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论”评析
一、关于社会主义阶段划分的问题
二、文革后重新提出不发达的社会主义
三、赵紫阳提出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论”
四、江泽民重提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论
五、寻求社会主义的新思维
【注释】
二、文革后重新提出不发达的社会主义
三、赵紫阳提出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论”
四、江泽民重提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论
五、寻求社会主义的新思维
【注释】
江泽民1997年5月29日在中央党校的报告中[1],重新提出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论。这一说法是1987年赵紫阳在中共十三大上提出来的,此后被封藏达十年之久。江泽民重提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论后,又在中共十五大上再次肯定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论的重要性。此后,中共就一直强调,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论是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的重要基础和中共制定路线、方针、政策的根本出发点。就这样,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论又重新成为官方意识形态的重要组成部份,引起了人们的关注和探讨。
其实,在中共内部,对于究竟要不要重提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论,是有不同看法的。中共起草十五大报告时,党内有个别理论家就曾向报告起草小组建议,目前不宜重提初级阶段论这一并不十分确切的提法,应寻求新的符合实际的理论观点。但是,十五大报告起草小组并未接受这个建议。原因在于,目前中共的理论贫乏,禁忌仍多,提不出新的观点;而按照常规,在党代表大会的政治报告中不能没有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理论阐述。于是,在不能打破教条的情况下,既然搜索枯肠、无从创新,就只好旧调重弹、拾人牙慧了。其实,人们只要略加推敲,就可以发现,这个“初级阶段论”本身存在着许多矛盾。
一、关于社会主义阶段划分的问题
美国威斯康星大学著名的中国问题专家麦斯纳(Maurice Meisner)在他所着的《邓小平时代》中,曾谈到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论。他说,“虽然‘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思想被官方报纸推崇为对马克思主义理论的创造性贡献,但它决非创新。基本上,这一有关中国发展的同样的思想曾被马克思主义理论家苏绍智的‘不发达的社会主义’的提法在1979年就提出来了。可能是‘不发达’一词带有贬义,官方意识形态专家迅即改为社会主义的‘始初的’或‘初级的’阶段。在1981年以后,这一理论被接受作为意识形态的基础。最后,赵紫阳在中共十三大上重提了这一思想”。[2] 西方不少中国问题专家都有这种看法,认为我是首先提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的人,但事实并非如此。
马克思、恩格斯、列宁和毛泽东都曾谈到社会主义的阶段划分问题。马克思在《哥达纲领批判》一书中提出,共产主义社会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是社会主义社会,高级阶段是共产主义社会。马克思和恩格斯曾设想,从资本主义进入高级阶段的共产主义社会,要经过若干阶段:第一阶段是民主主义共和国,“民主派将会取得统治,他们将不得不提出一些多少带点社会主义性质的措施”;第二阶段是社会共和国,是“带有社会主义倾向的共和国”,即向社会主义过渡的阶段;第三阶段是社会共产主义共和国,是“带有共产主义倾向的共和国”,即实现向完全共产主义过渡,相当于社会主义;第四阶段是纯粹共产主义共和国,相当于共产主义。[3]
列宁在《马克思主义论国家》中明确提出,在无产阶级专政建立之后,将经历三个发展阶段。首先,是“长久的阵痛,即由资本主义向社会主义过渡”;然后是“共产主义社会第一阶段,即社会主义社会”;第三,是“共产主义高级阶段,即共产主义社会”。[4] 列宁曾多次使用过“发达的社会主义社会”这个概念[5],显然,其言外之意是,在此之前的社会主义社会属于不发达的社会主义。在苏联的赫鲁晓夫时代,官方一直把即将进入共产主义当做宣传口号。赫鲁晓夫曾在1961年的苏共二十二大上宣布,到八十年代苏联人民就可以生活在共产主义下。[6] 这一大话破产后,勃列日涅夫才把苏联的发展阶段改称为发达的社会主义。
毛泽东在他的《政治经济学读书笔记》中说,从资本主义过渡到共产主义,有可能分成两个阶段,由资本主义到社会主义的阶段可被称为不发达的社会主义,由社会主义到共产主义就是由不发达的社会主义到比较发达的社会主义,......经过了这一阶段,......就可以进入共产主义的高级阶段了。不过他并未就此进一步说明。
显然,把社会主义社会划分为不发达和发达的提法早就存在,事实上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就是不发达的社会主义的同义语,所以,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一概念并不是八十年代的新发明。
二、文革后重新提出不发达的社会主义
虽然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或不发达的社会主义并不是个新概念,但是在毛泽东时代却无法公开讨论这个问题。直到文革结束后,这一问题才再次被提了出来。由于在毛泽东时代理论界长期被禁锢,所以,不发达的社会主义被重新提出来后,引起了相当大的反响。
毛泽东虽然也曾提出过社会主义划分阶段的看法,但是,他的极左思想和路线日益发展,因此,毛逐渐把他对中国过渡时期的理解,从“小过渡”(即向社会主义过渡)改为“大过渡”(即向共产主义过渡)。1961年,他在中共八届十中全会上提出社会主义时期的阶级和阶级斗争问题时,把整个社会主义时期视为进入共产主义社会高级阶段之前的时期;而在他阅改过的“关于国际共产主义运动总路线的建议”中,则更明确地提出,“在进入共产主义社会的高级阶段以前,都是属于从资本主义到共产主义的过渡时期,都是无产阶级专政时期。”[7] 他强调,在这一时期始终存在着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之间的阶级斗争、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两条道路的斗争、以及资本主义复辟的危险性。毛泽东的这种“大过渡”观点,实际上否定了社会主义应划分为不同阶段的论点。直到毛泽东去世,全中国没有一个人敢就此提出不同意见。
1979年1月18日至4月3日,根据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提出的“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精神,中共召开了理论工作务虚会。与会学者们针对中共执政以来长期实行极左路线、以致于造成了文化革命这场大灾难的历史性错误,力图突破理论禁区,探索历史性错误的根源,并寻求避免重蹈复辙之道。
在这个会上,冯兰瑞教授和我作了一个联合发言,题目是“无产阶级取得政权后的社会发展阶段问题”。[8] 我们在发言中批判了毛泽东在中共八届十中全会上所提出的“大过渡”思想,重申毛泽东在《政治经济学读书笔记》中所提出的社会主义可分为不发达和发达社会主义的观点,并据此分析了中共左倾路线的根源。我们列举了中共急于向共产主义过渡的若干措施,如过早地消灭个体经济和资本主义经济、取消自留地和家庭副业、甚至否定按劳分配和商品生产等,以至于挫伤了群众的积极性,破坏了生产力。我们认为,这种拒绝承认社会主义有不同阶段、把不同阶段的任务混淆起来、急于把后一历史阶段才可能做的事强行提前到前一阶段来做的观点和政策,就是毛泽东在经济上的极左路线的根源和表现。我们提出,中国仍然处在从资本主义向社会主义过渡的时期,还属于不发达的社会主义,远远未进入马列所设想的共产主义社会的第一阶段(社会主义社会),因此,新民主主义时期的若干政策还是可以恢复的。
我们的这个发言整理成文后发表在1979年的第5期《经济研究》杂志上。胡乔木认为,这篇文章否定中国的社会主义制度,为此组织人对我们进行批判,并且不许我们反驳。由于当时距十一届三中全会的结束才半年,思想解放运动仍方兴未艾,在这种背景下,胡乔木搞大批判的做法不得人心,只好草草收场了。但是,胡乔木并不甘心,以后每逢风吹草动(如1983年的“清除精神污染”运动),他就会旧事重提,我们则受到批判。直到中共十三大前后,赵紫阳大讲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观点时,中共内部的左派对我们关于不发达的社会主义的提法的纠缠才销声匿迹。在提出不发达的社会主义之后,我还提出过,中国应该补资本主义的课。这个“补课说”虽然受到了中共的批判,但却反映了事实。邓小平的改革其实就是在“补资本主义的课”,而且还是有过之而无不及,正如民众所说的,邓小平是用资本主义挽救社会主义。
今天看来,我们关于不发达的社会主义的提法,虽然在反对左的路线、方针、政策方面有一定的作用,但在理论上并没有摆脱马列主义教条的束缚,也没有否定列宁、斯大林的社会主义制度的模式,因而存在着不少矛盾和缺陷,经不起理论上的推敲。缺陷之一是,我们仍然肯定了马克思主义的历史阶段论和经济决定论,即历史是按照循序渐进的严格决定论发展的,而进入每一阶段的时间基本上取决于生产力发展的水平。事实上,历史比马克思的这个简单的推论要复杂得多。缺陷之二是,关于列宁、斯大林的社会主义制度模式,即公有制、计划经济和按劳分配,我们当时认为还是正确的;只不过因中国的生产力水平还太低,只能先退回到不发达的社会主义阶段;一旦生产力发展了,还应进入马克思设想的或列宁斯大林推行的社会主义制度模式。而现实证明,马克思关于社会主义的设想,绝大部份都与现实不符,而列宁、斯大林的社会主义制度模式不但已被历史证明是错误的,而且业已死亡。
三、赵紫阳提出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论”
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中共一直试图用社会主义发展阶段的说法,来解释毛泽东时代政策错误的原因,也藉此为改革开放政策找个理论上的立足点。十一届四中全会通过的叶剑英的国庆三十周年讲话中就提到,中国还是个发展中的社会主义国家,搞社会主义现代化有一个从初级到高级的过程,中国的社会主义还在幼年时期。十一届六中全会又指出,“我们的社会主义制度还是处于初级阶段。”[9] 但中共提出这类说法后,并没有进一步从理论上说明。
首次对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说法作理论分析的,是中共十三大召开之前由赵紫阳领导的政治体制改革的研究班子,即由赵紫阳委托、鲍彤组织的中央政治体制改革研讨小组。1987年1月5日,鲍彤在《人民日报》上发表了一篇文章,“社会主义的幼驹和资本主义的老马及其他”,用通俗的笔触阐述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论的构想。因此学术界一般都认为,鲍彤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论的创始者。
曾参与中央政治体制改革研讨小组工作的吴国光说,1987年3月赵紫阳邀集中央部份主要领导人座谈,讨论十三大报告的思路,会后鲍彤为赵紫阳起草了一封给邓小平的信,就十三大报告的设计提出了系统的看法,信中说,十三大报告拟以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作为立论的根据。“因为,以此立论,有可能把必须避免左右两种倾向这个大问题说清楚。如能这样,对统一党内外认识有好处,对国内外理解我们政策的长期稳定性,也很有好处”。3月25日邓小平在赵紫阳的信上写了一句评语,“这个设计好”。[10]
1987年10月25日,赵紫阳在中共十三大政治报告的第二节中,以“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和党的基本路线”为题,系统地提出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理论。他说,“我国正处在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这个论断,包括两层含义。第一,我国社会已经是社会主义社会,我们必须坚持而不能离开社会主义。第二,我国的社会主义还处在初级阶段,我们必须从这个实际出发,而不能超越这个阶段。在近代中国具体历史条件下,不承认中国人民可以不经过资本主义充份发展阶段而走上社会主义道路,是革命发展问题上的机械论,是右倾错误的重要认识根源;以为不经过生产力的巨大发展就可以越过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是革命发展问题上的空想论,是‘左’倾错误的重要认识根源。......我国原来是一个半殖民地半封建大国。......也正因为我们的社会主义是脱胎于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生产力水平远远落后于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这就决定了我们必须经历一个很长的初级阶段,去实现别的许多国家在资本主义条件下实现的工业化和生产的商品化、社会化、现代化”。[11] 赵的这一说法是关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的第一次系统而完整的论述。之所以在这里不嫌其长地详细引述,是为了“温故而知新”,以便说明,是谁首次正式提出了这个观点。这个问题在中国被人为地模糊化了,领导人往往易于患“健忘症”,抹煞前人的贡献。
赵紫阳提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论的目的,是试图在保持某种程度的社会主义原则的前提下,寻求一种经济发展道路、采取某些资本主义的手段以发展生产力。但无可否认的是,这种迁就于中国政治现实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论,本身仍然充满了自相矛盾。麦斯纳曾经指出,“赵紫阳强调中国已经是社会主义社会,同时却要采用资本主义发展的手段去建设社会主义的物质前提,岂非矛盾”。[12] 这个问题问得好,既然中国连社会主义的物质前提都还没有建立,又怎么可能在理论上推出中国现在必须走社会主义道路的结论呢?不仅如此,赵紫阳也没有阐明,究竟什么是社会主义、社会主义高级阶段与初级阶段的区别是什么、初级阶段要不要过渡到高级阶段、又怎样过渡等一系列基本理论问题。他在十三大报告中只是说,“社会主义社会的根本任务是发展生产力[13],......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发展社会生产力所要解决的历史课题,是实现工业化和生产的商品化、社会化、现代化”。[14] 如此来看,他似乎倾向于把建设社会主义社会的目的理解为国家的经济现代化。
提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论确实有积极的作用,便于反对左倾僵化思想和政策、以灵活的政策发展生产,但这个观点在理论上并不完善,矛盾很多。赵紫阳似乎也注意到了这点。1987年4月6日下午,赵紫阳找十三大报告起草小组谈话时曾提出这样的问题,“对经济范畴到底怎么看?光讲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有些问题还讲不通。整个社会主义怎么样?究竟什么是社会主义?什么是资本主义?”[15] 但是,由于当时政治老人的制肘,中共十三大的决议并未被认真地贯彻执行。1989年6月发生天安门惨案前,赵紫阳被罢黜,他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论也被“冷藏”了起来。
四、江泽民重提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论
江泽民在中共十五大上重新提出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论,实际上完全是拾赵紫阳的牙慧,并无创新,甚至许多文句都与赵紫阳的报告雷同。例如,“认识为什么必须实行现在这样的路线和政策而不能实行别样的路线和政策”、“社会的主要矛盾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特别是在说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是什么样的历史阶段时,长达十六行的文字以及这一阶段“至少需要一百年时间”的论断,都与赵紫阳的十三大报告如出一辙。但是中共十五大报告却讳言赵紫阳和中共十三大,如果说江泽民忌讳提及赵紫阳,那么十五大报告提到十三大总是可以的吧,连这也未做到,说明中共还走在为在位者改史的旧道上。
在当前的中国,江泽民重提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论,毕竟对改革进程比较有利,可以抵挡极左派对改革开放的诋毁与阻挠,也便于江泽民与极左派划清界限。这比起他一年多以前靠拢极左派、大谈“讲政治”,比起他九十年代初按照邓力群的“谱子”大唱“反和平演变”,显然是个进步。然而,若仅就理论本身而言,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论有其不彻底性,业已过时,不值得抱残守缺了。而且,中国的改革大业受一个概念不清楚的“社会主义”、或实际上还是传统的列宁、斯大林式社会主义制度观念的拖累,一直难以自圆其说、处处被动,致使改革进程一波三折、趑趄徘徊,提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论并无助于这一问题的根本解决。
中共领导层虽然看到了传统社会主义模式的灾难性后果,实行了改革开放政策,但仍然不愿意承认列宁、斯大林的社会主义模式有何本质性错误,而只是强调中国的条件不够,不宜超越阶段而“冒进”。因此,中共才搬出了社会主义应份为两个阶段的提法,认定中国还处在初级阶段,尚不能实行列宁、斯大林的社会主义制度模式;在初级阶段,可采取一些灵活的政策,诸如引进市场经济、承认资本主义的一些范畴(如利润、股票、期货、跨国公司)等。这就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的由来,很难说它是邓小平在理论上的发明创造。中共的这种做法实际上就是我讲过的“补资本主义的课”,但我的说法太直截了当,就遭到了中共的批判。其实,早在十多年前,人们就已经明白,中共领导人提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实在是为了应付极左派喋喋不休的共产主义说教的“煎逼”,抵挡保守派对改革开放政策的攻击,使自己处于反左防右的不败之地。如今江泽民重提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论,仍然是出于相同的需要。
然而,政治和理论上所不容忽视的,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论自身的阿基里斯之踵(Achilles' Heel),即究竟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要朝什么方向过渡,这仍然是个含混不请的问题,或许中共要的就是这种含混不请。毫无疑问,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所对应的是社会主义高级阶段、即发达的社会主义;逻辑上顺理成章的推论就是,一旦条件成熟、完成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后,还是要进入发达的社会主义,实行列宁、斯大林模式的社会主义制度,即被勃列日涅夫称为发达的社会主义的苏联模式[16]。这种模式的特点是,经济上以公有制(特别是国有制)为唯一的经济基础,实行计划经济,分配原则名为按劳分配,实际上是高级干部享有特权和豪华生活、而民众在低水平下按平均主义原则取得低报酬,在政治上则实施以无产阶级专政为名的共产党专政,即党内少数领导人的专政、甚至一人独裁。在毛泽东时代,中国大陆也照此行事,并把这个模式推到了极端,结果造成了“大跃进”和文革那样的灾难,政治、经济及其他各方面都濒于崩溃的边缘。难道中国告别苏联模式就是为了有朝一日回到苏联模式吗?或许,某些主张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论的人就真是这样想的,但会有多少人真心地赞同他们则大有疑问。
从赵紫阳提出初级阶段论至今,已历十年,形势和认识的变化以及社会发展的要求都与当初不同了。苏联、东欧国家社会主义制度瓦解的现实和中国改革的经验教训,都足以证明,各国执政的共产党对社会主义制度的传统认识不仅带有严重的矛盾和问题,实际上是一种空想。任何国家一旦改革了原先按照传统社会主义理论建立的社会主义制度,就既不应该、也不可能重返那旧社会主义模式了。今天,人们对于社会主义已有新的认识,即以经济制度而言,混合的多种所有制形式、市场经济体制、按劳分配为主又采用其他分配方式等等,其实本乃社会主义经济的应有之义,并不仅仅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暂时性制度安排。
崔之元在“中共十五大战略选择”一文中论及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时说,“这显然是防御退守性的,并且具有理论上的不彻底性。如果第三代领导人采取这一提法,就意味着今后还要建立指令性计划的产品经济,这仍不能打破理论上的被动局面,不能展示独立的理论创新的气魄”。[17] 此论甚是。更确切地说,如果传统社会主义理论中的高级阶段确属空想,不能成立,就根本不存在再过渡到高级阶段的问题,倘若如此,谈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也就没有意义了。
江泽民在中共十五大的报告中重提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以述旧为创新,自鸣得意,而且把中共十三大报告中所说的初级阶段的长度进一步作了发挥,说初级阶段“至少需要一百年时间,至于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制度,那还需要更长得多的时间,需要几代人、十几代、甚至几十代人坚持不懈地努力奋斗”。[18] 通常,一代人按三十年计算,十几代就将近五百年,几十代人则接近一千年。按照马克思的历史发展阶段论,一千年中人类的历史应该经历好几个社会形态了,例如资本主义的发展从1769年瓦特发明蒸汽机推动工业革命算起,迄今也不过才二百三十年。江泽民把如此漫长的时间都说成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真是匪夷所思!
既然现在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论不能免除理论上的被动,也不能坚持理论上的一贯性,那么,就应该跨越这一论点,根据人类社会新的实践,提出关于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的新思维、新理论,这样才能有力地从理论上说明改革开放政策的必要性和正确性。不打破传统的社会主义理论,不否定列宁、斯大林的社会主义模式,就无法说清楚改革的前景,也很难坚持改革开放政策,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论的毛病就在这里。以邓力群为首的极左派,是理论上的马列主义原教旨主义者,他们根据逻辑上完整的传统的社会主义理论和列宁、斯大林的社会主义制度模式,提出“姓社姓资、姓公姓私”等问题来和改革派纠缠,而改革派即使搬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论来反击,也仍然难以跳出马列主义原教旨主义的圈套。例如,中共十五大前后,在以股份制改革国有企业的问题上,改革派仍然不得不努力把股份制解释成一种公众或社会所有制,对私字讳莫如深,竭力要划清股份制改革和搞私有制的界限。大陆的学者没有人敢承认和使用私有化这一概念,也是同样的原因。
1997年7月,赵紫阳在与友人谈到江泽民的党校讲话中提及初级阶段论时,曾经表示,中共十三大提出该问题是总结历史的结果,目前中国的改革形势与十三大时相比已有很大变化,十五大不应局限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论,应跨越此理论,解决什么是社会主义的问题,而且要从理论上来解决。[19] 赵紫阳如今对社会主义如何认识,尚待考,但是,他正确地提出了,应有新的理论来解决什么是社会主义的问题。这说明他跨越了自己,是一个进步。
五、寻求社会主义的新思维
邓小平曾坦率地承认,“社会主义是什么,马克思主义是什么,过去我们并没有完全搞清楚”。[20] 后来他又说,“什么叫社会主义的问题,我们现在才解决”。[21] 他关于社会主义的讲法大致有几种。如“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除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后达到共同富裕”[22];“社会主义要消灭贫穷。贫穷不是社会主义,更不是共产主义”[23];“坚持社会主义,实行按劳分配的原则,就不会产生贫富过大的差距”[24];“社会主义有两个非常重要的方面,一是以公有制为主体;二是不搞两极分化”[25];“只要我国经济中公有制占主体地位,就可以避免两极分化”[26]。但客观地讲,邓小平只是突破了苏联的社会主义模式,他并没有解决与社会主义有关的一系列复杂问题。
研究社会主义是个艰巨的任务,瑞典前首相、社会民主党领袖帕尔梅(Olof Palme)曾说过,社会主义有260多个定义。从社会主义的发展史来看,可以认为,社会主义首先是一种意识形态,然后发展成社会运动,最后形成一种社会制度。作为意识形态的社会主义起源最早,它所寻求和宣传的是人类社会的正义、公正、和谐,它的信奉者一贯为实现更公正的社会而奋斗。马克思、恩格斯是早期社会主义思潮的信奉者,他们认为资本主义有致命的缺陷,应当用革命性的社会变革来清除这些缺陷,为此参与、推动了以工人阶级为主体的社会主义运动,该运动的目的是推翻资本主义制度,建立社会主义制度。马、恩把社会主义制度看成历史发展中的一个阶段,但对这个历史阶段的制度形态,他们既未下过严格的定义、也未绘出蓝图,更没有实践过,只不过是有一些初步设想,但被后人的实践证明并不现实。后来是列宁和斯大林根据他们在苏联建设社会主义制度的片面经验,才把社会主义制度概念化了,即经济上要实行生产资料的国家所有制、中央计划经济和按劳分配,似乎有了这种制度,就可以实现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公正、正义、和谐、平等的理想了。但苏联社会主义模式七十多年来的实践证明,它实际上是生产力发展的桎梏,根本背离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理想。由于这种社会主义制度的失败,导致了苏联、东欧诸国政府的垮台,可以说这一制度因而已被历史宣告死亡了。
中国一直坚称自己是社会主义国家,过去实行的是和苏联一样的社会主义制度,生产力也被束缚住了,最后不得不改弦更张,实行改革开放,引进资本主义的行之有效的办法。现在,生产资料的国家所有制已改变成多种所有制的混合并存,公有制是否还是主体也很难说了;计划经济已变成市场经济;在存在按劳分配的同时,也“允许和鼓励资本、技术等生产要素参加收益分配”,两极分化亦已出现。除了缺乏“保护私有财产”的明文法令之外(相信这一点不久也会列入宪法),中国目前的经济制度状况与资本主义经济制度已没有多少根本性区别,和传统的列宁、斯大林的社会主义模式则完全不同。所以,如果说传统的列宁、斯大林模式的社会主义制度在中国已经死亡,大概是不错的。除了少数顽固的极左派,没有多少人会赞成再回到那样的模式。
苏联社会主义模式的死亡,并不意味着意识形态上的社会主义理想也必然随之消失。否定了苏联模式的社会主义制度,那么中国还要不要搞社会主义呢?我还在国内的时候,就提倡过人道、民主、正义、理性、和平的社会主义,认为改革中更要尊重人类正义、社会和谐和公正、要减少社会不平等,这其实正是早期社会主义理想的追求。为此,政府应该把社会正义、公正放在第一位,采取一系列具有社会主义性质的政策,如公共福利、累进税、利得税、社会保险等等。可是,中共领导人不认真关心这些原则和问题,任凭必要而急需的此类制度建设付诸阙如,他们却把精力放在斤斤计较公有制(特别是国有制)占不占主体地位这样的教条主义争论上。
事实上,社会主义理想并不等同于坚持公有制,尤其不等同于国有制;私有制及多种其他所有制也可具有社会主义因素。斯大林时代的苏联和毛泽东时代的中国都把国家所有制奉为唯一的经济基础,但那时的苏联和中国究竟有多少社会正义、公正、人道、人权和人与人之间的平等呢?相反,在北欧诸国甚至西欧、北美,这种社会主义因素要多得多。据说中国社会科学院副院长刘吉访美后,曾坦率地说,美国的社会主义因素比中国多得多。若此言属实,他的观感倒不失其实事求是的态度。
要实现上述的社会主义理想,就必须有真正的民主制度,才能选出确实为人民服务的社会民主主义者去执政,从而推行社会主义的政策。中共领导人一再说,和平和发展是世界的两大潮流;其实,世界上还有另一潮流--民主,它是和平和发展的保障。受这三大潮流影响,各种制度和社会主义思潮都在不断地发展变化,各国学者对这一变化的趋势有各种看法。我倾向于趋同论(Convergence Theory),这一观点认为,不管各国的历史背景、以往的意识形态和制度有多大的差别,工业和科技、信息发展的逻辑,将导致各国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结构趋向同一类型。
从世界潮流和社会演进的趋势来看,坚持把发展变化中的社会的各个方面套上马克思主义、社会主义的“帽子”,已没有什么意义,而关心“姓社姓资、姓公姓私”就更没有意义了。中国当前最需要的,不是抱住“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论”来消极抵御极左派的进攻,而是抛弃旧的关于传统的社会主义制度模式的看法,积极大胆地寻求社会主义的新思维;政策目标上需要强调的是社会正义和社会公正,而不是所有制。其实中国有些学者也承认,现在中国所讲的社会主义其实不过是个符号体系;还有不少学者认为,市场经济只有一种,不必戴上社会主义的帽子,强调社会主义的本质应该是追求社会公正。[27] 评价当前某一政策的优劣,除了要考虑邓小平所说的三个有利于(有利于发展社会生产力、增加综合国力、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之外,还应加上是否有利于社会的正义、公正、人权和人与人之间的平等。只要以这四个有利于为标准,就可以冲破一切传统思想的束缚,向民主化和现代化的目标迅跑。
【注释】
[1] 江泽民在中央党校省部级干部进修班毕业典礼上的讲话。《求是》(北京),1997年第12期。
[2] Maurice Meisner. 1996. The Deng Xiaoping Era. New York: Hill and Wang. p.337.
[3] 马克思、恩格斯,“中央委员会告共产主义者同盟书”(1850年3月)。参看1852年科伦共产党人案件的被告之一彼得·格尔哈特·勒泽尔的供词,见《外国哲学资料》第二辑,商务印书馆,1976年。
[4] 列宁,《马克思主义论国家》(单行本),人民出版社,1964年版,第32页。
[5] 列宁,“苏维埃政权的当前任务(初稿)”,第八章,《列宁全集》俄文第五版,第36卷,第139页;列宁,“关于全俄中央执行委员会和人民委员会的工作”,《列宁全集》,第30卷,第299页。
[6] Marin Malia. 1994. The Soviet Tragedy. New York: MaCmillan. p.337.
[7] 见《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注释本、修订版),人民出版社,1984年版,第359、363页。
[8] 苏绍智、冯兰瑞,“无产阶级取得政权后的社会发展阶段问题”,《经济研究》,1979年3月,第5期。
[9] 《三中全会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下),人民出版社,1982年,第838页。
[10] 吴国光,《赵紫阳与政治改革》。香港:太平洋世纪研究所,1997年,第302页。
[11] 《中共中央文件选编》,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94年,第360至361页。
[12] 同注[2],第376页。
[13] 同注[11],第353页。
[14] 同上,第367页。
[15] 同注[10],第396页。
[16] 崔之元说,契尔年科主张过“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显然是记错了。
[17] 崔之元,“中共十五大的战略选择”,《明镜月刊》(香港),1997年8月号。
[18] 江泽民,“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把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全面推向二十一世纪”,《中国共产党第十五次全国代表大会文件汇编》,人民出版社 1997年,第16页。请注意,赵紫阳在中共十三大的报告中的提法是,“我国从五十年代生产资料私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基本实现,至少需要上百年时间,都属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见《中共中央文件选编》,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94年,第363页。
[19] 乌苏里,“赵紫阳谈十五大报告”,《开放》(香港),1997年8月号。
[20] 《邓小平文选》第三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第137页。
[21] 同上,第261页。
[22] 同上,第373页。
[23] 同上,第63至64页。
[24] 同上,第64页。
[25] 同上,第135页。
[26] 同上,第149页。
[27] 历平主编,《中国解冻年代--三次思想解放备忘录》,经济日报出版社,1997年1月,第236至245、310至318页。
其实,在中共内部,对于究竟要不要重提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论,是有不同看法的。中共起草十五大报告时,党内有个别理论家就曾向报告起草小组建议,目前不宜重提初级阶段论这一并不十分确切的提法,应寻求新的符合实际的理论观点。但是,十五大报告起草小组并未接受这个建议。原因在于,目前中共的理论贫乏,禁忌仍多,提不出新的观点;而按照常规,在党代表大会的政治报告中不能没有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理论阐述。于是,在不能打破教条的情况下,既然搜索枯肠、无从创新,就只好旧调重弹、拾人牙慧了。其实,人们只要略加推敲,就可以发现,这个“初级阶段论”本身存在着许多矛盾。
一、关于社会主义阶段划分的问题
美国威斯康星大学著名的中国问题专家麦斯纳(Maurice Meisner)在他所着的《邓小平时代》中,曾谈到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论。他说,“虽然‘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思想被官方报纸推崇为对马克思主义理论的创造性贡献,但它决非创新。基本上,这一有关中国发展的同样的思想曾被马克思主义理论家苏绍智的‘不发达的社会主义’的提法在1979年就提出来了。可能是‘不发达’一词带有贬义,官方意识形态专家迅即改为社会主义的‘始初的’或‘初级的’阶段。在1981年以后,这一理论被接受作为意识形态的基础。最后,赵紫阳在中共十三大上重提了这一思想”。[2] 西方不少中国问题专家都有这种看法,认为我是首先提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的人,但事实并非如此。
马克思、恩格斯、列宁和毛泽东都曾谈到社会主义的阶段划分问题。马克思在《哥达纲领批判》一书中提出,共产主义社会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是社会主义社会,高级阶段是共产主义社会。马克思和恩格斯曾设想,从资本主义进入高级阶段的共产主义社会,要经过若干阶段:第一阶段是民主主义共和国,“民主派将会取得统治,他们将不得不提出一些多少带点社会主义性质的措施”;第二阶段是社会共和国,是“带有社会主义倾向的共和国”,即向社会主义过渡的阶段;第三阶段是社会共产主义共和国,是“带有共产主义倾向的共和国”,即实现向完全共产主义过渡,相当于社会主义;第四阶段是纯粹共产主义共和国,相当于共产主义。[3]
列宁在《马克思主义论国家》中明确提出,在无产阶级专政建立之后,将经历三个发展阶段。首先,是“长久的阵痛,即由资本主义向社会主义过渡”;然后是“共产主义社会第一阶段,即社会主义社会”;第三,是“共产主义高级阶段,即共产主义社会”。[4] 列宁曾多次使用过“发达的社会主义社会”这个概念[5],显然,其言外之意是,在此之前的社会主义社会属于不发达的社会主义。在苏联的赫鲁晓夫时代,官方一直把即将进入共产主义当做宣传口号。赫鲁晓夫曾在1961年的苏共二十二大上宣布,到八十年代苏联人民就可以生活在共产主义下。[6] 这一大话破产后,勃列日涅夫才把苏联的发展阶段改称为发达的社会主义。
毛泽东在他的《政治经济学读书笔记》中说,从资本主义过渡到共产主义,有可能分成两个阶段,由资本主义到社会主义的阶段可被称为不发达的社会主义,由社会主义到共产主义就是由不发达的社会主义到比较发达的社会主义,......经过了这一阶段,......就可以进入共产主义的高级阶段了。不过他并未就此进一步说明。
显然,把社会主义社会划分为不发达和发达的提法早就存在,事实上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就是不发达的社会主义的同义语,所以,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一概念并不是八十年代的新发明。
二、文革后重新提出不发达的社会主义
虽然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或不发达的社会主义并不是个新概念,但是在毛泽东时代却无法公开讨论这个问题。直到文革结束后,这一问题才再次被提了出来。由于在毛泽东时代理论界长期被禁锢,所以,不发达的社会主义被重新提出来后,引起了相当大的反响。
毛泽东虽然也曾提出过社会主义划分阶段的看法,但是,他的极左思想和路线日益发展,因此,毛逐渐把他对中国过渡时期的理解,从“小过渡”(即向社会主义过渡)改为“大过渡”(即向共产主义过渡)。1961年,他在中共八届十中全会上提出社会主义时期的阶级和阶级斗争问题时,把整个社会主义时期视为进入共产主义社会高级阶段之前的时期;而在他阅改过的“关于国际共产主义运动总路线的建议”中,则更明确地提出,“在进入共产主义社会的高级阶段以前,都是属于从资本主义到共产主义的过渡时期,都是无产阶级专政时期。”[7] 他强调,在这一时期始终存在着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之间的阶级斗争、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两条道路的斗争、以及资本主义复辟的危险性。毛泽东的这种“大过渡”观点,实际上否定了社会主义应划分为不同阶段的论点。直到毛泽东去世,全中国没有一个人敢就此提出不同意见。
1979年1月18日至4月3日,根据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提出的“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精神,中共召开了理论工作务虚会。与会学者们针对中共执政以来长期实行极左路线、以致于造成了文化革命这场大灾难的历史性错误,力图突破理论禁区,探索历史性错误的根源,并寻求避免重蹈复辙之道。
在这个会上,冯兰瑞教授和我作了一个联合发言,题目是“无产阶级取得政权后的社会发展阶段问题”。[8] 我们在发言中批判了毛泽东在中共八届十中全会上所提出的“大过渡”思想,重申毛泽东在《政治经济学读书笔记》中所提出的社会主义可分为不发达和发达社会主义的观点,并据此分析了中共左倾路线的根源。我们列举了中共急于向共产主义过渡的若干措施,如过早地消灭个体经济和资本主义经济、取消自留地和家庭副业、甚至否定按劳分配和商品生产等,以至于挫伤了群众的积极性,破坏了生产力。我们认为,这种拒绝承认社会主义有不同阶段、把不同阶段的任务混淆起来、急于把后一历史阶段才可能做的事强行提前到前一阶段来做的观点和政策,就是毛泽东在经济上的极左路线的根源和表现。我们提出,中国仍然处在从资本主义向社会主义过渡的时期,还属于不发达的社会主义,远远未进入马列所设想的共产主义社会的第一阶段(社会主义社会),因此,新民主主义时期的若干政策还是可以恢复的。
我们的这个发言整理成文后发表在1979年的第5期《经济研究》杂志上。胡乔木认为,这篇文章否定中国的社会主义制度,为此组织人对我们进行批判,并且不许我们反驳。由于当时距十一届三中全会的结束才半年,思想解放运动仍方兴未艾,在这种背景下,胡乔木搞大批判的做法不得人心,只好草草收场了。但是,胡乔木并不甘心,以后每逢风吹草动(如1983年的“清除精神污染”运动),他就会旧事重提,我们则受到批判。直到中共十三大前后,赵紫阳大讲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观点时,中共内部的左派对我们关于不发达的社会主义的提法的纠缠才销声匿迹。在提出不发达的社会主义之后,我还提出过,中国应该补资本主义的课。这个“补课说”虽然受到了中共的批判,但却反映了事实。邓小平的改革其实就是在“补资本主义的课”,而且还是有过之而无不及,正如民众所说的,邓小平是用资本主义挽救社会主义。
今天看来,我们关于不发达的社会主义的提法,虽然在反对左的路线、方针、政策方面有一定的作用,但在理论上并没有摆脱马列主义教条的束缚,也没有否定列宁、斯大林的社会主义制度的模式,因而存在着不少矛盾和缺陷,经不起理论上的推敲。缺陷之一是,我们仍然肯定了马克思主义的历史阶段论和经济决定论,即历史是按照循序渐进的严格决定论发展的,而进入每一阶段的时间基本上取决于生产力发展的水平。事实上,历史比马克思的这个简单的推论要复杂得多。缺陷之二是,关于列宁、斯大林的社会主义制度模式,即公有制、计划经济和按劳分配,我们当时认为还是正确的;只不过因中国的生产力水平还太低,只能先退回到不发达的社会主义阶段;一旦生产力发展了,还应进入马克思设想的或列宁斯大林推行的社会主义制度模式。而现实证明,马克思关于社会主义的设想,绝大部份都与现实不符,而列宁、斯大林的社会主义制度模式不但已被历史证明是错误的,而且业已死亡。
三、赵紫阳提出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论”
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中共一直试图用社会主义发展阶段的说法,来解释毛泽东时代政策错误的原因,也藉此为改革开放政策找个理论上的立足点。十一届四中全会通过的叶剑英的国庆三十周年讲话中就提到,中国还是个发展中的社会主义国家,搞社会主义现代化有一个从初级到高级的过程,中国的社会主义还在幼年时期。十一届六中全会又指出,“我们的社会主义制度还是处于初级阶段。”[9] 但中共提出这类说法后,并没有进一步从理论上说明。
首次对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说法作理论分析的,是中共十三大召开之前由赵紫阳领导的政治体制改革的研究班子,即由赵紫阳委托、鲍彤组织的中央政治体制改革研讨小组。1987年1月5日,鲍彤在《人民日报》上发表了一篇文章,“社会主义的幼驹和资本主义的老马及其他”,用通俗的笔触阐述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论的构想。因此学术界一般都认为,鲍彤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论的创始者。
曾参与中央政治体制改革研讨小组工作的吴国光说,1987年3月赵紫阳邀集中央部份主要领导人座谈,讨论十三大报告的思路,会后鲍彤为赵紫阳起草了一封给邓小平的信,就十三大报告的设计提出了系统的看法,信中说,十三大报告拟以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作为立论的根据。“因为,以此立论,有可能把必须避免左右两种倾向这个大问题说清楚。如能这样,对统一党内外认识有好处,对国内外理解我们政策的长期稳定性,也很有好处”。3月25日邓小平在赵紫阳的信上写了一句评语,“这个设计好”。[10]
1987年10月25日,赵紫阳在中共十三大政治报告的第二节中,以“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和党的基本路线”为题,系统地提出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理论。他说,“我国正处在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这个论断,包括两层含义。第一,我国社会已经是社会主义社会,我们必须坚持而不能离开社会主义。第二,我国的社会主义还处在初级阶段,我们必须从这个实际出发,而不能超越这个阶段。在近代中国具体历史条件下,不承认中国人民可以不经过资本主义充份发展阶段而走上社会主义道路,是革命发展问题上的机械论,是右倾错误的重要认识根源;以为不经过生产力的巨大发展就可以越过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是革命发展问题上的空想论,是‘左’倾错误的重要认识根源。......我国原来是一个半殖民地半封建大国。......也正因为我们的社会主义是脱胎于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生产力水平远远落后于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这就决定了我们必须经历一个很长的初级阶段,去实现别的许多国家在资本主义条件下实现的工业化和生产的商品化、社会化、现代化”。[11] 赵的这一说法是关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的第一次系统而完整的论述。之所以在这里不嫌其长地详细引述,是为了“温故而知新”,以便说明,是谁首次正式提出了这个观点。这个问题在中国被人为地模糊化了,领导人往往易于患“健忘症”,抹煞前人的贡献。
赵紫阳提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论的目的,是试图在保持某种程度的社会主义原则的前提下,寻求一种经济发展道路、采取某些资本主义的手段以发展生产力。但无可否认的是,这种迁就于中国政治现实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论,本身仍然充满了自相矛盾。麦斯纳曾经指出,“赵紫阳强调中国已经是社会主义社会,同时却要采用资本主义发展的手段去建设社会主义的物质前提,岂非矛盾”。[12] 这个问题问得好,既然中国连社会主义的物质前提都还没有建立,又怎么可能在理论上推出中国现在必须走社会主义道路的结论呢?不仅如此,赵紫阳也没有阐明,究竟什么是社会主义、社会主义高级阶段与初级阶段的区别是什么、初级阶段要不要过渡到高级阶段、又怎样过渡等一系列基本理论问题。他在十三大报告中只是说,“社会主义社会的根本任务是发展生产力[13],......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发展社会生产力所要解决的历史课题,是实现工业化和生产的商品化、社会化、现代化”。[14] 如此来看,他似乎倾向于把建设社会主义社会的目的理解为国家的经济现代化。
提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论确实有积极的作用,便于反对左倾僵化思想和政策、以灵活的政策发展生产,但这个观点在理论上并不完善,矛盾很多。赵紫阳似乎也注意到了这点。1987年4月6日下午,赵紫阳找十三大报告起草小组谈话时曾提出这样的问题,“对经济范畴到底怎么看?光讲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有些问题还讲不通。整个社会主义怎么样?究竟什么是社会主义?什么是资本主义?”[15] 但是,由于当时政治老人的制肘,中共十三大的决议并未被认真地贯彻执行。1989年6月发生天安门惨案前,赵紫阳被罢黜,他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论也被“冷藏”了起来。
四、江泽民重提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论
江泽民在中共十五大上重新提出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论,实际上完全是拾赵紫阳的牙慧,并无创新,甚至许多文句都与赵紫阳的报告雷同。例如,“认识为什么必须实行现在这样的路线和政策而不能实行别样的路线和政策”、“社会的主要矛盾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特别是在说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是什么样的历史阶段时,长达十六行的文字以及这一阶段“至少需要一百年时间”的论断,都与赵紫阳的十三大报告如出一辙。但是中共十五大报告却讳言赵紫阳和中共十三大,如果说江泽民忌讳提及赵紫阳,那么十五大报告提到十三大总是可以的吧,连这也未做到,说明中共还走在为在位者改史的旧道上。
在当前的中国,江泽民重提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论,毕竟对改革进程比较有利,可以抵挡极左派对改革开放的诋毁与阻挠,也便于江泽民与极左派划清界限。这比起他一年多以前靠拢极左派、大谈“讲政治”,比起他九十年代初按照邓力群的“谱子”大唱“反和平演变”,显然是个进步。然而,若仅就理论本身而言,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论有其不彻底性,业已过时,不值得抱残守缺了。而且,中国的改革大业受一个概念不清楚的“社会主义”、或实际上还是传统的列宁、斯大林式社会主义制度观念的拖累,一直难以自圆其说、处处被动,致使改革进程一波三折、趑趄徘徊,提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论并无助于这一问题的根本解决。
中共领导层虽然看到了传统社会主义模式的灾难性后果,实行了改革开放政策,但仍然不愿意承认列宁、斯大林的社会主义模式有何本质性错误,而只是强调中国的条件不够,不宜超越阶段而“冒进”。因此,中共才搬出了社会主义应份为两个阶段的提法,认定中国还处在初级阶段,尚不能实行列宁、斯大林的社会主义制度模式;在初级阶段,可采取一些灵活的政策,诸如引进市场经济、承认资本主义的一些范畴(如利润、股票、期货、跨国公司)等。这就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的由来,很难说它是邓小平在理论上的发明创造。中共的这种做法实际上就是我讲过的“补资本主义的课”,但我的说法太直截了当,就遭到了中共的批判。其实,早在十多年前,人们就已经明白,中共领导人提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实在是为了应付极左派喋喋不休的共产主义说教的“煎逼”,抵挡保守派对改革开放政策的攻击,使自己处于反左防右的不败之地。如今江泽民重提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论,仍然是出于相同的需要。
然而,政治和理论上所不容忽视的,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论自身的阿基里斯之踵(Achilles' Heel),即究竟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要朝什么方向过渡,这仍然是个含混不请的问题,或许中共要的就是这种含混不请。毫无疑问,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所对应的是社会主义高级阶段、即发达的社会主义;逻辑上顺理成章的推论就是,一旦条件成熟、完成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后,还是要进入发达的社会主义,实行列宁、斯大林模式的社会主义制度,即被勃列日涅夫称为发达的社会主义的苏联模式[16]。这种模式的特点是,经济上以公有制(特别是国有制)为唯一的经济基础,实行计划经济,分配原则名为按劳分配,实际上是高级干部享有特权和豪华生活、而民众在低水平下按平均主义原则取得低报酬,在政治上则实施以无产阶级专政为名的共产党专政,即党内少数领导人的专政、甚至一人独裁。在毛泽东时代,中国大陆也照此行事,并把这个模式推到了极端,结果造成了“大跃进”和文革那样的灾难,政治、经济及其他各方面都濒于崩溃的边缘。难道中国告别苏联模式就是为了有朝一日回到苏联模式吗?或许,某些主张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论的人就真是这样想的,但会有多少人真心地赞同他们则大有疑问。
从赵紫阳提出初级阶段论至今,已历十年,形势和认识的变化以及社会发展的要求都与当初不同了。苏联、东欧国家社会主义制度瓦解的现实和中国改革的经验教训,都足以证明,各国执政的共产党对社会主义制度的传统认识不仅带有严重的矛盾和问题,实际上是一种空想。任何国家一旦改革了原先按照传统社会主义理论建立的社会主义制度,就既不应该、也不可能重返那旧社会主义模式了。今天,人们对于社会主义已有新的认识,即以经济制度而言,混合的多种所有制形式、市场经济体制、按劳分配为主又采用其他分配方式等等,其实本乃社会主义经济的应有之义,并不仅仅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暂时性制度安排。
崔之元在“中共十五大战略选择”一文中论及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时说,“这显然是防御退守性的,并且具有理论上的不彻底性。如果第三代领导人采取这一提法,就意味着今后还要建立指令性计划的产品经济,这仍不能打破理论上的被动局面,不能展示独立的理论创新的气魄”。[17] 此论甚是。更确切地说,如果传统社会主义理论中的高级阶段确属空想,不能成立,就根本不存在再过渡到高级阶段的问题,倘若如此,谈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也就没有意义了。
江泽民在中共十五大的报告中重提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以述旧为创新,自鸣得意,而且把中共十三大报告中所说的初级阶段的长度进一步作了发挥,说初级阶段“至少需要一百年时间,至于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制度,那还需要更长得多的时间,需要几代人、十几代、甚至几十代人坚持不懈地努力奋斗”。[18] 通常,一代人按三十年计算,十几代就将近五百年,几十代人则接近一千年。按照马克思的历史发展阶段论,一千年中人类的历史应该经历好几个社会形态了,例如资本主义的发展从1769年瓦特发明蒸汽机推动工业革命算起,迄今也不过才二百三十年。江泽民把如此漫长的时间都说成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真是匪夷所思!
既然现在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论不能免除理论上的被动,也不能坚持理论上的一贯性,那么,就应该跨越这一论点,根据人类社会新的实践,提出关于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的新思维、新理论,这样才能有力地从理论上说明改革开放政策的必要性和正确性。不打破传统的社会主义理论,不否定列宁、斯大林的社会主义模式,就无法说清楚改革的前景,也很难坚持改革开放政策,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论的毛病就在这里。以邓力群为首的极左派,是理论上的马列主义原教旨主义者,他们根据逻辑上完整的传统的社会主义理论和列宁、斯大林的社会主义制度模式,提出“姓社姓资、姓公姓私”等问题来和改革派纠缠,而改革派即使搬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论来反击,也仍然难以跳出马列主义原教旨主义的圈套。例如,中共十五大前后,在以股份制改革国有企业的问题上,改革派仍然不得不努力把股份制解释成一种公众或社会所有制,对私字讳莫如深,竭力要划清股份制改革和搞私有制的界限。大陆的学者没有人敢承认和使用私有化这一概念,也是同样的原因。
1997年7月,赵紫阳在与友人谈到江泽民的党校讲话中提及初级阶段论时,曾经表示,中共十三大提出该问题是总结历史的结果,目前中国的改革形势与十三大时相比已有很大变化,十五大不应局限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论,应跨越此理论,解决什么是社会主义的问题,而且要从理论上来解决。[19] 赵紫阳如今对社会主义如何认识,尚待考,但是,他正确地提出了,应有新的理论来解决什么是社会主义的问题。这说明他跨越了自己,是一个进步。
五、寻求社会主义的新思维
邓小平曾坦率地承认,“社会主义是什么,马克思主义是什么,过去我们并没有完全搞清楚”。[20] 后来他又说,“什么叫社会主义的问题,我们现在才解决”。[21] 他关于社会主义的讲法大致有几种。如“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除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后达到共同富裕”[22];“社会主义要消灭贫穷。贫穷不是社会主义,更不是共产主义”[23];“坚持社会主义,实行按劳分配的原则,就不会产生贫富过大的差距”[24];“社会主义有两个非常重要的方面,一是以公有制为主体;二是不搞两极分化”[25];“只要我国经济中公有制占主体地位,就可以避免两极分化”[26]。但客观地讲,邓小平只是突破了苏联的社会主义模式,他并没有解决与社会主义有关的一系列复杂问题。
研究社会主义是个艰巨的任务,瑞典前首相、社会民主党领袖帕尔梅(Olof Palme)曾说过,社会主义有260多个定义。从社会主义的发展史来看,可以认为,社会主义首先是一种意识形态,然后发展成社会运动,最后形成一种社会制度。作为意识形态的社会主义起源最早,它所寻求和宣传的是人类社会的正义、公正、和谐,它的信奉者一贯为实现更公正的社会而奋斗。马克思、恩格斯是早期社会主义思潮的信奉者,他们认为资本主义有致命的缺陷,应当用革命性的社会变革来清除这些缺陷,为此参与、推动了以工人阶级为主体的社会主义运动,该运动的目的是推翻资本主义制度,建立社会主义制度。马、恩把社会主义制度看成历史发展中的一个阶段,但对这个历史阶段的制度形态,他们既未下过严格的定义、也未绘出蓝图,更没有实践过,只不过是有一些初步设想,但被后人的实践证明并不现实。后来是列宁和斯大林根据他们在苏联建设社会主义制度的片面经验,才把社会主义制度概念化了,即经济上要实行生产资料的国家所有制、中央计划经济和按劳分配,似乎有了这种制度,就可以实现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公正、正义、和谐、平等的理想了。但苏联社会主义模式七十多年来的实践证明,它实际上是生产力发展的桎梏,根本背离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理想。由于这种社会主义制度的失败,导致了苏联、东欧诸国政府的垮台,可以说这一制度因而已被历史宣告死亡了。
中国一直坚称自己是社会主义国家,过去实行的是和苏联一样的社会主义制度,生产力也被束缚住了,最后不得不改弦更张,实行改革开放,引进资本主义的行之有效的办法。现在,生产资料的国家所有制已改变成多种所有制的混合并存,公有制是否还是主体也很难说了;计划经济已变成市场经济;在存在按劳分配的同时,也“允许和鼓励资本、技术等生产要素参加收益分配”,两极分化亦已出现。除了缺乏“保护私有财产”的明文法令之外(相信这一点不久也会列入宪法),中国目前的经济制度状况与资本主义经济制度已没有多少根本性区别,和传统的列宁、斯大林的社会主义模式则完全不同。所以,如果说传统的列宁、斯大林模式的社会主义制度在中国已经死亡,大概是不错的。除了少数顽固的极左派,没有多少人会赞成再回到那样的模式。
苏联社会主义模式的死亡,并不意味着意识形态上的社会主义理想也必然随之消失。否定了苏联模式的社会主义制度,那么中国还要不要搞社会主义呢?我还在国内的时候,就提倡过人道、民主、正义、理性、和平的社会主义,认为改革中更要尊重人类正义、社会和谐和公正、要减少社会不平等,这其实正是早期社会主义理想的追求。为此,政府应该把社会正义、公正放在第一位,采取一系列具有社会主义性质的政策,如公共福利、累进税、利得税、社会保险等等。可是,中共领导人不认真关心这些原则和问题,任凭必要而急需的此类制度建设付诸阙如,他们却把精力放在斤斤计较公有制(特别是国有制)占不占主体地位这样的教条主义争论上。
事实上,社会主义理想并不等同于坚持公有制,尤其不等同于国有制;私有制及多种其他所有制也可具有社会主义因素。斯大林时代的苏联和毛泽东时代的中国都把国家所有制奉为唯一的经济基础,但那时的苏联和中国究竟有多少社会正义、公正、人道、人权和人与人之间的平等呢?相反,在北欧诸国甚至西欧、北美,这种社会主义因素要多得多。据说中国社会科学院副院长刘吉访美后,曾坦率地说,美国的社会主义因素比中国多得多。若此言属实,他的观感倒不失其实事求是的态度。
要实现上述的社会主义理想,就必须有真正的民主制度,才能选出确实为人民服务的社会民主主义者去执政,从而推行社会主义的政策。中共领导人一再说,和平和发展是世界的两大潮流;其实,世界上还有另一潮流--民主,它是和平和发展的保障。受这三大潮流影响,各种制度和社会主义思潮都在不断地发展变化,各国学者对这一变化的趋势有各种看法。我倾向于趋同论(Convergence Theory),这一观点认为,不管各国的历史背景、以往的意识形态和制度有多大的差别,工业和科技、信息发展的逻辑,将导致各国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结构趋向同一类型。
从世界潮流和社会演进的趋势来看,坚持把发展变化中的社会的各个方面套上马克思主义、社会主义的“帽子”,已没有什么意义,而关心“姓社姓资、姓公姓私”就更没有意义了。中国当前最需要的,不是抱住“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论”来消极抵御极左派的进攻,而是抛弃旧的关于传统的社会主义制度模式的看法,积极大胆地寻求社会主义的新思维;政策目标上需要强调的是社会正义和社会公正,而不是所有制。其实中国有些学者也承认,现在中国所讲的社会主义其实不过是个符号体系;还有不少学者认为,市场经济只有一种,不必戴上社会主义的帽子,强调社会主义的本质应该是追求社会公正。[27] 评价当前某一政策的优劣,除了要考虑邓小平所说的三个有利于(有利于发展社会生产力、增加综合国力、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之外,还应加上是否有利于社会的正义、公正、人权和人与人之间的平等。只要以这四个有利于为标准,就可以冲破一切传统思想的束缚,向民主化和现代化的目标迅跑。
【注释】
[1] 江泽民在中央党校省部级干部进修班毕业典礼上的讲话。《求是》(北京),1997年第12期。
[2] Maurice Meisner. 1996. The Deng Xiaoping Era. New York: Hill and Wang. p.337.
[3] 马克思、恩格斯,“中央委员会告共产主义者同盟书”(1850年3月)。参看1852年科伦共产党人案件的被告之一彼得·格尔哈特·勒泽尔的供词,见《外国哲学资料》第二辑,商务印书馆,1976年。
[4] 列宁,《马克思主义论国家》(单行本),人民出版社,1964年版,第32页。
[5] 列宁,“苏维埃政权的当前任务(初稿)”,第八章,《列宁全集》俄文第五版,第36卷,第139页;列宁,“关于全俄中央执行委员会和人民委员会的工作”,《列宁全集》,第30卷,第299页。
[6] Marin Malia. 1994. The Soviet Tragedy. New York: MaCmillan. p.337.
[7] 见《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注释本、修订版),人民出版社,1984年版,第359、363页。
[8] 苏绍智、冯兰瑞,“无产阶级取得政权后的社会发展阶段问题”,《经济研究》,1979年3月,第5期。
[9] 《三中全会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下),人民出版社,1982年,第838页。
[10] 吴国光,《赵紫阳与政治改革》。香港:太平洋世纪研究所,1997年,第302页。
[11] 《中共中央文件选编》,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94年,第360至361页。
[12] 同注[2],第376页。
[13] 同注[11],第353页。
[14] 同上,第367页。
[15] 同注[10],第396页。
[16] 崔之元说,契尔年科主张过“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显然是记错了。
[17] 崔之元,“中共十五大的战略选择”,《明镜月刊》(香港),1997年8月号。
[18] 江泽民,“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把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全面推向二十一世纪”,《中国共产党第十五次全国代表大会文件汇编》,人民出版社 1997年,第16页。请注意,赵紫阳在中共十三大的报告中的提法是,“我国从五十年代生产资料私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基本实现,至少需要上百年时间,都属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见《中共中央文件选编》,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94年,第363页。
[19] 乌苏里,“赵紫阳谈十五大报告”,《开放》(香港),1997年8月号。
[20] 《邓小平文选》第三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第137页。
[21] 同上,第261页。
[22] 同上,第373页。
[23] 同上,第63至64页。
[24] 同上,第64页。
[25] 同上,第135页。
[26] 同上,第149页。
[27] 历平主编,《中国解冻年代--三次思想解放备忘录》,经济日报出版社,1997年1月,第236至245、310至31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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