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樂的政治
——毛澤東時期民樂與音樂創作(1949—1976)
——毛澤東時期民樂與音樂創作(1949—1976)
摘要:本文敘述中國毛澤東執政時期的政策,如何影響民族管弦樂團的作品發展,並分析幾首重要作品如何符合其政治思想,以及這些作品在政治變遷影響下的改變。毛澤東執政時期的政策,對於音樂作品的影響所造成的轉折,約略可分為三期。首先建國初期(1949-1966)將「國樂」這個名詞,改以「民族音樂」替代,以符合中國共產黨將多個民族視為一個大家庭之「民族」精神,並將國樂團更名為 「民族管絃樂團」。在文化大革命初期(1966-1971),藝術方面的政策有巨大的轉變,對於作曲家及作品思想嚴格管控,這個時期的藝術作品若有封建主義、資本主義以及修正主義的信念,均遭到反對,而作品若無法達到「古為今用、洋為中用」之目的,則招致改革,這樣的政策下,造成民樂活動一度停擺。文革後期(1971-1976)民樂雖恢復活動,但在創作上必須謹守文革時期強調的民族精神創作,此時期的作品多將文革時期而生的樣板戲移植至民樂作品中,因此,戲曲音樂運用於作品中是此時期的特色。文末,綜觀毛澤東執政時期的民樂,可以見得,民樂作品強調「服務人民的精神」是三個時期的共同點,然而,民樂作品在素材上的使用,則因政治因素而有所改變。無論異或同,都呈現出毛澤東執政時期,中國民樂受到政治影響之深遠。
關鍵詞:國樂、民樂、民族管弦樂團、文化大革命、毛澤東、音樂創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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