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ome Issues Past Issues MCS 1998 Issue 2 新闻媒体在中国后邓时期改革中的地位与作用
新闻媒体在中国后邓时期改革中的地位与作用
一、中国的新闻媒体面临新的挑战
二、中国新闻媒体的特点
三、中国需要公正、独立的新闻媒体
【注释】
   新闻媒体联系着千家万户,涉及到政治、经济、外交、军事、社会、文化、生活等各个方面、各个层次,其影响之大、之深不可低估。在民主和法治建设中,新闻媒体的功能更是举足轻重。中共在“十五大”上提出,要以深化改革的姿态跨入二十一世纪。在这关键时刻,中国的新闻媒体能否在深化改革中发挥必要的作用呢?本文从中国的新闻媒体在深化改革中可能面临的问题出发,分析新闻媒体的现状,探讨新闻媒体在深化改革中的地位与作用,并对其今后的发展作出评估。 

一、中国的新闻媒体面临新的挑战   

    中共“十五大”后的改革,其广度和深度都是前所未有的。大规模的国企改革对于中共上层官员和下层老百姓都是新课题,没有前车之鉴;改革过程中将不可避免地出现各类问题,如贪污、腐败、官僚滥用权利、侵吞国家财产、混水摸鱼、化公为私等等。因此,新闻媒体面临的挑战是严峻的。 

1. 腐败问题 

    中共官员的腐败早已不是新闻,到底中国大陆的贪污腐败有多严重呢?据中共官方的统计,从1992年10月至1997年6月,全国纪检监察机关已查获并立案的有七十三万一千多件,结案的有六十七万多件;其中县处级以上的干部有二十六万三千多人,另有五十八万六千多名科级干部受到处份,二者相加,即有八十九万干部有严重的不正之风。新华社1997年9月23日公布了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在中共十五大上所作的工作报告,其中提到,近五年来因违纪、违法而受党纪、政纪处份的党员达七十万人,其中被开除党籍的高达十二万之多,被开除党籍并被追究刑责的亦近三万八千人。这还只是中共公开的数字,若加上尚未公开或尚未被查出的,数字将更怵目惊心。所以,北京最近流传着一幅妙联,上联是“贪污腐化成系统(陈希同)”,下联是“反腐肃贪未见行(尉健行)”,横批是“北京无政府”。[1] 

    据《人民日报》报导,沈阳市城市调查队曾对一百名厂长作过调查,结果发现有70%的厂长上任后都给自己买了宽敞的住房,82%的厂长配有高档轿车。广州、海口、福州、武汉、南京、西安等城市四百多家高档娱乐场所的消费有60%是企业的公款消费。陕西省咸阳市近三年查处的32件大案要案中,涉及企业“一把手”的案件超过60%。江苏省无锡市去年共查处“庙穷方丈富”的案件52件,涉及56人,其中厂长经理41人,占73%。原武汉长江动力公司总经理于志安,私自把公款转移到境外,在菲律宾注册了一个年收入一千万美元的私人发电厂,因此使一个红红火火的国有企业陷入难以发展的困境。[2] 

    腐败现象如此泛滥,已严重地阻碍了中国的改革。正如江泽民在“十五大”政治报告中指出的,“反腐败已是关系党和国家生死存亡的严重斗争”,他号召全党要向腐败开战,声称,“党内绝不允许腐败分子有藏身之地”。然而,这并不是中共党的主席第一次表示要反腐败;可以说,在中国反腐败年年讲,腐败依然盛行。难怪中国的民众开始怀疑中共反腐败的决心,有个顺口溜说,中共“不反腐要亡国、彻底反腐要亡党”,这在某种程度上说明了中共与腐败的关系,以及为什么反腐败不可能彻底的原因。 

2. 国企改革问题 

    国企改革势在必行,但国企改革也困难重重。从最近的一项调查来看,中国十二万四千家国有企业的负债率已达71.5%,如将其隐性亏损也计算在内,这个比率将高达83.3%。[3] 有很多企业长期亏损,但却不宣告破产,主要原因是,地方干部担心失业人口增加,而且破产过程也耗费时日、代价高昂。更糟糕的是,政府无力控制这种紊乱情形,使许多掌权人有机会巧取豪夺国有企业的资产,使这些企业更加雪上加霜、债台高筑、无法翻身。 

    大规模的国企改革是个新课题,许多政策、法规尚未制定或健全。广州市社会科学院股份制研究所所长蒋年云认为,广州市现在的国企拍卖就存在着不规范的问题,部份国企以自己公司的利益出发,趁拍卖法制尚未完善、拍卖行为尚不规范时,抢先出售国企,对国企改革带来不利影响。广州市近来有过两次国企拍卖,拍卖的结果却是甲国企买回乙国企,这是广州市政府用自己口袋里的钱买回自己的东西,根本不解决问题。[4] 这种不健全的制度、政策显然还会给某些人带来钻空子的机会。 

3. 失业问题 

    中国的失业问题已相当严峻,并日趋严重。据报导,中国正式登记失业的、停产和停工的工人以及农村剩余劳动力,高达一亿三千五百万,这些闲置的人力占大陆总人口的一成多。[5] 据北京大学经济学教授萧灼基分析,当前国内失业主要呈现五大特点。第一,隐性失业显性化;第二,城镇失业与乡村失业并存;第三,成年人失业增多,国有单位下岗职工占城镇失业人员的比重增大;第四,国有及乡镇企业吸纳新增劳力的能力下降;第五,在三大产业中,只有第三产业尚保持增长,第二产业已无法多吸纳劳动力。国营企业的改革,将使大量工人失业下岗、城市流动人口大量增加;城市失业问题又将把大批进城打工的农民赶回农村,农民生活无保障,仍然可能被迫往城市挤。如此恶性循环,社会治安将日益困难。 

二、中国新闻媒体的特点  

    中国在深化改革中将面临一系列严峻考验,需要公正、独立、自由的新闻媒体,肩负起畅通信息交流渠道的责任,并发挥舆论监督的作用。然而,中国目前的新闻媒体却远不能胜任这一使命,其现状令人十分耽忧。 

1. 对新闻媒体状况的民意调查结果 

    1988年,中国人民大学舆论研究所对首都知名人士进行了中国首次的高层次舆论调查。调查结果发现,首都知名人士认为,新闻媒体反映群众的呼声太少,为群众参政议政提供的机会和版面太少,在报导政务与决策方面的公开化程度不高,对党和政府的政策只是宣传贯彻,而没有对其利弊得失进行公开议论,未能积极主动地批评和监督共产党和政府的各级领导和工作。[6] 

    1991年,中国人民大学舆论研究所在新闻界内部进行了关于新闻媒体状况的民意调查,调查对象为广播、电视、报纸的从业人员,共三千多人。调查结果显示,79%的人对新闻宣传在群众中的信誉评价为一般、较低、或很低;88%的人对新闻宣传的领导方式表示不大满意和很不满意;79%的人认为,新闻报导中禁区、限制太多;68%的人认为,在敏感的问题上新闻界不说真话;有一半人认为政务和政策报导的透明度不够;有15%的人认为反映群众呼声的新闻稿太少。[7] 

    今天如果我们再作一次同样的问卷调查,恐怕结论会相差无几,或许更糟。观察一下中国新闻媒体的现况,我们就会发现,大陆的新闻媒体具有这样一些积弊,即报喜不报忧、批小不批大、批下不批上、批已暴露的不批尚未暴露的、对上负责不对下负责。 

2. 不同媒体的自然兴衰和对部份媒体的政治扶持 

    大陆不同媒体的兴衰是大不一样的,总的特徵是,大报死气沉沉、小报生动活泼,日报内容单调、晚报丰富多彩,喉舌报枯糙乏味、边缘报语出惊人,周日版平平常常、周末版灵活多变,中央台严肃紧张、地方台花样频出。 

    现在,小报、晚报、边缘报、周末版等以地方信息、社会新闻吸引读者,奇文轶事经常可见。广播电视也越搞越活,脱口秀以其新颖的形式、广泛的题材、贴近老百姓的风格,嬴得了许多听众、观众。尤其是,现在广播电台已形成了一批非常受听众欢迎的节目和节目主持人,有的内容相当开放,甚至涉及到性生活方面的话题,如“伴你到天明”、“悄悄话”等节目。 

    与此相反的是,党的喉舌报受到市场经济的冲击,发行量锐减。以《人民日报》为例,其1948年的发行量为3.1万份;到1979年,发行量达到最高点,为620万份;以后便逐年递减,到1994年即降到232万份。[8] 中共高层认为,近年来各地新闻出版、广播电视业发展过快,因此出现了质量提高相对滞后、重复建设、资源浪费等问题。在中共“十五大”召开前夕,中共意识形态主管部门决定整顿新闻出版业,削减各类报刊、出版社以及电台、电视台的数量,为《人民日报》等主要官方媒体让出空间。全国各地先后召开了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管理工作会议,部署本地的报刊、图书和广播电视业治理整顿工作。 

    对报刊、广播电视业进行整顿的另一个原因,是想改变《人民日报》和其他党报党刊的困境,为党报党刊的发行创造条件。为此,中共中央办公厅、中共中央宣传部、中共中央组织部和邮电部发出了通知,要求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人民日报》等党报党刊的发行工作,要视之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宣传部门要把《人民日报》的发行工作列入宣传工作目标管理,进行考核,层层分解,落实责任制,确保1998年的发行量稳中有升;组织部门要从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教育的角度,对做好《人民日报》发行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中共不仅提出了保喉舌报刊的原则,还对全国上下提出了一系列具体要求。例如,要求邮电部门在报刊征订中要突出重点,把《人民日报》的征订工作作为完成任务的主要指标进行考核;还规定,各单位要优先订阅《人民日报》、《求是》杂志、《光明日报》、《经济日报》等报刊,1998年各地上述报刊的发行数量不得低于1997年[9];公费订阅报纸,必须首先保证《人民日报》的订阅;中办1996(26)号文件要求,党的城镇支部、乡村一级党的委员会和有条件的农村党支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的处室、企业的科室、分厂、大专院校的系(室)、中小学校、部队的连一级单位都应订阅《人民日报》;如果行政性经费不足,基层党委和党支部订阅《人民日报》的费用可以从党费中开支。[10] 

3. 媒体的经济自主性和对媒体的政治控制 

    自七十年代末中国的新闻媒体开始接受广告以来,广告业迅速发展,今天广告的影响已渗透到了大众传媒的各个方面。广告业的扩张为大众传媒的发展提供了必要的经济基础,促进了大众传播媒介的产业化进程;而传媒的发展又进一步为广告业开拓出广阔的天地。从1992年到1997年,大陆的广告经营机构增长了近三倍,成为中国大陆发展最快的行业之一。1996年中国大陆电视广告经营额达90.8亿元,报纸广告经营额达77.7亿元。[11] 由于广告业的迅速发展,而政府对大众传播媒介的补贴日益减少,大众传媒经济上的自主权日益增强。 

    然而,新闻媒体经济上的自主并不必然意味着其政治上的独立。在中国,新闻媒体经济上的独立与政治上的独立可以完全是两码事。“谁出钱,谁就有发言权”,在一般的场合行得通;但遇到政治问题和意识形态领域里的问题时,那还是“谁有权,谁就有发言权”。由于中共一向把新闻媒体视为“党的喉舌”、“党的宣传工具”,中国大陆对媒体的控制一直非常严密,“六.四”以来更是如此。 

    按照大陆对媒体控制的宽严程度,可以把媒体分为四个层次。第一层为电子媒体,即用电波作为传播手段的大众媒体,即广播和电视。严格说来,电影不属于电子媒体,因为它不通过电波传播。但在中国大陆,由于电影带“电”,因而也一起被严格管理。第二层是报纸,其中首当其冲的便是党的喉舌报刊和通讯社,如《人民日报》、《求是》杂志、新华社、《解放军报》等,这些喉舌要负责控制舆论导向、指导全局,所以对它们的管理特别严格。对各类政府、社会团体的机关报、地方性报刊、企业报刊等,则管理的稍微松一些。第三层是各种文学、文化娱乐型刊物,这些刊物因非新闻类,内容多属创作,因此管理也相对松些。第四层是小说、书籍,是管理最松的一层,因为它们纯属创作。然而,管制最松并不意味着没有管制,事实上,仍然有很多书籍因为内容不符合官方口味而被查禁。[12] 不久前,《天怒--反贪局在行动》一书就被查禁,出版该书的出版社被整顿,印刷该书的印刷厂被关闭。[13] 

4. 大陆的有偿新闻现象 


    大陆的新闻界也有腐败现象,有偿新闻、商品化了的新闻报导,在中国大陆已有十来年的历史。有偿新闻的形式多种多样,有时是新闻从业人员直接接受红包,为某企业、某单位写新闻稿;有时是某企业、某单位花钱送礼,请新闻媒介宣传报导该企业、单位;有时则是媒体通过拉广告、出卖记者证搞有偿新闻。 

    毫无疑问,有偿新闻有悖于新闻业的职业规范、职业道德和新闻价值观。所谓的新闻,应该是刚刚或正在发生的、对国家社会有重大影响的事件;一则新闻是否有价值,应取决于其影响性、即时性、知名性、地域性、离奇性和冲突性;新闻报导应强调公正、客观、实事求是,新闻记者应不屈服于权势、不为金钱所收买。然而,看看今天大陆报刊的各类专版新闻,有通讯、消息、文章、照片各种形式,专栏专版,可谓图文并茂、琳琅满目,无一不是为专版单位唱赞歌的,其内容不是该企业改革的成绩,就是新产品介绍或技术革新新成就等,唯独没有批评性报导。这种有偿新闻现象严重削弱了新闻媒介的监督作用。 

5. 新闻界的自我设限、自我审查 

    虽然中共对新闻界有重重限制,但新闻从业人员还是可以找到一点迂回空间的,尤其是小报和地方电台、电视台,天高皇帝远,其面对的直接压力比较小。然而,令人失望的是,许多记者和编辑经常自我框限、自我审查,吃不准的便不报导,太敏感的就主动避开。也许是因为多年的整顿、打击,这些人已经失去了独立思考的意愿和能力。 

6. 媒体的政治报导充斥表面文章 

    中国大陆媒体的政治报导大部份是表面文章、应景宣传,空话、废话、假话连篇。例如,“十五大”的政治报告刚一作完,报刊上便充满了会议代表们的政治表态。解放军老将张震称这一报告“是一篇划时代的马克思主义纲领性文献”;被视为刘华清的政治局常委接班人的张万年说,“江泽民是邓小平开创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忠实可靠、奋发有为的继承者,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是一个能够驾驭各种复杂局面、禁得起各种风浪考验、坚定成熟的领导集体,是一个得到全党全军全国各族人民高度信赖和忠心拥戴的坚强核心”;迟浩田则表态说,我们“必须真心实意地拥护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一切行动听以江泽民为核心的党中央、中央军委指挥”;来自孔孟之乡的王修治代表,背书的功夫一流,整理文件的功夫更绝,江泽民近三万字的报告,他不仅能朗朗上口,还能系统地整理出“一个主题、两个确立、三个运用”来。[14] 

    紧接着,全国也掀起了一股学习十五大报告的热潮,从部队到地方、从城市到农村、从机关到街道,大江南北、举国上下,人人都学江报告,个个都得把决心表,这种方式、做法与文革时期简直没什么两样。不仅党、政、军、商、工、农各界纷纷表态,拥护江泽民的领导,新闻界亦不甘落后。中国记协1997年9月23日在北京举行座谈会,决定要把“全面、准确、深入地学习、宣传邓小平理论和中共十五大精神”,作为新闻工作者当前的首要任务,新华社、《人民日报》、《解放军报》、《经济日报》、《光明日报》及广播电视部等主要新闻单位的人,在会上交流学习江泽民报告的初步体会和认识,与会者一致表示,新闻界在学习、宣传和贯彻十五大精神的活动中“肩负着历史的重任”。十五大后,报刊杂志连篇累牍地宣传,广播电视则喋喋不休地报导,“举国欢腾”、“欢欣鼓舞”、“激动万分”、“热泪盈眶”等套话、废话不断。所有这些都显得那么眼熟、耳熟,与十年前相似,和二十年前一样,甚至和文革期间的宣传报导也十分雷同。全世界恐怕只有中国的新闻界几十年一成不变地扮演这种无聊的角色。 

三、中国需要公正、独立的新闻媒体  

    中国的改革需要有高度责任感、独立自主的新闻媒体,中国的进步需要有能保证资讯畅通、充满活力的新闻媒体,要在中国彻底消除腐败,也需要一个公正、不惧权势、不畏强暴的新闻媒体。 

    有人认为,只要加强法制,就可以用法律来抑制腐败、制裁腐败的官员。但实际上,执法人员也不清廉,有个到处流行的顺口溜,“大盖帽、两头翘,吃完原告吃被告”,就充份说明了今日中国的司法界也同样深陷腐败的泥坑中。多年来的情形证明,仅靠纪律处份、开除党籍或对少数党内的腐败分子追究刑责,根本不能有效地遏制腐败的蔓延。 

    要在中国彻底根除腐败,一定要有新闻监督,需要新闻界的介入;新闻界不介入,腐败无法除。必须利用新闻媒体,揭露腐败现象,将丑闻公布于众,让腐败分子的“标准像”上电视、见报,通过公众舆论,对腐败分子施加压力,让他们在公众面前丢脸出丑,成为“过街老鼠、人人喊打”。当然,新闻从业人员也不见得都那么清廉,但是,充份发挥新闻媒体的监督功能,将大大提高新闻界的社会地位,多数新闻从业人员是会欢迎这一局面的。 

    新闻界要改变只报喜不报忧的做法,否则不仅会使人们对形势做出错误的估计,还会掩盖矛盾、延缓解决问题的时间,使小患积累成恶疾。新闻媒体应成为人民议政的讲坛,有不同意见是正常的,真理只会越辩越明;还应按照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批评一切不良现象,不因被批评者的地位高低而区别对待。新闻媒体的报导内容应由编辑部自主决定。新闻报导是一门艺术、一门科学,它有自己的特性;新闻记者的绝大多数都是经过专门训练的专业人员,他们知道什么是新闻,什么不是新闻,什么该报导,什么不该报导。 

    中国从1984年起就在全国人大酝酿起草“新闻法”,但几经周折,至今仍未出台。“新闻法”难产的真正原因在于,当局不愿以法律形式肯定新闻界业已享有的有限的自由,更不愿扩大新闻界的自由空间,但是,要想以法律的形式否定新闻自由,则不但违反宪法、无法在理论上自圆其说,也无法在道义上站住脚。 

    当前,中国已经进入了一个需要新闻界发挥举足轻重作用的关键时期,所以,应该尽快制定、出台“新闻法”。新闻法有助于保障公民通过新闻媒体发表和获得新闻、享受和行使言论、出版自由的权利,有助于保障新闻记者采集、报导新闻的自由,保障记者在进行批评性报导时,不会任意地被控以诽谤罪。 

    要让新闻媒体能有效监督党政官员的行为,必须通过立法,来抑制党政官员利用职权、打击报复新闻媒体的现象。在这点上,美国的萨利文一案是个很好的例子。1960年,美国的《纽约时报》登载了一份广告,指责阿拉巴马州蒙哥马利市警察总长萨利文在黑人民权运动中的作用,萨利文以诽谤罪控告该报。阿拉巴马州陪审团发现这一广告中确有不实之处,要求《纽约时报》赔偿五十万美元的损失。这一官司最后打到联邦最高法院,1964年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在“《纽约时报》--萨利文”一案的终审判决中判定,政府官员如要打嬴诽谤罪的官司,必须证实媒体所登载的文章有“实际恶意”,即记者在“了解其报导并非属实”后,仍对报导的真实性采取不屑一顾的态度。鉴于此类案件的原告往往很难出示“实际恶意”的证据,法院的这一判决实际上使政府官员丧失了以诽谤罪指控新闻界的能力,从而保证了新闻的独立性。美国的这一判例,既反映出民主国家对新闻自由的小心维护和对官员权力的多方限制,也说明了为什么新闻自由和新闻媒体的独立是民主和法治社会不可或缺的基础条件。 

    中国的深化改革呼唤着新闻界的改革,中国新闻界的改革将可以为中国的深化改革呐喊助威、铺平道路、减少困难、加速进程。 

【注释】  
[1] 《华讯新闻网》(美国),“贪污腐化成系统、反腐肃贪未见行”,1997年9月25日。 
[2] 《人民日报》,1997年3月21日。 
[3] 《华讯新闻网》(美国),“大陆国企改革仍充满变数”,1997年9月15日。 
[4] 《星岛日报》(香港),“拍卖国企不是'卖破烂',母公司购回行为不规范”,1997年10月10日。 
[5] 《世界日报》(美国),1997年9月19日,C5版。 
[6] 中国人民大学舆论研究所,“首都知名人士对龙年的展望”。见陈崇山、弭秀玲,《中国传播效果透视》,沈阳出版社,1989年。 
[7] 《九十年代》(香港),1991年8月号。 
[8] 陈奎德,刘宾雁,“中国大陆新闻界变迁”,《新世纪》,1996年。 
[9] 《星岛日报》(香港),1997年8月22日。 
[10] 《人民日报》,1997年8月29日。 
[11] 《世界日报》(美国),1997年9月27日,C5版。 
[12] 傅辛,“文化封杀景观”,《民主中国》,1996年。 
[13] 郑雅匡,“《天怒》揭示中共不可能真正的反腐败”,《新世纪》,1997。 
[14] 《华讯新闻网》(美国),1997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