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小平时代中共政治体制改革的理论和实践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提出了政治体制改革的初步思路
从社会上出现民主化思潮到邓小平为政治改革设限
邓小平的政治改革观念的局限性
【注释】
从社会上出现民主化思潮到邓小平为政治改革设限
邓小平的政治改革观念的局限性
【注释】
自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提出政治体制改革以来,中国的政治体制改革屡进屡退,其中的教训值得深思。七十年代末、八十年代初,邓小平曾提出了政治体制改革这一任务。八十年代中后期,赵紫阳也曾力图推动政治体制改革,但随着他的被黜,其政治改革意愿也付诸东流了。虽然邓小平被中共推崇为中国改革开放的“总设计师”,“邓小平理论”也被写进了中国宪法,但邓去世后,中共领导层对政治体制改革的看法,不但始终未能超越邓小平二十年前提出的论点,甚至还从邓的这些观点倒退了。近几年来,虽然民间对政治体制改革的呼声一浪高过一浪,但在中共关于改革的主要文件中,再也看不到邓小平当年关于政治体制改革的观点了。尽管邓的这些观点有很大的局限性,但他的这些观点似乎正在被故意地遗忘,这位“总设计师”的“金口玉言”居然被束之高阁起来。与此同时,邓关于改革的主张被缩小到经济改革方面,于是,年青的一代只知有个南巡的邓小平,却不知有过一个提出政治改革的邓小平。
为什么邓小平当年会提出政治体制改革,此后中共关于政治改革的观点有何发展变化,这些观点有那些积极意义和局限性,为什么在邓小平时代“总设计师”的政治改革主张未能取得实质性进展,这些都是关心中国今后政治变革的学者应当分析的问题。本文通过对邓小平时代中共关于政治体制改革的理论和实践的分析,探讨这几个问题,希望能对今后中国政治体制改革的思考有所助益。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提出了政治体制改革的初步思路
1978年12月的中共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提出了改革的任务。那时虽然没有明确地提出政治体制改革,但在谈到改革时却包含了这层意思。三中全会的公报指出,“实现四个现代化,要求大幅度地提高生产力,也就必然要求多方面地改变同生产力发展不相适应的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改变一切不适应的管理方式、活动方式和思想方式,因而是一场广泛、深刻的革命”。[1] 这里讲的上层建筑当然包括政治体制。所以,邓小平在1979年谈到政治体制改革时说:“我们提出改革时,就包括政治改革”。[2]
三中全会公报在讲经济管理体制的改革时,并未把经济管理体制的改革和党政管理体制分割开来。三中全会公报指出,“现在我国经济管理体制的一个严重缺点是权力过份集中,应该有领导地大胆下放,......认真解决党政企不分,以党代政、以政代企的现象”。[3] 这里已涉及到邓小平以后提出的政治体制改革的四个方面,即“党政分开,权力下放,精简机构,提高效率”。这个公报还提到,“会议对民主和法制问题进行了认真的讨论。会议认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集中统一的领导,……但是必须有充份的民主,才能做到正确的集中。由于在过去一个时期内,民主集中制没有真正实行,离开民主讲集中,民主太少,当前这个时期特别需要强调民主。……在人民内部的思想政治生活中,只能实行民主方法,不能采取压制、打击手段。……为了保障人民民主,必须加强社会主义法制,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4]
三中全会初步奠定了中共政治体制改革的基本思路,虽然当时的认识还很肤浅,尚待进一步的讨论和发展。在形成三中全会的这些提法的过程中,邓小平起了主导作用。他在1978年12月的中央工作会议闭幕式上的讲话中就曾强调,“当前这个时期,特别需要强调民主......要切实保障工人农民个人的民主权利,包括民主选举、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为了保障人民民主,必须加强法制。必须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的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5] 这是邓小平第一次明确地提出了政治体制改革这个要害问题,也是中共开始摆脱毛泽东时代的领袖个人独裁的极权政治制度的起点。
从社会上出现民主化思潮到邓小平为政治改革设限
正当十一届三中全会提出改革任务的时候,社会各界中都有不少人在认真思考如何避免中国再发生文化大革命那样的悲剧,如何进行改革、使中国进入民主化、现代化的国家之林。这种探索大体上包含两部份人士。一部份是群众性的民主运动,俗称体制外的改革派,即以知识青年和学生为主体的群众性民主运动。他们在街头或校园张贴大字报,散发油印小报,举办露天民主演讲会,上街游行请愿,是民运推展的主要方式。“西单墙”群众性的民主运动以其首创精神和大无畏的勇气,为中国的改革和民主作出了不朽的贡献,而且其后续的活动至今不衰。另一部份是包括党内民主改革派的知识界的民主运动,俗称体制内的改革派。他们在党的会议、学术讨论会上,在报刊书册上发表思想解放和改革的言论。至于政治改革究竟是党外群众先提出的、还是党内知识分子先提出的,现在已难以考证。也许可以说,这两股力量提出了类似的认识,当然,原则和重点有所不同。这两部份力量的根本区别是,体制外的民主派没有任何禁忌,要求取消一党专政,而体制内的改革派则比较小心地提出有限政治变革的主张。在与中共上层的“凡是派”的斗争中,体制外的改革派与体制内的改革派的联盟起了决定性作用。二者在批判凡是派、毛泽东的极左路线方面,在分析中共的政治经济制度性问题、封建专制主义等问题方面,都提出了一些新思想。
知识界民主运动对政治改革的诉求又大体上可分为两类。一类是官方的改革派,他们虽也要求政治改革,但是随领导的指示而行动,难以有创造性的思想。另一类是知识界民主运动或称为民主改革派,他们在以往当权派反右时往往受到打击,但对政治改革、实现民主化的要求始终不渝,只要条件稍一宽松,他们就要顽强地呼吁政治改革和民主自由。实际上,在文革后期,民主改革派知识分子已着手串联,针对四人帮的谬论、毛泽东的个人崇拜、中共建国以来的失误,收集资料、进行理论探讨、准备批判材料。毛泽东逝世、“四人帮”被粉碎后,民主派知识分子率先开展了对“四人帮”谬论的批判。在1979年1月至3月的“理论工作务虚会”上,民主派知识分子第一次就政治体制改革问题作了比较全面的论述。
“理论工作务虚会”是中共中央召开的历史上唯一的一次大规模的研究理论问题的会议。这次会议借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关于“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东风,敢于冲破一切禁区,批判了文革、毛泽东的错误和极左路线,还批判了中共建国以来的制度和运动。在批判中对未来的政治体制改革提出了一定的诉求和意见。概括起来,包括以下几点:否定文革及其纲领性文件“五·一六通知”,指出“通知”无视党纪国法、践踏民主,是文化专制;批判极左路线,进而批判毛泽东的错误,认为在高度集中统一的政治制度下,没有法治、只有人治,只有独裁、没有民主,并使个人崇拜恶性发展、毛泽东被神化;批判“终身制”和指定接班人、个人决定一切的专制主义等;建议使人民代表大会真正成为国家最高权力机关,人民代表的产生和人民代表大会的选举实行真正的民主办法;建议司法独立,法院独立审判,取消党委审批案件的制度,司法以无罪推定论代替有罪推定论;反对以言治罪,取消政治犯、思想犯、言论犯。那时,毛泽东的二十七年高压政治刚刚解除,学者们对中国的政治制度还缺乏系统的研究,对海外的新思想也缺少理解,他们的这些意见虽然不很系统,在今天看来也不很深刻,但在当时仍然起了一定的震聋发睽的作用。有些意见中共直到今天也未接受。
然而,西单民主墙和理论务虚会的大胆议论使党内元老们和保守派难以容忍。邓小平是一个看法和注意力很容易随着现实政治的需要而随意变化的实用主义者。当他巩固了自己的权力地位、又遭到民间和党内一部份人对他的批评时,便从自己刚刚提出的民主制度化、法律化的立场退却,接受了党内保守派的反右主张,转换政治方向,在1979年3月30日作了“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讲话[6],给改革、特别是政治体制改革划定了一条鸿沟,即不得影响四项基本原则。邓小平这样为政治改革及其他改革设限,是政治体制改革难以前进、屡进屡退、以致于停滞不前的根本原因。而四项基本原则从此也成为顽固保守的左派阻挠改革的一件利器。
于是,在理论务虚会上开始出现的解放思想、大胆创新、促进改革的热潮,一下子被冷却了,民主改革的呼声重又陷于沉寂。李洪林曾指出,“理论工作务虚会以后,中国思想界大体上就在这种‘批判──沉寂──活跃’和‘再批判──再沉寂──再活跃’的周期中渡过的”。[7]
1980年邓小平再次提出政治体制改革的新思维
然而四项基本原则的提出还不能被看作是邓小平时代政治体制改革的终结。邓作为一个实用主义者,他不断根据现实政治的需要,一次又一次地改变方向。即使在作了“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报告后,他对政治体制改革方面的某些认识,还是有所前进的。例如,1979年7月28日,他在“接见海军党委常委扩大会议全体同志时的讲话”中提出了改革干部制度问题,包括解决组织路线、选好接班人、干部退休制度、机关臃肿问题等问题。[8] 1979年10月19日,“在全国政协、中共中央统战部宴请出席各民主党派和全国工商联代表大会时的讲话”中,他又重提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实现多党派的合作,同各民主党派实行“长期共存、互相监督”的针是一项长期不变的方针。[9]
八十年代初,中共面临的最需要解决的问题是,一批老干部恢复了工作、重新担任领导职务,但他们的年龄老化,难以承担现代化改革和建设工作的重任。因而中共当局先后提出了废除干部领导职务终身制、新老干部交替和逐步更新班子的问题。为了解决好党和国家领导制度的改革问题,中共中央1980年8月18日至28日在北京召开了政治局扩大会议,邓小平在会上作了题为“党和国家领导制度的改革”的讲话。
这篇讲话的另一个背景是,1980年夏,中国出现了一场“兴无灭资”还是“肃清封建主义影响”的争论。[10] 在邓“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讲话的鼓舞下,1980年春中共党内军内的保守力量提出了“兴无灭资”的口号(即兴无产阶级思想、灭资产阶级思想),借口反对自由主义思想来反对改革大潮。当时,李维汉则认为,中国的封建社会很长,中国人民和中国共产党受封建主义的害很重,党内有人搞特权、家长制,都是封建主义的影响;而中共一直没有把肃清封建主义作为一个重要任务来对待,现在的党中央应该完成这个任务。邓小平接受了李维汉关于“肃清封建主义影响”的主张,对全局性的政治体制改革这一中国改革的要害问题有了进一步的认识,其看法在这一讲话中也体现出来了。
邓小平这篇讲话所涉及的范围和深度,远远超出了干部问题;他还从干部问题出发,追本溯源,涉及到了政治改革的某些根本问题。这篇讲话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第一,从俄国的十月革命到中国的文化大革命,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和中共所犯的重大错误的主要根源是政治制度问题,要避免重犯历史错误,就必须进行政治制度改革。他说,斯大林曾严重地破坏了法制,毛泽东就说过,这样的事在英、法、美这样的西方国家是不可能发生;毛虽认识到了这一点,但由于未实际解决制度问题,结果仍然导致“文化大革命”的错误;这不是说毛个人没有责任,而是说解决制度问题是更根本性、全面性的任务;如果不坚决改革制度,过去出现的严重问题今后有可能重新出现。
第二,中国政治制度中的主要弊端来自封建主义传统和共产国际各国党的个人高度集权的传统。他分析了中国党和国家制度中的主要弊端,如官僚主义、权力过份集中、家长制、领导职务终身制、特权制等。认为其形成的历史原因有三:一是中国历史上长时期实行封建专制主义的传统;二是共产国际时期实行的各国党的领导者个人高度集权的传统;三是社会主义建设时期从苏联搬来的对经济、政治、文化、社会都实行中央高度集权的计划管理制度。他认为,如果不从根本制度上解决问题,中国的经济改革和各项工作都不可能有效地前进。
第三,他提出了改革党和国家领导制度的六项重大措施,如建议修改宪法、切实保证人民享有各项民主权利、不允许权力过份集中的原则在宪法中表现出来,认真建立从国务院到地方各级政府从上到下强有力的工作系统,认真解决党政不分的问题等。他的讲话也重申了民主的法律化、制度化,废除干部领导职务终身制和逐步实现各级领导人的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
这是近二十年前邓小平的政治新思维,在当时确实是不可多得的,其中的很多看法是以往和邓身后的中共领导人所不曾有的。他的这一讲话带来了改革的希望,并使研究探讨制度改革的活动与组织蓬勃兴起。邓关于“党和国家领导体制的改革”讲话中的思想,是其政治改革思想的顶峰,但也是他这方面认识发展的终止符。因为,他仍然抱着“四个坚持”,这使他虽然能认识到制度中的问题,但在现实中却不能解决制度问题;结果是他自己从这个改革思想的顶峰逐渐下滑,而政治体制改革的目的也始终不曾实现。
此后,这篇讲话事实上成为赵紫阳推动政治体制改革的纲领性文件,但它也束缚了赵的改革设想,使得赵讲政治改革时往往不能超越这个讲话的内涵。而中共对邓的这篇讲话的态度,也成了是否推动政治改革的政治“晴雨表”。当政治改革受到压制时,它就被束之高阁;到了政治改革重新被提上议事日程时,这一讲话就又被拿出来。例如,1987年赵紫阳主导中共十三大的政治改革设想时,这个讲话就被重新在《人民日报》上发表了一次。
1980年廖盖隆提出的“庚申改革方案”
1980年,邓的这篇讲话引起了体制内和体制外改革派又一次讨论政治体制改革的高潮。当时,报刊上发表的大量文章和若干学术讨论会的发言,都涉及到了邓讲话中所提出的有关政治改革的问题。其中特别值得注意的,是中共中央政策研究室廖盖隆于1980年10月25日在全国党校系统中共党史学术讨论会上的报告。这个报告被传到海外后,被称为“中共‘庚申改革’方案”[11],因为,廖盖隆在他的报告中曾比照1898年(农历为戊戌年)的“戊戌变法”,称1980年(农历为庚申年)提出的改革为“庚申改革”。不过,中共的党史研究部门并不承认这个提法。
廖盖隆的这个报告,提出了一个关于中国政治体制改革的比较全面、具体的方案,有些提法是具有突破性的创见。廖文长达六万余字,其涉及政治改革的有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政治体制改革的实质就是要实行党和国家的民主化,民主是达到政治目的的手段,同时也是最终目的。第二,修改宪法、改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努力使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设机构成为有权威的人民代表的权力机构。切实加强各民族自治地区的民族自治权力,贯彻民族自治政策。建议把人代会分成两个院,像很多国家分成上、下院一样。第三,加强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形成完善的社会主义法制。法制原则有三条:一是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允许任何人有凌驾于法律之上的特权;二是每个公民的人身自由和其公民权利要受到法律的保护;三是司法独立,党委也不能干涉,法院作出判决无需送党委审查。第四,党政分工,党不应当干涉政府工作的日常事务,也不应当包办代替各种经济、文化组织、群众团体、舆论机构的事务。第五,建立独立的农会,代表农民的利益。第六,允许、要求和鼓励舆论机构和新闻记者独立负责地报导新闻和发表评论。第七,改革企、事业单位的领导制度,改变党委领导下的厂长、经理负责制和校长、院长、所长负责制,即改变实际上是党委书记一个人说了算的所谓党委领导制度。第八,实现企、事业单位的民主化和基层政权及基层社会生活中直接的民主,使每个公民都能实际上参与讨论和决定与他们直接有关的公共事务。第九,在中央领导机关内实行适当的分权,互相监督、互相制约,以免党和国家的权力过份集中。第十,取消政治局,在全国党代表大会下设立中央执行委员会、中央监察委员会、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共同对全国党代表大会负责。第十一,任何党的组织和领导人的权力都不是无限的,都应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都应模范地遵守宪法和法律,如有违犯,人民有权反对。
廖盖隆的这个改革方案,显然是他个人根据对邓小平讲话的理解而作出的设想,对今天仍有一定的参考价值。当时,他对“庚申改革”充满了信心,认为不致于遭到“戊戌变法”的命运。但他显然过于乐观了,几年后中共推行的“清除精神污染”和“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政策,再此使政治改革暂时告吹,邓小平关于“党和国家领导制度的改革”的讲话也被束之高阁了。
1986至1987年政治体制改革讨论的又一轮高潮
八十年代中期,经济改革的推进在客观上推动了政治形势朝着有利于政治改革的方向发展。1986年,新任中宣部长朱厚泽提出对知识分子的三宽政策──“宽松、宽容和宽厚”。1986年7月底,万里在全国软科学研究工作座谈会的讲话中说:“对于政治问题、对决策研究本身,也应该实行双百方针”。[12] 相应地,《人民日报》在8月30日发表了题为“政治问题可以讨论”的评论员文章。于是,思想理论界进入了又一个“活跃”时期,政治体制改革的讨论也逐渐进入另一个高潮。在这些讨论中,民主改革派强调要反对封建专制主义、反对特权,探讨了贪污腐败的根源,认为马克思主义在理论中的教条应予废除,提出了共产党本身的民主化和改革问题,分析了阶层划分、利益多元化和政治多元化问题等。[13]
在民间热烈讨论政治体制改革问题的同时,1986年7、8月间,邓小平也几次讲到政治体制改革问题,并宣布“十三大”将把政治体制改革作为主题。当年9月,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决定,由赵紫阳主持制定关于政治改革的方案,在1987年6、7月前形成有关政治改革的文件并下发讨论,以便能在预期8、9月间举行的十二届七中全会上讨论通过,并在10月的“十三大”上正式提出。[14] 于是,1986年9月18日成立了中央政治体制改革研讨小组,下设办公室,由鲍彤负责。其研讨课题包括党政分开、党的组织和党内民主、权力下放、机构改革、人事制度改革、加强社会主义民主、加强社会主义法制等七方面问题。为此成立了七个专门研究小组[15],每个小组分别由中央、地方、研究机构和高等院校抽调实际工作者和专家学者组成,并邀请了大批实际工作者和专家学者,参加由“政改办”组织的各种座谈会。从1986年10月到1987年8月,“政改办”共召开了30多次正式座谈会。[16]
经过一年多的努力,“政改办”完成了《政治体制改革总体设想》,它包括实行党政分开、进一步下放权力、改革政府工作机构、改革干部人事制度、建立社会协商对话制度、完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若干制度、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等主要内容。经邓小平同意和中共十二届七中全会原则通过,这一“设想”就构成了赵紫阳的中共“十三大”政治报告第五部份“关于政治体制改革”的内容。“政改办”所组织的政治体制改革的研讨,是中共有史以来最认真组织的一项工作;中共“十三大”所通过的政治体制改革设想,也是迄今为止中共所提出的最全面的一个方案。当然,这也只能是在邓小平观念的框架下最大限度地推动政治改革的方案,未涉及中共政治制度的根本弊端── 一党专政问题,因而具有很大的局限性。
尽管“十三大”批准了这一政治体制改革的设想,但赵紫阳推动政治体制改革的初步措施立刻遇到了从地方到中央各级党的干部的不满和反对,因为这些改革消弱了他们的权力。恰在此时,邓小平个人突然于1988年5月数次向外宾提出,中国已决定要“闯价格关”、争取三、五年内理顺价格,邓讲话后赵紫阳及政治局其他成员不得不按照邓已定下的调子准备价格改革方案。当年夏天,中央在北戴河讨论姚依林提出的价格调整方案,在该方案尚未通过时,报纸上刊登的邓关于要“闯价格关”的谈话和披露的有关这一价格调整方案的一些消息,引起了全国性的抢购和挤兑,造成非常严重的局面。结果,邓小平退到幕后、回避个人的直接政治责任,而赵紫阳却不得不代邓小平受过,并因此在党内高层受到攻击,实际上开始失势。从此,中国的经济、政治改革相继陷于停顿,中共领导层中的保守派寻找机会、试图重返计划经济轨道。1989年初,中国的社会矛盾日益尖锐,保守派利用社会上的不满情绪,为反对改革派寻找借口,而使党内高层的矛盾愈形尖锐,终于导致1989年的民主运动和“六四”屠杀。随着赵紫阳的被罢黜,政治体制改革亦被尘封,终邓小平之世,再未提起。
邓小平的政治改革观念的局限性
虽然邓小平曾先后数次发表过关于政治体制改革的意见,但应当看到,他在这方面的观念有很大的局限性。今天来研究中国的政治体制改革,必须突破邓小平的政治改革观念的框架,以新的眼光和更深刻的洞察力来更深入地研究一系列问题。
邓小平曾多次强调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性。他说过,“政治体制改革问题同经济体制改革应该相互依赖,相互配合。只搞经济体制改革不搞政治体制改革,经济体制改革也搞不通,……我们所有的改革最终能不能成功,还是决定于政治体制改革”。[17] 这个看法是正确的。社会主义制度的危机是制度性危机,危机是在该制度的经济、政治和意识形态的基础上产生的,是内在的。其表现是,政权的三个基本支柱──一党专政、指令性经济以及马列主义意识形态──都在逐渐地销蚀瓦解中,丧失了原来的功能。要从内生性危机中解脱出来,就必须摒弃教条的意识形态,必须要有两个新的制度条件,即民主政治和市场经济。
邓小平和中共虽然能了解到经济改革和政治改革的关系,但却是说得到做不到。邓既是一个老布尔什维克,又是一个实用主义者。为了现实政治的需要,他不得不推行经济体制改革,用资本主义的药方来救治垂死的社会主义;他也懂得,没有相应的政治体制改革,经济体制改革不能最后成功,所以他并没有以“四项基本原则”来封闭政治改革之门。但是,他所接受的所谓的有限政治体制改革,事实上被政治上的自我设限框得死死的,根本没有实现的可能性。
邓小平对政治改革所设的最大障碍,就是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其核心是坚持党的领导。改革领导和组织制度固然重要,但它们是由政治制度决定的。毛泽东时代的政治制度是集权型的,即一党专政、党控制一切、实行自上而下的等级授权制、对意识形态的严格控制、没有言论和新闻自由。到了邓小平时代,党在经济改革中已放松了对经济的控制,但仍然控制着政治和意识形态,政治制度已逐渐变为权威主义型,即在一党专政的制度下发展经济,类似于东亚模式。近来,东亚模式在亚洲金融危机中破产,也证明了权威主义体制失灵了。今后要在中国真正推行政治改革,就必须突破邓小平设定的框架,这样才能为从一党专政的权威主义制度转为多元民主开辟道路。
邓小平题为“党和国家领导制度的改革”之讲话,实际上根本没有涉及到党本身的改革问题。中共“十三大”前,赵紫阳组织的政治改革的研讨曾涉及到党治制和把党置于人民与法律的监督之下的问题[18],但浅尝即止,未能深入,因为再深入下去就要犯党之大忌了。要研究党的改革,单单批判封建专制主义的影响是远远不够的,还必须批判列宁的“党的领导体制”、斯大林的“无产阶级专政体系”和毛泽东的“党的一元化领导体制”等观点,并评论和批判列宁、斯大林的建党理论和原则。在中国还从来没有出现过这样的评论和批判。只有把党从一个革命的“先锋队”变成现代的、民主的党,中国的政治改革才会有希望。
法治和人权是世界公认的民主要素,目前中共也承认法治和依法治国,并且不得不羞羞答答地讲人权。依法治国的前提是有限政府的哲学(Philosophy of limited government)[19],与任何专政都是抵触的;有限政府又是与制衡制度分不开的,邓小平的观念中只有法制,没有法治、人权和制衡,显然落后于时代。他所讲的党政分开、权力下放、精简机构、提高效率这四项政治体制改革的目标中,实际上只有前两项涉及政治改革,后两项实为行政改革,而且,没有前两项,后两项也不能实现;还应进一步看到,前两项改革只不过是政治体制改革的初级阶段的任务,有很大的局限性。邓小平的政治改革观念虽然有过一定的历史作用,但在今天显然已经过时了。我们应该分析研究他的理论并突破他的框架,提出新思维,中国的政治体制改革才可能取得实质性进展。
【注释】
[1] “中国共产党第十一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公报”,见《三中全会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人民出版社,1982年,第4页。
[2] 邓小平,“关于政治体制改革问题”(1979年9月3日),《邓小平文选》,第2卷,第176页。
[3] 同注[1],第6至7页。
[4] 同注[1],第10至11页。
[5] 邓小平,“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团结一致向前看”(1978年12月13日),见《三中全会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人民出版社,1982年,第23至25页。}
[6] 邓小平,“坚持四项基本原则”(1979年3月30日),见《三中全会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人民出版社,1982年,第96至97页。
[7] 李洪林,“中国思想界的转折”,《猛醒的时刻》,于光远等,中外文化出版公司,1988,第157页。
[8] 邓小平,“思想路线政治路线的实现要靠组织路线来保证”(1979年7月29日),见《三中全会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人民出版社,1982年,第161至165页。
[9] 邓小平,“各民主党派和工商联是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政治力量”(1979年10月19日),《邓小平文选》,第二卷,第203至206页。
[10] 阮铭,《邓小平帝国》,(台)时报文化出版公司,1992年,第六章。
[11] 廖盖隆,“中共‘庚申改革’方案”,《七十年代》(香港),1981年,第3期。
[12] 万里,“决策民主化和科学化是政治体制改革的一个重要课题”(1986年7月31日),《中国改革政策大典》,第96至97页。
[13] 那时,我写了两篇关于政治体制改革的文章,引起了相当大的反响,多次为海内外的报刊所转载。一篇是“政治体制改革与反对封建主义影响”(《人民日报》1986年8月15日),在初稿中我原先提出的是反对封建专制主义制度,编者认为过份尖锐,后改为反对封建主义影响。在此文中,我强调不反对封建专制主义,政治体制改革难以推行。另一篇为“政治体制改革刍议”(《读书》1986年第9期),该文提出了以下观点:第一,中国需要的现代化不只是“四个现代化”,还要包括政治体制的现代化、思想意识形态的现代化,真正的现代化是体制和人本身同时的现代化;第二,封建专制主义残余在思想政治方面的影响是当前中国改革和现代化的一个主要障碍;第三,封建专制主义的严重影响,证明了对中国现在的社会发展阶段重新作出评价的必要性,中国现在正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第四,外来的东西在我国封建专制主义影响下发生变形的问题,值得深入研究;第五,斯大林模式及其传统是和封建专制主义并列的又一大痼疾,中国的政治改革不仅要肃清封建专制主义的余毒,而且也要根除斯大林某些理论和实践的影响;第六,“民主集中制”应理解为“民主的集中制”,即我们讲的集中必须建立在民主的基础上,应取消“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的提法,那只是为民作主,而不是人民作主;第七,党的领导是路线、方针、政策的领导,不是由党包办一切,党政不能合一,立法机构和司法机构都应独立,要明确群众组织的独立性,党与群众组织是相互配合、相互监督、相互协调、相互促进的关系;第八,社会主义社会的经济利益、政治利益都是多元的,要了解、关心、协调各种利益;第九,随着实际生活的进展,马克思主义理论本身会出现不足,必须按照新时期的要求补充它、发展它;第十,政治体制改革应当是理论与实践的结合,理想和现实的统一,扎扎实实、循序渐进地推进,民主化是历史的方向,不能逆转。
[14] 见《告别诸神》,牛津大学出版社(香港),1993年,第74至80页;Wild Lily, Prairie Fire,China's Road to Demacracy, Yan'an to Tian'anmen, 1942-1989, ed. by Gregor Benton et al.,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1995,pp.299-304.
[15] 陈一谘,《十年改革与八九民运》,联经出版公司(台湾),1990年,第107页。
[16] 当年“政改办”的成员吴国光在他的《赵紫阳与政治改革》一书中,已将赵紫阳和中共其他领导人有关政治改革的言论及“政改办”召集的主要座谈会的记录原原本本地公布了,使读者可以详细地了解当年政治改革的探讨和运作过程,这是一份十分重要的参考文献。
[17] 邓小平,“在全体人民中树立法制观念”(1986年6月28日),《邓小平文选》第三卷,第164页。
[18] 吴国光,《赵紫阳与政治改革》,(香港)太平洋世纪研究所,1997年,第53至54页。
[19] "Role of law", The Blackwell Encyclopedia of Political Thoght}, Blackwell Reformer,1991, p.458-459.
为什么邓小平当年会提出政治体制改革,此后中共关于政治改革的观点有何发展变化,这些观点有那些积极意义和局限性,为什么在邓小平时代“总设计师”的政治改革主张未能取得实质性进展,这些都是关心中国今后政治变革的学者应当分析的问题。本文通过对邓小平时代中共关于政治体制改革的理论和实践的分析,探讨这几个问题,希望能对今后中国政治体制改革的思考有所助益。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提出了政治体制改革的初步思路
1978年12月的中共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提出了改革的任务。那时虽然没有明确地提出政治体制改革,但在谈到改革时却包含了这层意思。三中全会的公报指出,“实现四个现代化,要求大幅度地提高生产力,也就必然要求多方面地改变同生产力发展不相适应的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改变一切不适应的管理方式、活动方式和思想方式,因而是一场广泛、深刻的革命”。[1] 这里讲的上层建筑当然包括政治体制。所以,邓小平在1979年谈到政治体制改革时说:“我们提出改革时,就包括政治改革”。[2]
三中全会公报在讲经济管理体制的改革时,并未把经济管理体制的改革和党政管理体制分割开来。三中全会公报指出,“现在我国经济管理体制的一个严重缺点是权力过份集中,应该有领导地大胆下放,......认真解决党政企不分,以党代政、以政代企的现象”。[3] 这里已涉及到邓小平以后提出的政治体制改革的四个方面,即“党政分开,权力下放,精简机构,提高效率”。这个公报还提到,“会议对民主和法制问题进行了认真的讨论。会议认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集中统一的领导,……但是必须有充份的民主,才能做到正确的集中。由于在过去一个时期内,民主集中制没有真正实行,离开民主讲集中,民主太少,当前这个时期特别需要强调民主。……在人民内部的思想政治生活中,只能实行民主方法,不能采取压制、打击手段。……为了保障人民民主,必须加强社会主义法制,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4]
三中全会初步奠定了中共政治体制改革的基本思路,虽然当时的认识还很肤浅,尚待进一步的讨论和发展。在形成三中全会的这些提法的过程中,邓小平起了主导作用。他在1978年12月的中央工作会议闭幕式上的讲话中就曾强调,“当前这个时期,特别需要强调民主......要切实保障工人农民个人的民主权利,包括民主选举、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为了保障人民民主,必须加强法制。必须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的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5] 这是邓小平第一次明确地提出了政治体制改革这个要害问题,也是中共开始摆脱毛泽东时代的领袖个人独裁的极权政治制度的起点。
从社会上出现民主化思潮到邓小平为政治改革设限
正当十一届三中全会提出改革任务的时候,社会各界中都有不少人在认真思考如何避免中国再发生文化大革命那样的悲剧,如何进行改革、使中国进入民主化、现代化的国家之林。这种探索大体上包含两部份人士。一部份是群众性的民主运动,俗称体制外的改革派,即以知识青年和学生为主体的群众性民主运动。他们在街头或校园张贴大字报,散发油印小报,举办露天民主演讲会,上街游行请愿,是民运推展的主要方式。“西单墙”群众性的民主运动以其首创精神和大无畏的勇气,为中国的改革和民主作出了不朽的贡献,而且其后续的活动至今不衰。另一部份是包括党内民主改革派的知识界的民主运动,俗称体制内的改革派。他们在党的会议、学术讨论会上,在报刊书册上发表思想解放和改革的言论。至于政治改革究竟是党外群众先提出的、还是党内知识分子先提出的,现在已难以考证。也许可以说,这两股力量提出了类似的认识,当然,原则和重点有所不同。这两部份力量的根本区别是,体制外的民主派没有任何禁忌,要求取消一党专政,而体制内的改革派则比较小心地提出有限政治变革的主张。在与中共上层的“凡是派”的斗争中,体制外的改革派与体制内的改革派的联盟起了决定性作用。二者在批判凡是派、毛泽东的极左路线方面,在分析中共的政治经济制度性问题、封建专制主义等问题方面,都提出了一些新思想。
知识界民主运动对政治改革的诉求又大体上可分为两类。一类是官方的改革派,他们虽也要求政治改革,但是随领导的指示而行动,难以有创造性的思想。另一类是知识界民主运动或称为民主改革派,他们在以往当权派反右时往往受到打击,但对政治改革、实现民主化的要求始终不渝,只要条件稍一宽松,他们就要顽强地呼吁政治改革和民主自由。实际上,在文革后期,民主改革派知识分子已着手串联,针对四人帮的谬论、毛泽东的个人崇拜、中共建国以来的失误,收集资料、进行理论探讨、准备批判材料。毛泽东逝世、“四人帮”被粉碎后,民主派知识分子率先开展了对“四人帮”谬论的批判。在1979年1月至3月的“理论工作务虚会”上,民主派知识分子第一次就政治体制改革问题作了比较全面的论述。
“理论工作务虚会”是中共中央召开的历史上唯一的一次大规模的研究理论问题的会议。这次会议借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关于“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东风,敢于冲破一切禁区,批判了文革、毛泽东的错误和极左路线,还批判了中共建国以来的制度和运动。在批判中对未来的政治体制改革提出了一定的诉求和意见。概括起来,包括以下几点:否定文革及其纲领性文件“五·一六通知”,指出“通知”无视党纪国法、践踏民主,是文化专制;批判极左路线,进而批判毛泽东的错误,认为在高度集中统一的政治制度下,没有法治、只有人治,只有独裁、没有民主,并使个人崇拜恶性发展、毛泽东被神化;批判“终身制”和指定接班人、个人决定一切的专制主义等;建议使人民代表大会真正成为国家最高权力机关,人民代表的产生和人民代表大会的选举实行真正的民主办法;建议司法独立,法院独立审判,取消党委审批案件的制度,司法以无罪推定论代替有罪推定论;反对以言治罪,取消政治犯、思想犯、言论犯。那时,毛泽东的二十七年高压政治刚刚解除,学者们对中国的政治制度还缺乏系统的研究,对海外的新思想也缺少理解,他们的这些意见虽然不很系统,在今天看来也不很深刻,但在当时仍然起了一定的震聋发睽的作用。有些意见中共直到今天也未接受。
然而,西单民主墙和理论务虚会的大胆议论使党内元老们和保守派难以容忍。邓小平是一个看法和注意力很容易随着现实政治的需要而随意变化的实用主义者。当他巩固了自己的权力地位、又遭到民间和党内一部份人对他的批评时,便从自己刚刚提出的民主制度化、法律化的立场退却,接受了党内保守派的反右主张,转换政治方向,在1979年3月30日作了“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讲话[6],给改革、特别是政治体制改革划定了一条鸿沟,即不得影响四项基本原则。邓小平这样为政治改革及其他改革设限,是政治体制改革难以前进、屡进屡退、以致于停滞不前的根本原因。而四项基本原则从此也成为顽固保守的左派阻挠改革的一件利器。
于是,在理论务虚会上开始出现的解放思想、大胆创新、促进改革的热潮,一下子被冷却了,民主改革的呼声重又陷于沉寂。李洪林曾指出,“理论工作务虚会以后,中国思想界大体上就在这种‘批判──沉寂──活跃’和‘再批判──再沉寂──再活跃’的周期中渡过的”。[7]
1980年邓小平再次提出政治体制改革的新思维
然而四项基本原则的提出还不能被看作是邓小平时代政治体制改革的终结。邓作为一个实用主义者,他不断根据现实政治的需要,一次又一次地改变方向。即使在作了“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报告后,他对政治体制改革方面的某些认识,还是有所前进的。例如,1979年7月28日,他在“接见海军党委常委扩大会议全体同志时的讲话”中提出了改革干部制度问题,包括解决组织路线、选好接班人、干部退休制度、机关臃肿问题等问题。[8] 1979年10月19日,“在全国政协、中共中央统战部宴请出席各民主党派和全国工商联代表大会时的讲话”中,他又重提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实现多党派的合作,同各民主党派实行“长期共存、互相监督”的针是一项长期不变的方针。[9]
八十年代初,中共面临的最需要解决的问题是,一批老干部恢复了工作、重新担任领导职务,但他们的年龄老化,难以承担现代化改革和建设工作的重任。因而中共当局先后提出了废除干部领导职务终身制、新老干部交替和逐步更新班子的问题。为了解决好党和国家领导制度的改革问题,中共中央1980年8月18日至28日在北京召开了政治局扩大会议,邓小平在会上作了题为“党和国家领导制度的改革”的讲话。
这篇讲话的另一个背景是,1980年夏,中国出现了一场“兴无灭资”还是“肃清封建主义影响”的争论。[10] 在邓“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讲话的鼓舞下,1980年春中共党内军内的保守力量提出了“兴无灭资”的口号(即兴无产阶级思想、灭资产阶级思想),借口反对自由主义思想来反对改革大潮。当时,李维汉则认为,中国的封建社会很长,中国人民和中国共产党受封建主义的害很重,党内有人搞特权、家长制,都是封建主义的影响;而中共一直没有把肃清封建主义作为一个重要任务来对待,现在的党中央应该完成这个任务。邓小平接受了李维汉关于“肃清封建主义影响”的主张,对全局性的政治体制改革这一中国改革的要害问题有了进一步的认识,其看法在这一讲话中也体现出来了。
邓小平这篇讲话所涉及的范围和深度,远远超出了干部问题;他还从干部问题出发,追本溯源,涉及到了政治改革的某些根本问题。这篇讲话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第一,从俄国的十月革命到中国的文化大革命,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和中共所犯的重大错误的主要根源是政治制度问题,要避免重犯历史错误,就必须进行政治制度改革。他说,斯大林曾严重地破坏了法制,毛泽东就说过,这样的事在英、法、美这样的西方国家是不可能发生;毛虽认识到了这一点,但由于未实际解决制度问题,结果仍然导致“文化大革命”的错误;这不是说毛个人没有责任,而是说解决制度问题是更根本性、全面性的任务;如果不坚决改革制度,过去出现的严重问题今后有可能重新出现。
第二,中国政治制度中的主要弊端来自封建主义传统和共产国际各国党的个人高度集权的传统。他分析了中国党和国家制度中的主要弊端,如官僚主义、权力过份集中、家长制、领导职务终身制、特权制等。认为其形成的历史原因有三:一是中国历史上长时期实行封建专制主义的传统;二是共产国际时期实行的各国党的领导者个人高度集权的传统;三是社会主义建设时期从苏联搬来的对经济、政治、文化、社会都实行中央高度集权的计划管理制度。他认为,如果不从根本制度上解决问题,中国的经济改革和各项工作都不可能有效地前进。
第三,他提出了改革党和国家领导制度的六项重大措施,如建议修改宪法、切实保证人民享有各项民主权利、不允许权力过份集中的原则在宪法中表现出来,认真建立从国务院到地方各级政府从上到下强有力的工作系统,认真解决党政不分的问题等。他的讲话也重申了民主的法律化、制度化,废除干部领导职务终身制和逐步实现各级领导人的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
这是近二十年前邓小平的政治新思维,在当时确实是不可多得的,其中的很多看法是以往和邓身后的中共领导人所不曾有的。他的这一讲话带来了改革的希望,并使研究探讨制度改革的活动与组织蓬勃兴起。邓关于“党和国家领导体制的改革”讲话中的思想,是其政治改革思想的顶峰,但也是他这方面认识发展的终止符。因为,他仍然抱着“四个坚持”,这使他虽然能认识到制度中的问题,但在现实中却不能解决制度问题;结果是他自己从这个改革思想的顶峰逐渐下滑,而政治体制改革的目的也始终不曾实现。
此后,这篇讲话事实上成为赵紫阳推动政治体制改革的纲领性文件,但它也束缚了赵的改革设想,使得赵讲政治改革时往往不能超越这个讲话的内涵。而中共对邓的这篇讲话的态度,也成了是否推动政治改革的政治“晴雨表”。当政治改革受到压制时,它就被束之高阁;到了政治改革重新被提上议事日程时,这一讲话就又被拿出来。例如,1987年赵紫阳主导中共十三大的政治改革设想时,这个讲话就被重新在《人民日报》上发表了一次。
1980年廖盖隆提出的“庚申改革方案”
1980年,邓的这篇讲话引起了体制内和体制外改革派又一次讨论政治体制改革的高潮。当时,报刊上发表的大量文章和若干学术讨论会的发言,都涉及到了邓讲话中所提出的有关政治改革的问题。其中特别值得注意的,是中共中央政策研究室廖盖隆于1980年10月25日在全国党校系统中共党史学术讨论会上的报告。这个报告被传到海外后,被称为“中共‘庚申改革’方案”[11],因为,廖盖隆在他的报告中曾比照1898年(农历为戊戌年)的“戊戌变法”,称1980年(农历为庚申年)提出的改革为“庚申改革”。不过,中共的党史研究部门并不承认这个提法。
廖盖隆的这个报告,提出了一个关于中国政治体制改革的比较全面、具体的方案,有些提法是具有突破性的创见。廖文长达六万余字,其涉及政治改革的有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政治体制改革的实质就是要实行党和国家的民主化,民主是达到政治目的的手段,同时也是最终目的。第二,修改宪法、改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努力使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设机构成为有权威的人民代表的权力机构。切实加强各民族自治地区的民族自治权力,贯彻民族自治政策。建议把人代会分成两个院,像很多国家分成上、下院一样。第三,加强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形成完善的社会主义法制。法制原则有三条:一是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允许任何人有凌驾于法律之上的特权;二是每个公民的人身自由和其公民权利要受到法律的保护;三是司法独立,党委也不能干涉,法院作出判决无需送党委审查。第四,党政分工,党不应当干涉政府工作的日常事务,也不应当包办代替各种经济、文化组织、群众团体、舆论机构的事务。第五,建立独立的农会,代表农民的利益。第六,允许、要求和鼓励舆论机构和新闻记者独立负责地报导新闻和发表评论。第七,改革企、事业单位的领导制度,改变党委领导下的厂长、经理负责制和校长、院长、所长负责制,即改变实际上是党委书记一个人说了算的所谓党委领导制度。第八,实现企、事业单位的民主化和基层政权及基层社会生活中直接的民主,使每个公民都能实际上参与讨论和决定与他们直接有关的公共事务。第九,在中央领导机关内实行适当的分权,互相监督、互相制约,以免党和国家的权力过份集中。第十,取消政治局,在全国党代表大会下设立中央执行委员会、中央监察委员会、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共同对全国党代表大会负责。第十一,任何党的组织和领导人的权力都不是无限的,都应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都应模范地遵守宪法和法律,如有违犯,人民有权反对。
廖盖隆的这个改革方案,显然是他个人根据对邓小平讲话的理解而作出的设想,对今天仍有一定的参考价值。当时,他对“庚申改革”充满了信心,认为不致于遭到“戊戌变法”的命运。但他显然过于乐观了,几年后中共推行的“清除精神污染”和“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政策,再此使政治改革暂时告吹,邓小平关于“党和国家领导制度的改革”的讲话也被束之高阁了。
1986至1987年政治体制改革讨论的又一轮高潮
八十年代中期,经济改革的推进在客观上推动了政治形势朝着有利于政治改革的方向发展。1986年,新任中宣部长朱厚泽提出对知识分子的三宽政策──“宽松、宽容和宽厚”。1986年7月底,万里在全国软科学研究工作座谈会的讲话中说:“对于政治问题、对决策研究本身,也应该实行双百方针”。[12] 相应地,《人民日报》在8月30日发表了题为“政治问题可以讨论”的评论员文章。于是,思想理论界进入了又一个“活跃”时期,政治体制改革的讨论也逐渐进入另一个高潮。在这些讨论中,民主改革派强调要反对封建专制主义、反对特权,探讨了贪污腐败的根源,认为马克思主义在理论中的教条应予废除,提出了共产党本身的民主化和改革问题,分析了阶层划分、利益多元化和政治多元化问题等。[13]
在民间热烈讨论政治体制改革问题的同时,1986年7、8月间,邓小平也几次讲到政治体制改革问题,并宣布“十三大”将把政治体制改革作为主题。当年9月,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决定,由赵紫阳主持制定关于政治改革的方案,在1987年6、7月前形成有关政治改革的文件并下发讨论,以便能在预期8、9月间举行的十二届七中全会上讨论通过,并在10月的“十三大”上正式提出。[14] 于是,1986年9月18日成立了中央政治体制改革研讨小组,下设办公室,由鲍彤负责。其研讨课题包括党政分开、党的组织和党内民主、权力下放、机构改革、人事制度改革、加强社会主义民主、加强社会主义法制等七方面问题。为此成立了七个专门研究小组[15],每个小组分别由中央、地方、研究机构和高等院校抽调实际工作者和专家学者组成,并邀请了大批实际工作者和专家学者,参加由“政改办”组织的各种座谈会。从1986年10月到1987年8月,“政改办”共召开了30多次正式座谈会。[16]
经过一年多的努力,“政改办”完成了《政治体制改革总体设想》,它包括实行党政分开、进一步下放权力、改革政府工作机构、改革干部人事制度、建立社会协商对话制度、完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若干制度、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等主要内容。经邓小平同意和中共十二届七中全会原则通过,这一“设想”就构成了赵紫阳的中共“十三大”政治报告第五部份“关于政治体制改革”的内容。“政改办”所组织的政治体制改革的研讨,是中共有史以来最认真组织的一项工作;中共“十三大”所通过的政治体制改革设想,也是迄今为止中共所提出的最全面的一个方案。当然,这也只能是在邓小平观念的框架下最大限度地推动政治改革的方案,未涉及中共政治制度的根本弊端── 一党专政问题,因而具有很大的局限性。
尽管“十三大”批准了这一政治体制改革的设想,但赵紫阳推动政治体制改革的初步措施立刻遇到了从地方到中央各级党的干部的不满和反对,因为这些改革消弱了他们的权力。恰在此时,邓小平个人突然于1988年5月数次向外宾提出,中国已决定要“闯价格关”、争取三、五年内理顺价格,邓讲话后赵紫阳及政治局其他成员不得不按照邓已定下的调子准备价格改革方案。当年夏天,中央在北戴河讨论姚依林提出的价格调整方案,在该方案尚未通过时,报纸上刊登的邓关于要“闯价格关”的谈话和披露的有关这一价格调整方案的一些消息,引起了全国性的抢购和挤兑,造成非常严重的局面。结果,邓小平退到幕后、回避个人的直接政治责任,而赵紫阳却不得不代邓小平受过,并因此在党内高层受到攻击,实际上开始失势。从此,中国的经济、政治改革相继陷于停顿,中共领导层中的保守派寻找机会、试图重返计划经济轨道。1989年初,中国的社会矛盾日益尖锐,保守派利用社会上的不满情绪,为反对改革派寻找借口,而使党内高层的矛盾愈形尖锐,终于导致1989年的民主运动和“六四”屠杀。随着赵紫阳的被罢黜,政治体制改革亦被尘封,终邓小平之世,再未提起。
邓小平的政治改革观念的局限性
虽然邓小平曾先后数次发表过关于政治体制改革的意见,但应当看到,他在这方面的观念有很大的局限性。今天来研究中国的政治体制改革,必须突破邓小平的政治改革观念的框架,以新的眼光和更深刻的洞察力来更深入地研究一系列问题。
邓小平曾多次强调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性。他说过,“政治体制改革问题同经济体制改革应该相互依赖,相互配合。只搞经济体制改革不搞政治体制改革,经济体制改革也搞不通,……我们所有的改革最终能不能成功,还是决定于政治体制改革”。[17] 这个看法是正确的。社会主义制度的危机是制度性危机,危机是在该制度的经济、政治和意识形态的基础上产生的,是内在的。其表现是,政权的三个基本支柱──一党专政、指令性经济以及马列主义意识形态──都在逐渐地销蚀瓦解中,丧失了原来的功能。要从内生性危机中解脱出来,就必须摒弃教条的意识形态,必须要有两个新的制度条件,即民主政治和市场经济。
邓小平和中共虽然能了解到经济改革和政治改革的关系,但却是说得到做不到。邓既是一个老布尔什维克,又是一个实用主义者。为了现实政治的需要,他不得不推行经济体制改革,用资本主义的药方来救治垂死的社会主义;他也懂得,没有相应的政治体制改革,经济体制改革不能最后成功,所以他并没有以“四项基本原则”来封闭政治改革之门。但是,他所接受的所谓的有限政治体制改革,事实上被政治上的自我设限框得死死的,根本没有实现的可能性。
邓小平对政治改革所设的最大障碍,就是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其核心是坚持党的领导。改革领导和组织制度固然重要,但它们是由政治制度决定的。毛泽东时代的政治制度是集权型的,即一党专政、党控制一切、实行自上而下的等级授权制、对意识形态的严格控制、没有言论和新闻自由。到了邓小平时代,党在经济改革中已放松了对经济的控制,但仍然控制着政治和意识形态,政治制度已逐渐变为权威主义型,即在一党专政的制度下发展经济,类似于东亚模式。近来,东亚模式在亚洲金融危机中破产,也证明了权威主义体制失灵了。今后要在中国真正推行政治改革,就必须突破邓小平设定的框架,这样才能为从一党专政的权威主义制度转为多元民主开辟道路。
邓小平题为“党和国家领导制度的改革”之讲话,实际上根本没有涉及到党本身的改革问题。中共“十三大”前,赵紫阳组织的政治改革的研讨曾涉及到党治制和把党置于人民与法律的监督之下的问题[18],但浅尝即止,未能深入,因为再深入下去就要犯党之大忌了。要研究党的改革,单单批判封建专制主义的影响是远远不够的,还必须批判列宁的“党的领导体制”、斯大林的“无产阶级专政体系”和毛泽东的“党的一元化领导体制”等观点,并评论和批判列宁、斯大林的建党理论和原则。在中国还从来没有出现过这样的评论和批判。只有把党从一个革命的“先锋队”变成现代的、民主的党,中国的政治改革才会有希望。
法治和人权是世界公认的民主要素,目前中共也承认法治和依法治国,并且不得不羞羞答答地讲人权。依法治国的前提是有限政府的哲学(Philosophy of limited government)[19],与任何专政都是抵触的;有限政府又是与制衡制度分不开的,邓小平的观念中只有法制,没有法治、人权和制衡,显然落后于时代。他所讲的党政分开、权力下放、精简机构、提高效率这四项政治体制改革的目标中,实际上只有前两项涉及政治改革,后两项实为行政改革,而且,没有前两项,后两项也不能实现;还应进一步看到,前两项改革只不过是政治体制改革的初级阶段的任务,有很大的局限性。邓小平的政治改革观念虽然有过一定的历史作用,但在今天显然已经过时了。我们应该分析研究他的理论并突破他的框架,提出新思维,中国的政治体制改革才可能取得实质性进展。
【注释】
[1] “中国共产党第十一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公报”,见《三中全会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人民出版社,1982年,第4页。
[2] 邓小平,“关于政治体制改革问题”(1979年9月3日),《邓小平文选》,第2卷,第176页。
[3] 同注[1],第6至7页。
[4] 同注[1],第10至11页。
[5] 邓小平,“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团结一致向前看”(1978年12月13日),见《三中全会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人民出版社,1982年,第23至25页。}
[6] 邓小平,“坚持四项基本原则”(1979年3月30日),见《三中全会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人民出版社,1982年,第96至97页。
[7] 李洪林,“中国思想界的转折”,《猛醒的时刻》,于光远等,中外文化出版公司,1988,第157页。
[8] 邓小平,“思想路线政治路线的实现要靠组织路线来保证”(1979年7月29日),见《三中全会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人民出版社,1982年,第161至165页。
[9] 邓小平,“各民主党派和工商联是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政治力量”(1979年10月19日),《邓小平文选》,第二卷,第203至206页。
[10] 阮铭,《邓小平帝国》,(台)时报文化出版公司,1992年,第六章。
[11] 廖盖隆,“中共‘庚申改革’方案”,《七十年代》(香港),1981年,第3期。
[12] 万里,“决策民主化和科学化是政治体制改革的一个重要课题”(1986年7月31日),《中国改革政策大典》,第96至97页。
[13] 那时,我写了两篇关于政治体制改革的文章,引起了相当大的反响,多次为海内外的报刊所转载。一篇是“政治体制改革与反对封建主义影响”(《人民日报》1986年8月15日),在初稿中我原先提出的是反对封建专制主义制度,编者认为过份尖锐,后改为反对封建主义影响。在此文中,我强调不反对封建专制主义,政治体制改革难以推行。另一篇为“政治体制改革刍议”(《读书》1986年第9期),该文提出了以下观点:第一,中国需要的现代化不只是“四个现代化”,还要包括政治体制的现代化、思想意识形态的现代化,真正的现代化是体制和人本身同时的现代化;第二,封建专制主义残余在思想政治方面的影响是当前中国改革和现代化的一个主要障碍;第三,封建专制主义的严重影响,证明了对中国现在的社会发展阶段重新作出评价的必要性,中国现在正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第四,外来的东西在我国封建专制主义影响下发生变形的问题,值得深入研究;第五,斯大林模式及其传统是和封建专制主义并列的又一大痼疾,中国的政治改革不仅要肃清封建专制主义的余毒,而且也要根除斯大林某些理论和实践的影响;第六,“民主集中制”应理解为“民主的集中制”,即我们讲的集中必须建立在民主的基础上,应取消“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的提法,那只是为民作主,而不是人民作主;第七,党的领导是路线、方针、政策的领导,不是由党包办一切,党政不能合一,立法机构和司法机构都应独立,要明确群众组织的独立性,党与群众组织是相互配合、相互监督、相互协调、相互促进的关系;第八,社会主义社会的经济利益、政治利益都是多元的,要了解、关心、协调各种利益;第九,随着实际生活的进展,马克思主义理论本身会出现不足,必须按照新时期的要求补充它、发展它;第十,政治体制改革应当是理论与实践的结合,理想和现实的统一,扎扎实实、循序渐进地推进,民主化是历史的方向,不能逆转。
[14] 见《告别诸神》,牛津大学出版社(香港),1993年,第74至80页;Wild Lily, Prairie Fire,China's Road to Demacracy, Yan'an to Tian'anmen, 1942-1989, ed. by Gregor Benton et al.,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1995,pp.299-304.
[15] 陈一谘,《十年改革与八九民运》,联经出版公司(台湾),1990年,第107页。
[16] 当年“政改办”的成员吴国光在他的《赵紫阳与政治改革》一书中,已将赵紫阳和中共其他领导人有关政治改革的言论及“政改办”召集的主要座谈会的记录原原本本地公布了,使读者可以详细地了解当年政治改革的探讨和运作过程,这是一份十分重要的参考文献。
[17] 邓小平,“在全体人民中树立法制观念”(1986年6月28日),《邓小平文选》第三卷,第164页。
[18] 吴国光,《赵紫阳与政治改革》,(香港)太平洋世纪研究所,1997年,第53至54页。
[19] "Role of law", The Blackwell Encyclopedia of Political Thoght}, Blackwell Reformer,1991, p.458-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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