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ome Issues Past Issues MCS 2003 Issue 3 中国出版业面临的挑战
中国出版业面临的挑战
中国出版业近20年来的发展
在庞大的数量背后 
盗版:中国出版业的一个巨大黑洞
挑战已经来到,机会依然遥远
冷战式思维模式对出版业的影响
【注释】
    出版业的发展是一个社会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的反映,它既是一种重要的文化形式,也是现代社会的一个重要经济产业。中国加入WTO之后,出版业的现状和前景究竟如何?本文在对比西方国家出版业的情况和国际出版集团的发展动向的基础上,试图分析中国现行的出版管理体制对出版业发展的影响,尤其是冷战思维模式对中国出版业的束缚。 

中国出版业近20年来的发展  

    亚洲占世界人口的60%和全球国民生产总值的一半。自上个世纪90年代开始,亚洲国家开始成为国际出版业中一支日益重要的力量。而在亚洲国家里,中国的出版业又以其迅速发展而崭露头角。 

    2001年,中国的出版社已达562家,其中中央级出版社218家,地方出版社344家。值得注意的是,过去几十年来由中央级出版社占主导地位的出版业格局发生了根本性转变,现在出版业已经形成了中央级出版社与地方出版社并行发展的局面。与此同时,书刊出版的总量迅速增长。1977年,中国共出版图书12,886种、期刊628种、报纸180种;而到了2001年,中国共出版图书154,526种、期刊8,889种、报纸2,111种,分别是1977年的12倍、14倍和12倍。中国出版业的快速发展,主要得益于高科技在出版业中的广泛应用。[1] 

    80年代以来,中国改革了以高度集权为特徵的旧的出版发行体制,形成了以新华书店为主体的多种经济成份、多种流通渠道、多种购销形式的图书发行体制。这种新的发行体制激活了图书市场,出版物的销售量也得以扩大。2001年,中国共有图书发行网点74,235处,其中国有书店2,806处,国有售书点10,665处,其他类型售书点共为60,764处;其中非国有图书销售点占全国图书发行网点的一大半,改变了以往旧发行体制僵化的传统。现在图书批发市场遍布各地,各种书市异常活跃,改善了传统的书刊产销关系,加快了图书的流转,促进图书出版业的繁荣。2001年,中国图书的总销售量达到156亿册[2]。 

    1978年以前,中国的图书出口基本上限于政治宣传品,所以海外的中文图书销售商基本只出售港台版的图书。1978年以后中国逐渐恢复了图书的对外出口。目前,中国的经营图书进出口业务的机构已达30多家,其中最主要的是中国图书进出口总公司,它每年从香港、台湾、澳门地区和世界各国进口图书约10万种、报刊约3万种、文献3万多种、录音录像制品3,000多种。2001年,中国进口的图书、报纸、期刊累计达43万种次、近1,700万册(份),价值7,000万美元;出口的书刊约近65万种次、600万册(份)、近1,800万美元。[3]近20年来中国引进的境外出版物版权数量逐年增加,1999年已高达5,000种,约占中国每年新书出版量的10%,这一比例在全球范围内居较高位置。[4] 

在庞大的数量背后   

    目前,中国每年出书的品种数量已成为世界第一。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统计,全世界每年出版80多万种图书,其中美国每年出版图书10万种,英国9.5万种,德国8万种,日本6万种,法国3万种,意大利和西班牙各为2.5万种,而中国则高达15万种以上,远远高于所有的西方出版大国。[5]中国也是世界上的一个杂志出版大国。根据1998年的统计数据(FIPP,2003),美国每年出版杂志14,707种,英国8,887种,中国8,187种,德国5,502种,荷兰4,731种,日本4,249种,中国出版的杂志数量已经接近居世界第二位的英国,远比居世界第四、五、六位的德国、荷兰、日本为多。[6] 

    但庞大的数量并不意味着庞大的收益。虽然中国出版的图书种数居世界第一,是美国的一倍半,但图书的总销售额却并不高。2001年,中国的图书销售总额是920亿元人民币(即110亿美元),仅相当于美国图书年销售额的一半不到。中国图书的平均发行量并不低,但受到国内购买力的限制,定价远低于国外,因此图书的总销售额无法与美国相比。比较目前世界上各语种的图书销售额,英语图书遥遥领先,其中美国为世界第一,英国次之。美国和英国出版的英语图书不仅在本国销售,也大量出口或发行国际版。美、英的一些主要出版社在图书与杂志出版业务上都发行国际版,并在上百个国家设有办公室。中国出版的图书只能以国内市场为主要销售对象,出口的书刊虽然定价接近国际市场的价格,但中文图书主要以人数有限的海外华人为读者,这也限制了中国图书的销售量和销售额。 

    中国出版业的另一个问题是出版质量相对落后,严重影响了出版业的收入。尽管中国新闻出版总署早在10年前就提出,“中国出版业要从规模数量的发展转变为以质量效益为特徵的发展”,可是直到现在,这种转变还只是个空洞的口号。2001年中国共出版新图书9万种,重版、重印图书6万多种[7]。可以说,中国出版图书种类之所以居于世界第一,是因为重版、重印的图书数量非常大。 

    2001年,中国出版的图书中课本占16%,达24,000多种,其中初版7,500种,重版、重印16,000多种。该年全国图书的总销售量为156亿册,其中将近一半,约84亿册,是课本类图书;如果把各类中小学教材与学习辅导类书籍合并统计,则这些教学类用书竟占了图书销售总量的三分之二。2001年课本类图书的销售额为381亿元,占全国图书销售总额的41%。[8]可以说,中国的出版业事实上主要是依靠中小学教材的出版来支撑的。 

    中国出版业的图书种类构成的排序与西方国家恰恰相反。以美国为例,图书中最大的种类是普通读物,第二位是各类专业书籍,再次才是中小学教材和高等教育书籍。[9]而在中国,中小学教学用书竟然占了图书总量的一大半,而普通读物和专业书籍的出版销售却十分有限。近5年来,随着高等院校的增加和招生规模的扩大,与高等教育相关的书籍之销售才开始增长,如数学、化工类书籍增长25.9%,自然科学类书籍增长25%,语言工具书增长21%。[10]但是,其他普通读物的出版销售仍然相当落后。以2001年为例,文学、艺术类图书的销售数量为4.5亿册、49亿元,占总销售数量的2.9%、总销售额的5.4%;少儿读物的销售量仅为5.8亿册、34亿多元,占总销售数量和总销售额的3.7%;哲学、社会科学类图书的销售量仅为5亿多册、销售额仅为63亿元,只占总销售数量的3.6%、总销售额的6.9%。[11]上述数字表明,中国图书的出版销售结构很不合理,尽管图书种类多、销售数量大,但主要是服务于学校教育和自修学习的需要,而能够吸引一般读者的图书其实并不算多。 

    中国出版业的经营单一化也是一个结构性弱点。西方国家的出版社,尤其是大的出版集团,很少仅靠出书盈利;除了出书外,它们的另一部份收入来自“出卖”书的“内容”,如出售书的电影、电视版权,推销书籍的国际版权,经销与书的内容相关的产品,如T恤衫、广告画、咖啡杯以及贺卡等。许多西方的出版社坦承,如果没有这些方面的收入,它们将无法维持经营。比如,《侏儒纪公园》(JurassicPark)一书的电影版权费就高达250万美金。在这种多元化经营机制下,越有多种市场价值潜力的书稿,越容易受到出版社的重视。而中国的现行体制对出版界的束缚则使得这种多元化机制难以形成。 


盗版:中国出版业的一个巨大黑洞   

    中国还存在着一个严重制约中国出版业真正走向市场化、国际化的问题,那就是遍及全国各地且根深蒂固的盗版行为。盗版行为在亚洲国家里相当普遍,这种现象严重阻碍了不少国际资本的投资意向。中国的盗版行为在亚洲国家中最为突出,成了世界各国指责的焦点。 

    中国早就有版权法。大清帝国朝廷在1910年就通过了中国的第一部版权法,但未及实施,清室即倾覆。在随后的几十年军阀混战期间,尽管有不同形式的版权法规,但混乱的社会局势使版权法名存实亡。中共夺取政权后曾一度制定新的版权规定,但由于“文化大革命”而中断。“版权”长期以来被视为是“资产阶级”文化,这一观念直到70年代末中国实行改革开放后才逐渐改变。80年代初,不少国家对中国不实行版权法规表示不满,直到有的国家要求对中国采取贸易制裁手段,版权法问题才被重新提到议事日程上来。1991年中国通过了版权法,并于1992年加入了国际版权法协定。但此后从个人到单位以至政府机关,有意无意违反版权法的情形仍然在在皆是。[12] 

    不过,自1991年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后,中国政府倒一直在版权“立法”方面不断作出努力:1992年,中国成为《保护文学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和《世界版权公约》的成员国;1993年中国又成为《保护录音制品制作者防止未经许可复制其录音制品公约》成员国;1997年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17条和218条,对盗版和销售盗版图书的违法行为应负的刑事责任也做了明确规定;2001年10月,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关于修改著作权法的决定,以因应互联网迅速发展的形势下以及加入世贸组织后著作权保护方面面临的新问题。可以说,在立法方面,中国的著作权保护措施已接近世界发达国家的水平,与世界贸易组织的要求没有太大的差距。但从执法的角度来看,中国在著作权保护方面做得太差,大量存在的盗版盗印现象不但严重影响中国出版界在世界上的形像,严重损害权利人的利益,而且阻碍了出版业的正常发展,特别是遏止了国内出版企业与境外出版集团的合作。 

    中国的盗版现象严重有其深刻的体制根源。中国至今未能形成全国统一的出版、发行市场体系,条块分割、出版信息不灵、物流不畅,使得盗版行为不易被察觉。同时,图书发行业的一“大”多“小”结构也不利于行业内部形成市场规则和具有约束力的行业规范。中国的图书发行体制改革之前,新华书店是图书发行的唯一渠道,因几十年的计划经济和国家授权的垄断经营,造成了新华书店冗员严重,机构臃肿,经营意识薄弱,效率低下。发行体制改革后,新华书店在图书发行市场上的份额迅速被民营书店蚕食,民营书店固然经营灵活,但不少集体、个体书店经营者钻法律的空子,使出版发行市场弊端丛生,盗版现象就是主要弊端之一。另外,由于国有企业改革的失败以及印刷业的重新整合,相当多的工厂关闭,一大批印刷工人失业,一些生活无着的工人被迫铤而走险,开办地下印刷厂,为盗版图书的出版提供了技术支持。还有,地方政府对盗版行为的保护也是盗版活动猖獗的重要原因。一些执法人员为了一己私利,常常和盗版者相互勾结,里应外合,帮助盗版者逃避法律的制裁。 

    中国政府1994年就发布了有关知识产权问题的白皮书,同年国务院具体制定了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行政法规,每个省、市、自治区也都设立了版权监督机构。但盗版现象却依然猖獗。从1991至2000年,各级法院审理的版权案件每年增长40%,且大多案件常不了了之,导致盗版现象有增无减。最为复杂的是,许多盗版行为的后台是政府部门、执法机关或官方组织。 

    中国虽然于1992年加入了《伯尔尼协定》,但国际盗版现象在中国仍然有增无减,而且成为一种系统性运作的行业作业。据英国一个考察团的观察,中国盗版印行国外学术刊物已成为一个“无穷无尽”的现象,在中国的许多大学图书馆里都可以看到“成百上千”非法翻印的外国学术刊物,反映出一种“运行良好的有组织的盗版行为”。[13]根据国际版权协会的统计,早在90年代中期,中国的盗版行为每年给美国造成的经济损失已达18.4亿美元,这一数字仅指电影、音乐、一般计算机软件、书籍出版和商标等方面的盗版活动,还不包括商业软件的盗版行为。尽管中国在美国表示要实行贸易制裁后采取了一些改进措施,但实际情况并无好转。据《纽约时报》报导,美国的一部新电影在本国刚上映两天,盗版音像制品就已出现在中国的街头;不少盗版产品将作品的名称改头换面,当西方公司针对盗版产品提起诉讼时,那些有官方背景的中国盗版业者甚至强词夺理地否认他们制作发行的音像制品与原作有任何关系。[14] 

    90年代中期,中国国家版权委员会承认,它每年收缴并销毁将近200万本盗版书和300万张光碟。但西方国家怀疑,真实的盗版数字远远不止这些。更严重的是,近年来情况继续恶化,只是形式更加隐蔽,手法更为多样,因而真实的盗版数量和价值更加惊人。[15]一些美国公司对中国盗版行为的普遍和猖獗感到愤怒,他们派人到中国市场秘密调查,收集证据,准备采取法律行动。[16]中美第一个通过法庭审理的盗版案件是迪士尼公司指控中国不计其数地盗印迪士尼作品,特别是它著名的卡通人物形像。此后,安徽科技出版社及四家书店因盗版出版发行PrenticeHall和HarcourtBrace公司的书籍而向这两家国际知名出版社作出赔偿,赔偿不但包括版税,而且包括这两家美国公司的调查费用及法律诉讼费用。这些诉讼行动表明,外国公司对中国出版业内猖獗的盗版行为不再眼开眼闭和束手无策了。[17]据估计,90年代中期,中国的盗版总值每年已达20亿美元,美国为此曾表示,如果中国不切实解决盗版问题,美国会采取经济制裁措施。[18] 

挑战已经来到,机会依然遥远   

    中国加入世贸组织(WTO)后,其面临的国际环境有所改变。 

    WTO有三个基本功能。其一是确定全球市场运作的规则,监督各成员国对这些规则的执行情况;其二是协调成员国之间有关开放市场、减少贸易障碍的谈判;其三是仲裁成员国之间的贸易纠纷。这些功能的积极影响是,通过推动经济全球化为成员国的民众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同时也用国与国之间的经济和文化交流代替了强权的征服,使人类从国家对抗的时代进入一个多元共存的时代。多元共存时代最大的好处是,人们可以通过文化交流来表达自己的要求和愿望,在体现民族特色的同时,与外部世界充份沟通,加强相互了解。而文化交流的这些功能,很大一部份是要由出版活动来承担的。 

    但WTO本身是一把双刃剑,它既带来机会,也带来挑战。加入WTO之后,中国可以获得主要贸易对象国授予的永久性贸易最惠国待遇,可以更方便地进入其他国家的市场,有机会扩大出口并在国外投资。当然,这些优惠还只是法律性规定,中国是否真有实力进入他国市场,主要取决于自己的经济实力。与此同时,中国加入WTO后也必须承担一系列责任,其中包括对WTO成员国开放产品和投资市场,降低关税,减少或取消进口限额,逐步开放服务性产业,修改与WTO规定相抵触的各种政策和法规。为此,中国已同意在最近几年里允许外国公司在中国建立合资出版公司,经营书籍与杂志的出版与发行。[19] 

    自90年代以来,世界出版业日益被少数几个跨国传媒集团所控制,它们的经营范围包括电视制作及播出、电影、报纸、杂志、图书、音乐制作出版,有些还生产媒体硬件。如果按产品营销额排队,这些跨国传媒集团的排名依次为“美国在线-时代华纳”、“迪士尼”、“索尼”、“贝塔斯曼”、“维阿康姆”以及“新闻集团”。国际出版界对中国的出版市场持相当乐观的态度,它们认为,中国的3个最有利润潜力的市场分别是烟草、酒类及出版业。从1994年至2001年,中国人购买大中小学教材的支出增长了400%,其中用于购买大学教材的支出则增长了4,000%。[20]它们认为,中国出版业现时还受控于政府,离真正的商业性、市场化运作距离尚远,但一旦新体制确立,前景不可估量。[21]一些外国出版公司已在中国的出版市场捷足先登,并已“掘到了第一桶金”。总部在美国波士顿的国际资讯集团(InternationalDataGroup)每年在中国出版杂志的盈利已超过1亿美元,占该集团每年全球利润20亿美元的5%。该集团在全球85个国家发行杂志,1980年成为与中国合资的第一家境外出版集团,中国现在已经成为该集团在世界上的第二大市场(仅次于德国)。[22]90年代末,该公司出版的杂志在中国已拥有1,800万读者,超过了《人民日报》的读者数量。[23] 

    中国加入WTO后,世界著名的传媒集团和出版公司纷纷进军中国的出版市场。美、英、法、德、荷兰、日本等出版大国的大型出版公司,如美国的“蓝登书屋”、“培生公司”、“汤姆森集团”、德国的“贝塔斯曼集团”、“法国出版商协会”、日本的“讲谈社”等,都通过合作出版开拓中国的出版市场。它们在中国设立了办事处,除了与中国的出版社合作出版之外,还开展了向内地市场销售原版材料等业务,并努力以成立合资公司等各种形式分享印刷、发行、甚至编辑环节的利润。[24]德国贝塔斯曼集团与中国的合资出版项目已在2002年谈判完成,合资公司已经开张。[25]世界最有影响的新闻杂志之一NEWSWEEK2003年决定与香港Vertex集团的SinoWorldCNW出版公司合作,出版旨在瞄准中国大陆市场的《新闻周刊》中文版。[26]著名的TIME从2003年初开始,通过PersonalDigitalAssistant(PDA)Devices向以中国为主的亚洲读者提供免费的杂志内容。[27]此外,中国蓬勃成长的印刷业务需求也吸引了许多日本、韩国、新加坡、澳大利亚等国的印刷公司。美国还在上海设立了美中印刷出版技术训练中心,以此为据点向中国的印刷市场进军。[28] 

    但是,中国政府由于政治方面的原因,仍然对WTO在意识形态和文化交流方面可能产生的“负面”影响抱有高度戒心,不但对西方国家文化产业、文化产品和文化理念进入中国持怀疑态度,还担心西方敌对势力会利用这一机会来强化他们“西方化”中国和“分化”中国的企图。因此,中国政府要求中国的相关行业要有效地“防止”和“抵制”这种“文化侵略”,阻止“腐朽的”、“日益没落的”西方的思维、价值观和生活方式对中国社会产生影响,以巩固“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和文化阵线”。 

    然而,中国出版业面临的挑战已经到来,尽管由于政府的保护措施,这些“挑战”尚未立即产生严重的影响,但可以预见的是,在未来数年内,一大批外国出版物和资本将涌入中国市场,中国的出版社与产品将因此面临激烈的竞争,甚至面临生存还是淘汰的考验。庞大的中国市场将对世界构成巨大的吸引力,但中国政府施加于新闻和出版业的种种限制则必然会限制中国出版业的发展。 

冷战式思维模式对出版业的影响   

    为因应加入WTO之后的挑战,中国的出版业已采取了一些措施,如组建出版集团、发展以连锁经营为主的多种销售方式、吸收国外资金、运用新技术、改变出版观念和形式、出版业的对外发展从零星出口提升到扩大版权贸易、以期刊为未来发展的新增长点、强调品牌竞争、培养新型人才等,这些措施有些已经开始产生影响,有些还只是纸上谈兵。 

    其实真正限制中国出版业发展的因素是政府的冷战式思维模式,而这一点却少有人敢于触及深谈。中国现行的出版管理体制是在中国的一党专政体制和长期的计划经济体制的直接影响下形成的。这种管理体制的特点是执政党和政府对意识形态的绝对控制,它充份体现出典型的冷战式思维模式。直到今天,中国出版业的根本目的仍然不是为民众提供一个自由表达思想的手段,它也不是单纯让出版商谋取盈利的经济产业,政府和执政党仍然把它当作一个向民众提供“教育、娱乐和传递信息”的意识形态工具,要求它发挥“党的喉舌”之作用。 

    80年代后期,中国政府虽然已把出版社的定位从“宣传部门”改为“事业单位、企业式管理”,较之过去略有进步,但作为“事业单位”的出版机构仍然要参照政府部门建制,接受主管部门的控制与监督,其主要人事任命仍然由执政党控制,部份经费则仍然依赖财政拨款;而所谓的“企业式管理”,其实仅仅意味着出版社要按照企业的运作方式来经营和管理,要参与市场竞争,根据市场需求来决定出版物的品种数量,要象企业那样交税。[29]事实上,现在每个出版社的出书范围仍要遵守国家新闻出版总署的具体规定,新书出版之前要先将选题上报出版社的主管部门和出版社所在地的出版行政管理部门批准,若涉及新闻出版总署认为是重要的选题,还要直接上报新闻出版总署批准。显然,把“喉舌管理”和“市场化运作”硬性捆绑在一起的做法是现行出版管理体制产生的制度“怪胎”,而出版业者被“绑着手脚踢下了海”,其挣扎自然倍加艰难。 

    由于政府始终抱持过去50年当中形成的冷战式思维,至今为止,私人办出版社在中国仍是遥不可及的事。官方对西方文化的渗透仍抱有相当大的戒心,政府高层及一些“智库”人物仍然以“抵御西方的文化霸权”为名,通过各种手段来抵制西方文化、意识形态和价值观,尤其是西方的民主政治理念。正因为如此,境外传媒与出版集团直接进入中国还是被严格禁止或限制的。中国政府一再声明,中国加入WTO只表明中国将保证兑现在开放市场提供机会方面的承诺,至于具体有关产品进口的种类与数量仍要根据中国国内的情况而定,尤其是在一些限制性行业,开放市场的承诺并不等于放弃审查、批准和监督,有关这些行业的进口仍然必须服从中国现行的法律、规章与制度。在文化产业方面,外国文化产品的进口仍然要看是否能先符合中国的政治标准。比如,中国通知一些西方的主要出版社,中国不会同意西方作者的中文版作品拥有世界性版权;如果他们要注册世界性的中文版权,必须向在北京的中国版权管理协会申请。[30] 

    在境外出版集团负责人的眼里,中国的传媒与出版领域现在是同时被作为一个宣传部门和一项产业经济而紧紧地控制在官僚部门手中。想进入中国传媒与出版市场的大型跨国集团都必须采用“有创造性”的方式,其中最有效的恐怕是各种各样的“合资”或“合作”形式,特别是与某个政府部门或有政府背景的组织“合作”。[31]“新闻公司”(NEWSCORP.)进入中国市场的一个重要步骤,就是与《人民日报》社共同成立了一个名叫“BeijingPDNXinrenInfor-mationTechnologyCO.LTD”的合资公司,虽然公司的名字听起来模糊不清,但其业务内容包括网络服务及出版业。[32]但总体来说,中国政府仍然会尽力阻止跨国集团进入中国的出版市场,除非某些官方或准官方机构在与跨国集团的合作中获得想得到的好处。[33] 

    鉴于上述原因,到目前为止,中国对不少跨国出版集团来说还只是个潜在的市场而已。在美国最大的15个出版物出口国中,中国并未跻身其中。[34]尽管中国已经加入WTO,但中国依然是一个非常难进入的市场,种种政治与文化的障碍都妨碍着外国出版商的努力。[35] 

【注释】    
[1] “2001年全国新闻出版业基本情况”,《中国新闻出版报》,2002年6月4日。 
[2] 国家统计局,《2000年中国统计年鉴》,中国统计出版社,2001年出版。 
[3] 《中国新闻出版报》,2002年6月4日。 
[4] 陈昕,“中国出版业应积极迎接加入WTO后的挑战”,《出版广角》,2000年第7期。 
[5] UNESCO Statistical Year book 2000-2002。转引自许力以的“中国出版走向与世界图书发展势态”,《新闻出版天地》,1997年第4期。 
[6] "When China Wakes." Folio, 27(8), 6/1998, pp.60-64. 
[7] 《中国新闻出版报》,2002年6月5日。 
[8] 出处同注[1]。 
[9] Publishers Weekly, 2000. 
[10] "The Book Marketin China." Book Publishing 4/15/2003, Business & Company Resource Center. 
[11] 出处同注[1]。 
[12] Drury,R.1998. "Publishing in China: Development Since 1992." Asian Libraries, Vol.7, No.5, pp.111-118. 
[13] 出处同上。 
[14] Smith, C. "A Tale of Piracy: How the Chinese Stole the Grinch." The New York Times, 12/12/2000, p.A3. 
[15] Martin, J. & S. Holberton." USDecision 'Barbarous': China Angry at Treat of Trade Sanctions Over Copyrights." Financial Times, 1/3/1995, p.3. 
[16] "U. S. Firms: Piracy Thrives in China." USAToday, 8/23/1995, p.2B. 
[17] "Chinese Firms Agree to Pay U.S. Publishers for Pirating Materials." TheWall Street Journal, 5/30/1995, p.B7. 
[18] "China Could Face US Sanction of Over $2 Billion Due to Piracy Losses." The Wall Street Journal, 2/26/1996, p.A9. 
[19] 张晓斌、唐舰,“入世对中国出版者意味着什么”,《编辑之友》,2001年第1期。 
[20] Academic Publishing in China: A Market Analysis." ChinaonLine, 4/15/2003. 
[21] Taylor, Sally. "China: The Once and Future Market." Publishers Weekly, 7/27/1998, pp.53-55. 
[22] "IDG's $100 Million Business." Folio, 27(8), 6/1998, p.61. 
[23] "The Most Popular Publications in China." Forbes,1 60(4): 48, 8/25/1997. 
[24] 朱静文,“中国出版业的全球化战略”,《中国出版》,2001年第7期。 
[25] "China Plans to Setup Major Publishing Firm Late March." AFX-Asia, 3/5/2002. 
[26] Advertising Age, 1/13/2003, 74(2), p.18. 
[27] Advertising Age, 1/20/2003, 74(3), p.18. 
[28] "Training for China." Graphic Arts Monthly, 2/1998. 
[29] 布衣,“中国出版业的全球化战略”,《中国出版》,2001年第7期。 
[30] Reid, C ."China Blocks U.S. Rights Deals." Publishers Weekly, 7/14/1997. 
[31] 出处同注[6]。 
[32] "Murdoch Vaults into China with a $5.4M New Deal." Advertising Age, 66(25), 6/19/1995, p.6. 
[33] Dolven, B., & A. Granitsas. "Please, Letus Entertain You." Far East Economic Review, 12/26/2002-1/2/2003. 
[34] 排在第一位的是加拿大,其后依次为英国、日本、澳大利亚、墨西哥、新加坡、韩国、荷兰、德国、香港、台湾、巴西、菲律宾、印度和南非。这些国家或地区都与美国在政治、文化或经济方面关系密切。见"Book Exports Fall 8% in 2001, to $1.7 Billion," Publishers Weekly, 249(11), 3/18/2002, p.17. 
[35] "IDG Leads New Magazines into China's Market." Ad Age Global, 1,5/8/2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