倾向于拥护民主制度的中产阶级还很弱小。 

    就第一个论点来看,儒家文化中确有一些内容是和民主政治的文化不协调,例如,儒家文化传统过份强调尊重权威、名份和等级,突出集体观念等。但是,儒家这个伟大的历史文化传统是观念、教义、假说、著作和行为模式的高度复杂体[20],其中也有不少内容与民主政治的文化十分相似。例如,儒家观念中固然没有人民主权这种现代意义上的民主主义思想,但它有民本主义思想,二者虽有所不同,但在重视人民这一点上却是相通的,可以创造性地转化。所以,不能简单地认为,有儒家文化传统的社会就一定不容易实现民主化。现实中,深受儒家文化影响的日本和台湾的民主化过程就证明,社会的儒家文化传统与政治民主化过程并不抵触。 

    至于说中国经济落后,不宜过早追求民主化,这和中共鼓吹“中国人的人权就是吃饭穿衣”十分相似。民主化其实只是要把中国宪法上规定的基本政治权利还给民众,不应当去讨论究竟早些做合适还是晚些做合适,剥夺民众的这些政治权利本来就是违宪的。当然,社会经济落后、民众贫穷,会影响到政治转型和民主化的过程;但是,并不存在一个适合推动政治转型的经济发展标准,并不是经济富裕到某种程度,比如人均国民收入达到多少美元,才可以争取民主。中国人均国民收入虽然不高,但已经高于英美等国推动政治民主化时的水平,而且目前中国一些地区的经济发达水准已经接近中等的发展中国家了。需要回答的是,为什么世界上所有社会主义国家的民众都得不到言论、集会、选举等基本政治权利呢? 

    同样地,也不存在着一个适合推行政治民主化的中产阶级人数标准。中产阶级的出现和壮大自然会促进民主政治的发展,但是在不同制度背景的国家里,中产阶级在民主化过程中的作用不尽相同。从未有人能证明,中产阶级达到多大规模之前不可以推行民主化。大陆自改革开放以来,由于经济发展的多元化,中产阶级已经出现而且正在继续壮大,这对大陆的民主化无疑是有利的。 

    我对中国大陆民主化的前景还是乐观的,因为,中国已经基本完成了政治转型中最困难的阶段,即从极权主义转向权威主义,政治转型的下一个阶段,即从权威主义转向民主,就相对容易些。 

    大陆在毛泽东统治时代是一个极权主义国家,在毛的个人独裁下,扼杀了一切民主因素。邓小平推行的改革开放政策,打破了极权主义全面控制的坚冰,使中国逐渐向权威主义过渡。经济改革和市场经济的发展,导致中央计划体制的解体,中央政府的权力被大幅度削弱了,对经济活动的控制能力明显下降。与此同时,毛泽东时代那种共产党国家常见的全面政治控制也松动了,作为主要政治控制手段的阶级斗争和相应的阶级斗争论等意识形态被搁置了。邓小平提出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实际上是要求中共不要再用政治框框去干预经济、社会问题。这样,不仅对舆论媒体的控制松动了,对民众的社会活动的干预也明显减少了,甚至民众对政府和官员的批评,只要不在公共场合构成对中共的直接威胁,也被默认容忍了。[21] 政治上的这些松动,经历了近二十年之后,一般是很难再倒退的了。这最终导致了中共的极权主义统治逐渐向权威主义统治过渡。 

    目前大陆存在着三个有利于发展民主的因素。第一,市场经济的成长产生了相对独立的商品生产者,他们会逐渐形成不同的利益群体(Interest Groups),并从各自的利益出发,要求参政议政,这将促进多元政治、多党政治和民主化。若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革全面推开,将会进一步增强这一因素的作用。第二,大陆村民委员会直接民主选举的成功,提高了农民的参与意识(Participation)和对民主程序的了解,形成了乡村的村民自治,逐渐摆脱了中共对基层的政治控制。今后,农村居民必然会要求把直接民主选举从村一层提升到乡一级乃至更高层级,从而构成政治民主化的一个重要方面。第三,立宪民主的要求在大陆朝野上下正得到越来越广泛的认同,大陆的宪法虽不完善,但也包含了重要的民主思想,如“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的自由”、“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等。民众对于行宪、修宪、实行人民依法治国,已经有越来越强烈的要求,以至于江泽民在十五大报告中也强调要依法治国。来自社会的对执政党的压力,将有助于中国大陆的政治转型早日进入第二阶段,实行立宪民主。 

    但我们不能消极地等待上述三个因素的自然生长,何况今天中国经济、社会、政治各方面的危机也不容许我们慢慢地等下去。为民主化而努力的人们应该趁中共试图在经济改革上有所突破的时机,推动以上三个因素的生长,使它们相互结合、促进,促进政治改革的突破,争取先实现立宪民主。中国的民主化是大有前途的! 

【注 释】  
[1] 邓小平,“关于政治体制改革问题”(1979年9月3日),载《邓小平文选》第三卷,第176页。
[2] 邓小平,“在全体人民中树立法制观念”(1986年6月28日),载《邓小平文选》第三卷,第164页。 
[3] 同注[1],第177页。 
[4] 转引自 Kux,Ernst. "Revolution in Eastern Europe--Revolution in the West?" Problems of Communism (May-June 1991): 9. 
[5] Hasegawa, Tsuyoshi. 1992. "The Connectioon Between Plitical and Economic Reform in Communist Regimes", in Dismantling Communism: Common Causes and Regional Variations, Gilbert Rozman ed. The Woodrow Welson Center Press: pp.63-70. 
[6] 马洪主编,《什么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国发展出版社,1993年),第68页。 
[7] “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中共十四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1993年11月14日通过)。 
[8] 李鹏在八届人大五次会议上的报告,1997年3月1日。 
[9] 高尚全对《经济日报》的谈话,见《美洲自由时报》,1997年10月5日。 
[10] 香港中国通讯社电讯稿,1997年10月12日。 
[11] 《美洲自由时报》,1997年9月20日。 
[12] 同注[6]。 
[13] 《美洲自由时报》,1997年9月20日。 
[14] 《纽约时报》社论,1997年9月19日,转引自《美洲自由时报》,1997年9月20日。 
[15] 胡鞍钢,“股份制应建立游戏规则”。纽约《世界日报》,1997年9月23日。 
[16] 同注[14]。 
[17] 《美洲自由时报》,1997年9月23日。 
[18] 同注[15]。 
[19] 法新社北京1997年9月28日电讯。 
[20] Huntington,Samuel P. 1991. The Third Wave. University of Oklahoma Press: p.130. 
[21] Womack, Brantly. 1996. "The Problems of Isms: Pragmatic Orthodoxy and Liberalization in Mainland China", in Contemporary China in the Post-Cold War Era, Bih-jaw Lin and James T. Myers eds. University of South Carolina Press: pp 3-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