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中求同,化敌为友
--我对解决两岸僵局、推进两岸谈判之浅见
--我对解决两岸僵局、推进两岸谈判之浅见
一、两岸恢复会谈协商可能性之分析
二、台湾对两岸关系中一些关键性问题之立场
三、中共对台政策之分析
四、对两岸思维与行事模式的比较
五、化解两岸僵局和推进谈判之道(兼结论)
二、台湾对两岸关系中一些关键性问题之立场
三、中共对台政策之分析
四、对两岸思维与行事模式的比较
五、化解两岸僵局和推进谈判之道(兼结论)
自中共召开“十五大”以及“柯江会谈”以来,海内外各界华人及许多国际人士都对未来两岸关系的发展,寄予高度的关切和期望。我也乘到纽约参加这次国际研讨会之机会,略抒己见,以就教各位。既为己见,当然不代表我所服务的单位以及任何其他机构。
一、两岸恢复会谈协商可能性之分析
自李总统访美以及“海基-海协”两会中断协商以来,两岸关系基本上处于停滞僵持状态。但在中共“十五大”前后,中共高层人员以及各式官方文件一再透露,希望两岸在“一个中国”的原则下,就结束两岸敌对状态问题进行谈判并签署协议。对于中共此一意向的透露,一般看法有二。一种看法是,此乃中共的和平攻势,一方面替“柯江会谈”营造友善气氛,测试美国对台湾问题的坚持程度和政策底线,另一方面,制造台湾内部的分歧和焦虑感。另一种看法是,中共确实有意谈判,原因是自1996年12月台湾召开“国家发展会议”以及随后修宪、达成精简台湾省政府组织等决定后,中共认为此已造成国民党与民进党合流,以及台独或独台意识增长之效果,因而担心台湾在统一的道路上有渐行渐远之势。基于此一认识,中共期望早日恢复谈判。在以上所述和平攻势与真心谈判之间,何者为实,恐怕只有让未来一年的时间予以证明了。
近四年来,也就是自两会中断协商以来,台湾内部对于两岸关系的走向,基本上存在两派意见。一派意见是,在“一个中国”未获得澄清并取得相互共识之前,如果中共不能接受两岸为“对等政治实体”的现状,不能面对“主权共享、治权分属”的现实,对两岸谈判就应该从缓再议;否则贸然进行谈判,若因双方共识与互信基础不足而导致谈判破裂,将产生使两岸关系更加恶化的后果。这一派意见主要以官方为代表。正如中共“十五大”开幕后,李总统在巴拿马访问时所公开表示的,“先承认中华民国在台湾是一个主权独立国家,否则根本没有办法谈”。另一派意见则以工商界和部份学术界人士为主,认为中国大陆市场广阔,商机无穷,两岸若持续进行消耗性的外交战,虽然未必两败俱伤,但耗损国家财政和社会资源,至为不智。此派意见还主张,大陆政策在位阶上应高于务实外交,两岸应尽早进行“三通”,进而开展接触、谈判政治岐见。至于“一个中国”的原则问题,则主张应予模糊化,或是两岸各自表述或是根本不予界定。
针对两岸是否能恢复协商问题,个人认为,对中共而言,它必须认真解决两岸存在的现实问题,而不能只是一种和平攻势,这点容后面再谈;就台湾而言,政府只有能在逐渐接受并采行第二派意见后,才能进行两岸谈判。换言之,台湾必须首先经过“内部整合”,在政府与民间看法取得一致后,两岸谈判、尤其是政治性问题之谈判,才有可能。
二、台湾对两岸关系中一些关键性问题之立场
依据我的观察,当前台湾对两岸关系有如下八项基本看法和观点。第一,1949年以来国民政府在大陆虽因战败而撤退台湾,失去对大陆地区的统治权,但相对而言,中共无论采取武力解放或和平统战试图夺取台湾,也终究没有如愿。在两岸政权互不触及对方管辖领域之下,也就是说中华民国在台湾的主权无一日中断,而中共之主权也无一日伸至台湾。中共有时表示中华民国之主权自1949年以后就消失了,此一立场既不符合事实,也不能被台湾所接受。
第二,既然两岸政权都互不触及对方管辖领域,那么两岸当局就不能说“谁是谁的一部份”,只能说台湾与大陆“互为中国的一部份”。在此意义下,应该说两岸是“主权共享、治权分属”。换言之,无论是因“国共内战”而导致今日两岸“分治”的现状,或因两岸分治而导致主权的持续“共享”,这都是一个历史演变的结果。台湾尊重此一结果,但大陆不然。
第三,台湾认为统一虽是目标,但目前只是走向统一的“过程”,也就是一种“由分裂走向统一”的路程。统一既然是一过程,两岸今后应该是“互促统一”,对于统一后国号、国歌、国旗、宪法等重要事务,均需届时协商决定,而不是中华民国被中华人民共和国给兼并或鲸吞。
第四,台湾一向主张两岸是一“对等”关系。对等是指“相对的两方”,两方各具对等的尊严,而不是指土地面积、人口的“相等”。就处于协商状态下的双方而言,“对等”是指据有签署协议并执行协议能力的主体的对等。大陆方面有人以“大陆大、台湾小”而指责“对等”一词不恰当,甚至改用“平等”一词来描述两方关系。实际上,“对等”只是指两个主体的相对关系而言,是一个无任何附加价值之中性名词,中共实无反对之理由。至于中共所谓“平等”究系何意,限于资料,本人并不清楚。
第五,台湾亦主张中华民国系一“政治实体”。对于台湾主张中华民国为一主权独立国家之立场,中共一向批评此系台湾搞“两个中国”、“一中一台”、“台独”或“独台”;但当台湾主张为一“政治实体”时,中共也一并反对。事实上,“政治实体”是一个中性名词,其中“政治”两字,乃系基于其政府具有征兵、抽税、进行司法审判等政治性权力而已;“实体”乃指一客观存在的事实。但今日中共不接受台湾为一“政治实体”,试问,台湾若不是“实体”,难道是“虚体”?“虚体”是“不存在”(nonexistent)的,台湾若是“虚体”、而不是“实体”,则台湾如何可成为具有协商及履约能力的行为主体?中共给予台湾的称号为“台湾当局”,美国在其“台湾关系法”中曾使用此一名词,指在台湾之当局系一具有强制力的政治当局,中共宁舍“政治实体”之中性名词而用“台湾当局”一具有高度政治性之名词,此一立场实令人不解。
第六,台湾曾主张两岸处于“分裂”状态,但因中共认为“分裂”具有独立意味,故台湾近几年来已改用“分治”两字。关于此事,中共主张两岸是“分离”而不是“分裂”。实际上,分裂(division)是一种暂时性的分开,分离(seperatism)则是一种永久性的独立。我们只见过东、西德因“分裂”而统一,却从未听闻北爱尔兰的分离主义运动有与英国统一的主张。以上种种,虽是名词之争,但是否显露出中共对台湾已陷入一种意气之争-即凡是台湾所主张者,中共必加以否决而另立新词。
第七,中共一再宣称,两岸问题是中国的内政问题,应由中国人自己解决,并说两岸谈判为平等协商,并非中央对地方关系等语;但在国际场合,中共则一向坚持台湾系中华人民共和国之一省或一部份,并极尽打压台湾之能事。中共此一“内外有别”的作法,难免令台湾方面对中共是否有诚意解决两岸问题深感疑虑与不安,会使台湾方面认为,在双方谈判未完成之前,中共之立场在国际上已造成对台湾不利之效果。
第八,关于台湾的务实外交问题。今天台湾所进行的国际交往活动,无论是“元首外交”、“度假外交”、参与联合国或举办亚运会等等,无一不被中共扣上进行分裂国土活动之罪名。试问,全球有那一个民主政府之元首,为避免被另一国家或敌对政权扣上此一罪名,就成天关在国土内不出访的?台湾基于民意需求与国家尊严,为求生存与发展,走向国际社会,结交国际友人,有其合理性与必要性。另外,中共对台湾参加国际活动这一问题,主张台湾不能参加以主权国家为会籍的国际组织,但实际上,对于许多“非政府组织”(NGO),中共也不准台湾以正式会员身份参加。再者,中共声称同意台湾参加国际性、经济性和文化性的活动,但实际上,连上次高雄市争取主办亚运会这种体育活动,中共也极力杯葛,并支持南韩。
以上八个问题,是台湾国民政府之立场,也是台湾两千一百万民众的共识,中共若对以上八个问题不能作出合理的让步或容忍,我敢肯定的说,在台湾任何政府、元首或政党都不敢违背极大多数民意,而贸然与中共进行谈判。
三、中共对台政策之分析
如果中共提出两岸进行谈判不是一种和平攻势,而是要认真解决目前两岸的僵局,那么,个人认为,中共首先必须扭转对台湾政治生态与民意走向的认知偏差,这可以从几个方面来谈。
中共认为,台湾内部始终存在台独倾向,由于去年台海危机造成台湾民众对大陆当局之反感,以致中共担心台湾在中国统一的道路上有“渐行渐远”之势。实际上,国立政治大学“选举研究中心”1994年1月至1997年5月前后近30次的民意调查显示,“赞成统一”的比例维持在20-30%之间,主张“维持现状”的在40-60%之间,“赞成台独”的维持在10-20%之间,表示“不知道”的维持在5-25%之间。如果将“赞成统一”和“维持现状”相加,则至少“不赞成台独”的人士比率高达60-80%。我们说凡事讲求科学和证据,根据这份长达3年、近30次的重复问卷调查,中共怎可得出所谓“台湾在中国统一的道路上渐行渐远”的结论?
依据政治大学“选举研究中心”另一项针对不同省籍和不同年龄人士“统独意见”的年度常态性调查,在20-29岁不同省籍(指福建人、外省人及客家人)的青年人之中,赞成统一的平均占37.5%,在30-39岁不同省籍的中青年人之中,赞成统一的平均占24.3%,在40-49岁不同省籍的中年人之中,赞成统一的平均占26.9%,在50-59岁不同省籍的老年人之中,赞成统一的平均占25.4%。这就证明,与所有更高年龄阶层相比,台湾的“新新人类”支持统一的比率最高。这也显示,在台湾的年轻人中,有不少人对于中国统一的心态是支持或并无忧虑。我个人推测,这些年轻人之所以比其他年龄阶层对统一较有兴趣,恐怕是他们认为,中国大陆是一个具有更大发展空间的地区,他们将来可以前往一显身手。如准此而论,又怎能说台湾在统一的道路上“渐行渐远”呢?
自去年十二月以来,由于民进党与国民党进行“政党合作”,召开“国家发展会议”及修宪,中共就迳行认定国民党与民进党“合流”,甚至暗示两党“同流合污”。实际上,若一定要说“合流”,国、民两党也是一种“大小合流”。由于国民党为一大党,历史与资源远大于民进党,故与其说是“国民党被民进党化”,不如说是“民进党被国民党化”。最近,民进党内部跑出了一个“建国党”,原因就是它认为民进党背离了台独的主张,民进党主席许信良更提出所谓“西进论”、“三通论”,而工商界内主张尽早“三通”的论调也逐渐升高。我要强调的是,国、民两党立法委员总数在立法院是占多数地位。国、民两党某种程度的合作,反而有助于双方对大陆政策岐见的化解,有助于台湾在两岸未来谈判上凝聚共识,形成共同立场。设若国、民两党仍如昔日视同水火,则执政党政府又如何能与中共谈判而不受民进党之牵制?
四、对两岸思维与行事模式的比较
依据我的观察,中共的思维模式是一种“演绎法”,论政行事是“原则决定论”,即先定原则方针,再追求具体的落实。从六、七十年代“文革时期”的“以阶级斗争为纲”及“不断革命论”,到八十年代邓小平先生的“一国两制、和平统一”,再到近期的“民族主义道德论”(即认为统一问题属于民族主义范畴,是一道德问题,而不是利益问题)。此三大原则不仅是中共政权一贯的思维行事准则,也支配了中共对台政策的内涵与精神。
根据个人居住在台湾近十余年来的观察,个人认为,台湾的思维模式是一种“归纳法”,论证行事有六大原则。第一,“目标与手段并重的原则”,即在统一问题上,统一虽为我方追求之目标,但达成统一之手段必须是和平的。第二,“渐进积累的原则”,即两岸关系非一蹴而就,唯有依赖双方从细节逐渐积累而成,才能持久。第三,“现实可行的原则”,即台独事实上不可行,中共不必过度紧张。第四,“生存发展的原则”,以务实外交而言,此乃台湾求生存、图发展的基本权力,与“两个中国”、“一中一台”或“台独”并无关联。第五,“历史经验的原则”,台湾过去一百年间,从1895年至1945年为日本统治时期,1949年至今,台湾陷入中华人民共和国与中华民国对峙的局面,故台湾属于一个统一的中国之统治期间,只有四年(1945-1949),而在此四年期间又发生了“二二八事件”。在过去一百年间,一半曾经历日本的外人统治,一半又陷入国共之争。也因此之故,台湾人民中确有许多人怀有“台湾悲情”。此一历史经验,中共必须正视之。第六,“统一汇合的原则”,两岸统一唯有在共同发展所产生的利益汇合(convergence)之下,才有可能逐渐达成,否则欲速则不达,甚至可能发生手足相残之悲剧。
经过对中共与台湾思维模式与行事原则的对比分析后,我们可以确认,两岸僵局的化解,真正的关键在于,缩小思维方式和在行事作法上之落差,应先从“求同存异”着手,进而追求“异中求同”才行。这些问题的解决,个人认为,必须经过广泛的、长期的文化交流才能达成。
五、化解两岸僵局和推进谈判之道(兼结论)
经过以上分析,个人认为,通过以下几种途径和管道,虽不能一时全盘化解两岸僵局,但至少有助于两岸关系的良性转化。
首先,两岸恢复协商或谈判,都必须基于中共不以“谈判”为和平统战工具、而是认真对待或接受前述台湾在八大问题上之立场。
其次,两岸僵局的化解,关键在于“观念的求同”和“落差的拉近”。在两岸正式谈判之前,应先透过“两会”或非官方会谈,确立共识。一个缺乏事先共识或没有成功把握的会谈,一旦破裂,将会带来更大的灾难。
第三,两岸关系基本上是政治、经济及文化三方面的关系。个人认为,近十年来,政治关系全面陷入僵局;经济方面极热,已造成台湾对大陆之依赖;文化方面,则极为浮浅,在量上与质上均极为不足。为了改善此种情形,个人认为,一是不谈或少谈政治,在“一个中国原则”的问题上,允许双方各自表述;经济交流方面则可“从权”、“从宽”,但大陆必须保证,对台商投资或生意不可在未来因两岸政治关系恶化时,予以没收或采取其他不利台商的措施。如此,两岸才可能逐渐走向“三通”。文化方面两岸则应扩大交流,包括学术、文艺、资讯等双向交流,例如,两岸对等开放学籍认证,两岸互缔姐妹校,交换学者,互设学生奖助学金,报纸互相发行等。在报纸发行一事上,初期可容许双方在对方出版有关体育、文艺、商情、科技等专门性报纸,最后再全面开放综合性报纸。中华民国行政院长萧万长先生最近提议,两岸签订文化及新闻交流协议,事关缩短两岸文化及价值体系差距之大事,中共当局应予善意回应。今后如两岸关系能朝“政治宽容”、“经济互补”、“文化充实”的方面去走,并加速文化交流而淡化或搁置政治歧见,则两岸关系必可获得显著改善。
最后,两岸及海外华人共享民族大义和情感。个人认为,无论两岸的中国人或散居海外的三千万华侨,都是华夏后裔,无人不是期望整个中国富强、中华民族兴盛。因此,台湾和大陆都没有垄断“中国民族主义”的特权,中国大陆既不应自持地大人多而垄断“中国性”,台湾也不应因其历史悲情而被认为具有“原罪性”。换言之,大陆不能因其地处大陆而必然为中国人之“中原”,台湾也不能因悬居外岛而自甘“边陲”。两岸今天实际上是处于一场“中国民族主义”的大竞赛之中,两岸都应重视两岸各自同胞的意见,但也要尊重海外三千万侨民的历史经验和爱国情怀,谁能争取海内外所有中国人这股正气与民心,谁才是未来中国的主人翁。套一句邓小平说的话,社会主义事业是“摸着石头过河”。我认为中国统一事业也应“积累经验、追求统一”。这不仅将深刻考验两岸及海外华人的智慧、耐心和毅力,也是大家共同奋斗的目标。
一、两岸恢复会谈协商可能性之分析
自李总统访美以及“海基-海协”两会中断协商以来,两岸关系基本上处于停滞僵持状态。但在中共“十五大”前后,中共高层人员以及各式官方文件一再透露,希望两岸在“一个中国”的原则下,就结束两岸敌对状态问题进行谈判并签署协议。对于中共此一意向的透露,一般看法有二。一种看法是,此乃中共的和平攻势,一方面替“柯江会谈”营造友善气氛,测试美国对台湾问题的坚持程度和政策底线,另一方面,制造台湾内部的分歧和焦虑感。另一种看法是,中共确实有意谈判,原因是自1996年12月台湾召开“国家发展会议”以及随后修宪、达成精简台湾省政府组织等决定后,中共认为此已造成国民党与民进党合流,以及台独或独台意识增长之效果,因而担心台湾在统一的道路上有渐行渐远之势。基于此一认识,中共期望早日恢复谈判。在以上所述和平攻势与真心谈判之间,何者为实,恐怕只有让未来一年的时间予以证明了。
近四年来,也就是自两会中断协商以来,台湾内部对于两岸关系的走向,基本上存在两派意见。一派意见是,在“一个中国”未获得澄清并取得相互共识之前,如果中共不能接受两岸为“对等政治实体”的现状,不能面对“主权共享、治权分属”的现实,对两岸谈判就应该从缓再议;否则贸然进行谈判,若因双方共识与互信基础不足而导致谈判破裂,将产生使两岸关系更加恶化的后果。这一派意见主要以官方为代表。正如中共“十五大”开幕后,李总统在巴拿马访问时所公开表示的,“先承认中华民国在台湾是一个主权独立国家,否则根本没有办法谈”。另一派意见则以工商界和部份学术界人士为主,认为中国大陆市场广阔,商机无穷,两岸若持续进行消耗性的外交战,虽然未必两败俱伤,但耗损国家财政和社会资源,至为不智。此派意见还主张,大陆政策在位阶上应高于务实外交,两岸应尽早进行“三通”,进而开展接触、谈判政治岐见。至于“一个中国”的原则问题,则主张应予模糊化,或是两岸各自表述或是根本不予界定。
针对两岸是否能恢复协商问题,个人认为,对中共而言,它必须认真解决两岸存在的现实问题,而不能只是一种和平攻势,这点容后面再谈;就台湾而言,政府只有能在逐渐接受并采行第二派意见后,才能进行两岸谈判。换言之,台湾必须首先经过“内部整合”,在政府与民间看法取得一致后,两岸谈判、尤其是政治性问题之谈判,才有可能。
二、台湾对两岸关系中一些关键性问题之立场
依据我的观察,当前台湾对两岸关系有如下八项基本看法和观点。第一,1949年以来国民政府在大陆虽因战败而撤退台湾,失去对大陆地区的统治权,但相对而言,中共无论采取武力解放或和平统战试图夺取台湾,也终究没有如愿。在两岸政权互不触及对方管辖领域之下,也就是说中华民国在台湾的主权无一日中断,而中共之主权也无一日伸至台湾。中共有时表示中华民国之主权自1949年以后就消失了,此一立场既不符合事实,也不能被台湾所接受。
第二,既然两岸政权都互不触及对方管辖领域,那么两岸当局就不能说“谁是谁的一部份”,只能说台湾与大陆“互为中国的一部份”。在此意义下,应该说两岸是“主权共享、治权分属”。换言之,无论是因“国共内战”而导致今日两岸“分治”的现状,或因两岸分治而导致主权的持续“共享”,这都是一个历史演变的结果。台湾尊重此一结果,但大陆不然。
第三,台湾认为统一虽是目标,但目前只是走向统一的“过程”,也就是一种“由分裂走向统一”的路程。统一既然是一过程,两岸今后应该是“互促统一”,对于统一后国号、国歌、国旗、宪法等重要事务,均需届时协商决定,而不是中华民国被中华人民共和国给兼并或鲸吞。
第四,台湾一向主张两岸是一“对等”关系。对等是指“相对的两方”,两方各具对等的尊严,而不是指土地面积、人口的“相等”。就处于协商状态下的双方而言,“对等”是指据有签署协议并执行协议能力的主体的对等。大陆方面有人以“大陆大、台湾小”而指责“对等”一词不恰当,甚至改用“平等”一词来描述两方关系。实际上,“对等”只是指两个主体的相对关系而言,是一个无任何附加价值之中性名词,中共实无反对之理由。至于中共所谓“平等”究系何意,限于资料,本人并不清楚。
第五,台湾亦主张中华民国系一“政治实体”。对于台湾主张中华民国为一主权独立国家之立场,中共一向批评此系台湾搞“两个中国”、“一中一台”、“台独”或“独台”;但当台湾主张为一“政治实体”时,中共也一并反对。事实上,“政治实体”是一个中性名词,其中“政治”两字,乃系基于其政府具有征兵、抽税、进行司法审判等政治性权力而已;“实体”乃指一客观存在的事实。但今日中共不接受台湾为一“政治实体”,试问,台湾若不是“实体”,难道是“虚体”?“虚体”是“不存在”(nonexistent)的,台湾若是“虚体”、而不是“实体”,则台湾如何可成为具有协商及履约能力的行为主体?中共给予台湾的称号为“台湾当局”,美国在其“台湾关系法”中曾使用此一名词,指在台湾之当局系一具有强制力的政治当局,中共宁舍“政治实体”之中性名词而用“台湾当局”一具有高度政治性之名词,此一立场实令人不解。
第六,台湾曾主张两岸处于“分裂”状态,但因中共认为“分裂”具有独立意味,故台湾近几年来已改用“分治”两字。关于此事,中共主张两岸是“分离”而不是“分裂”。实际上,分裂(division)是一种暂时性的分开,分离(seperatism)则是一种永久性的独立。我们只见过东、西德因“分裂”而统一,却从未听闻北爱尔兰的分离主义运动有与英国统一的主张。以上种种,虽是名词之争,但是否显露出中共对台湾已陷入一种意气之争-即凡是台湾所主张者,中共必加以否决而另立新词。
第七,中共一再宣称,两岸问题是中国的内政问题,应由中国人自己解决,并说两岸谈判为平等协商,并非中央对地方关系等语;但在国际场合,中共则一向坚持台湾系中华人民共和国之一省或一部份,并极尽打压台湾之能事。中共此一“内外有别”的作法,难免令台湾方面对中共是否有诚意解决两岸问题深感疑虑与不安,会使台湾方面认为,在双方谈判未完成之前,中共之立场在国际上已造成对台湾不利之效果。
第八,关于台湾的务实外交问题。今天台湾所进行的国际交往活动,无论是“元首外交”、“度假外交”、参与联合国或举办亚运会等等,无一不被中共扣上进行分裂国土活动之罪名。试问,全球有那一个民主政府之元首,为避免被另一国家或敌对政权扣上此一罪名,就成天关在国土内不出访的?台湾基于民意需求与国家尊严,为求生存与发展,走向国际社会,结交国际友人,有其合理性与必要性。另外,中共对台湾参加国际活动这一问题,主张台湾不能参加以主权国家为会籍的国际组织,但实际上,对于许多“非政府组织”(NGO),中共也不准台湾以正式会员身份参加。再者,中共声称同意台湾参加国际性、经济性和文化性的活动,但实际上,连上次高雄市争取主办亚运会这种体育活动,中共也极力杯葛,并支持南韩。
以上八个问题,是台湾国民政府之立场,也是台湾两千一百万民众的共识,中共若对以上八个问题不能作出合理的让步或容忍,我敢肯定的说,在台湾任何政府、元首或政党都不敢违背极大多数民意,而贸然与中共进行谈判。
三、中共对台政策之分析
如果中共提出两岸进行谈判不是一种和平攻势,而是要认真解决目前两岸的僵局,那么,个人认为,中共首先必须扭转对台湾政治生态与民意走向的认知偏差,这可以从几个方面来谈。
中共认为,台湾内部始终存在台独倾向,由于去年台海危机造成台湾民众对大陆当局之反感,以致中共担心台湾在中国统一的道路上有“渐行渐远”之势。实际上,国立政治大学“选举研究中心”1994年1月至1997年5月前后近30次的民意调查显示,“赞成统一”的比例维持在20-30%之间,主张“维持现状”的在40-60%之间,“赞成台独”的维持在10-20%之间,表示“不知道”的维持在5-25%之间。如果将“赞成统一”和“维持现状”相加,则至少“不赞成台独”的人士比率高达60-80%。我们说凡事讲求科学和证据,根据这份长达3年、近30次的重复问卷调查,中共怎可得出所谓“台湾在中国统一的道路上渐行渐远”的结论?
依据政治大学“选举研究中心”另一项针对不同省籍和不同年龄人士“统独意见”的年度常态性调查,在20-29岁不同省籍(指福建人、外省人及客家人)的青年人之中,赞成统一的平均占37.5%,在30-39岁不同省籍的中青年人之中,赞成统一的平均占24.3%,在40-49岁不同省籍的中年人之中,赞成统一的平均占26.9%,在50-59岁不同省籍的老年人之中,赞成统一的平均占25.4%。这就证明,与所有更高年龄阶层相比,台湾的“新新人类”支持统一的比率最高。这也显示,在台湾的年轻人中,有不少人对于中国统一的心态是支持或并无忧虑。我个人推测,这些年轻人之所以比其他年龄阶层对统一较有兴趣,恐怕是他们认为,中国大陆是一个具有更大发展空间的地区,他们将来可以前往一显身手。如准此而论,又怎能说台湾在统一的道路上“渐行渐远”呢?
自去年十二月以来,由于民进党与国民党进行“政党合作”,召开“国家发展会议”及修宪,中共就迳行认定国民党与民进党“合流”,甚至暗示两党“同流合污”。实际上,若一定要说“合流”,国、民两党也是一种“大小合流”。由于国民党为一大党,历史与资源远大于民进党,故与其说是“国民党被民进党化”,不如说是“民进党被国民党化”。最近,民进党内部跑出了一个“建国党”,原因就是它认为民进党背离了台独的主张,民进党主席许信良更提出所谓“西进论”、“三通论”,而工商界内主张尽早“三通”的论调也逐渐升高。我要强调的是,国、民两党立法委员总数在立法院是占多数地位。国、民两党某种程度的合作,反而有助于双方对大陆政策岐见的化解,有助于台湾在两岸未来谈判上凝聚共识,形成共同立场。设若国、民两党仍如昔日视同水火,则执政党政府又如何能与中共谈判而不受民进党之牵制?
四、对两岸思维与行事模式的比较
依据我的观察,中共的思维模式是一种“演绎法”,论政行事是“原则决定论”,即先定原则方针,再追求具体的落实。从六、七十年代“文革时期”的“以阶级斗争为纲”及“不断革命论”,到八十年代邓小平先生的“一国两制、和平统一”,再到近期的“民族主义道德论”(即认为统一问题属于民族主义范畴,是一道德问题,而不是利益问题)。此三大原则不仅是中共政权一贯的思维行事准则,也支配了中共对台政策的内涵与精神。
根据个人居住在台湾近十余年来的观察,个人认为,台湾的思维模式是一种“归纳法”,论证行事有六大原则。第一,“目标与手段并重的原则”,即在统一问题上,统一虽为我方追求之目标,但达成统一之手段必须是和平的。第二,“渐进积累的原则”,即两岸关系非一蹴而就,唯有依赖双方从细节逐渐积累而成,才能持久。第三,“现实可行的原则”,即台独事实上不可行,中共不必过度紧张。第四,“生存发展的原则”,以务实外交而言,此乃台湾求生存、图发展的基本权力,与“两个中国”、“一中一台”或“台独”并无关联。第五,“历史经验的原则”,台湾过去一百年间,从1895年至1945年为日本统治时期,1949年至今,台湾陷入中华人民共和国与中华民国对峙的局面,故台湾属于一个统一的中国之统治期间,只有四年(1945-1949),而在此四年期间又发生了“二二八事件”。在过去一百年间,一半曾经历日本的外人统治,一半又陷入国共之争。也因此之故,台湾人民中确有许多人怀有“台湾悲情”。此一历史经验,中共必须正视之。第六,“统一汇合的原则”,两岸统一唯有在共同发展所产生的利益汇合(convergence)之下,才有可能逐渐达成,否则欲速则不达,甚至可能发生手足相残之悲剧。
经过对中共与台湾思维模式与行事原则的对比分析后,我们可以确认,两岸僵局的化解,真正的关键在于,缩小思维方式和在行事作法上之落差,应先从“求同存异”着手,进而追求“异中求同”才行。这些问题的解决,个人认为,必须经过广泛的、长期的文化交流才能达成。
五、化解两岸僵局和推进谈判之道(兼结论)
经过以上分析,个人认为,通过以下几种途径和管道,虽不能一时全盘化解两岸僵局,但至少有助于两岸关系的良性转化。
首先,两岸恢复协商或谈判,都必须基于中共不以“谈判”为和平统战工具、而是认真对待或接受前述台湾在八大问题上之立场。
其次,两岸僵局的化解,关键在于“观念的求同”和“落差的拉近”。在两岸正式谈判之前,应先透过“两会”或非官方会谈,确立共识。一个缺乏事先共识或没有成功把握的会谈,一旦破裂,将会带来更大的灾难。
第三,两岸关系基本上是政治、经济及文化三方面的关系。个人认为,近十年来,政治关系全面陷入僵局;经济方面极热,已造成台湾对大陆之依赖;文化方面,则极为浮浅,在量上与质上均极为不足。为了改善此种情形,个人认为,一是不谈或少谈政治,在“一个中国原则”的问题上,允许双方各自表述;经济交流方面则可“从权”、“从宽”,但大陆必须保证,对台商投资或生意不可在未来因两岸政治关系恶化时,予以没收或采取其他不利台商的措施。如此,两岸才可能逐渐走向“三通”。文化方面两岸则应扩大交流,包括学术、文艺、资讯等双向交流,例如,两岸对等开放学籍认证,两岸互缔姐妹校,交换学者,互设学生奖助学金,报纸互相发行等。在报纸发行一事上,初期可容许双方在对方出版有关体育、文艺、商情、科技等专门性报纸,最后再全面开放综合性报纸。中华民国行政院长萧万长先生最近提议,两岸签订文化及新闻交流协议,事关缩短两岸文化及价值体系差距之大事,中共当局应予善意回应。今后如两岸关系能朝“政治宽容”、“经济互补”、“文化充实”的方面去走,并加速文化交流而淡化或搁置政治歧见,则两岸关系必可获得显著改善。
最后,两岸及海外华人共享民族大义和情感。个人认为,无论两岸的中国人或散居海外的三千万华侨,都是华夏后裔,无人不是期望整个中国富强、中华民族兴盛。因此,台湾和大陆都没有垄断“中国民族主义”的特权,中国大陆既不应自持地大人多而垄断“中国性”,台湾也不应因其历史悲情而被认为具有“原罪性”。换言之,大陆不能因其地处大陆而必然为中国人之“中原”,台湾也不能因悬居外岛而自甘“边陲”。两岸今天实际上是处于一场“中国民族主义”的大竞赛之中,两岸都应重视两岸各自同胞的意见,但也要尊重海外三千万侨民的历史经验和爱国情怀,谁能争取海内外所有中国人这股正气与民心,谁才是未来中国的主人翁。套一句邓小平说的话,社会主义事业是“摸着石头过河”。我认为中国统一事业也应“积累经验、追求统一”。这不仅将深刻考验两岸及海外华人的智慧、耐心和毅力,也是大家共同奋斗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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