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刊 过期期刊 MCS 2006 Issue 1 正视历史需要良知和勇气──读《延安日记》
正视历史需要良知和勇气
──读《延安日记》
    《延安日记》的作者彼得·弗拉基米洛夫是苏联人。此书的中文版由东方出版社初版于上世纪80年代,笔者读的是该社2004年3月再版的黑皮本。 

    1942年至1945年,彼得以“共产国际”驻延安联络员兼塔斯社记者身份到了延安。他以日记形式记述了延安的政治、经济与文化等各方面的情形。全书以抗日战争时期中共与苏共的关系为背景,记述了中共的“整风运动”和“第七次全国代表大会”,对中共与当时驻延安的美国军事观察组的接触和中共与国民党的关系等问题也有评述。 

    我觉得,此书是一部研究中共党史难得的参考文本,虽然其中不乏偏颇之处,比如,针对当时延安的反苏情绪,彼得就完全是站在苏共“老子党”的立场上观察问题的。 

    此书对延安的鸦片生产有较多的记述。我又查阅了国民政府禁毒方面的史料。总的来说,国民政府在禁毒方面是有成效的。1917年后,国内动荡,各地军阀为增强实力,以鸦片烟税为财源,竞相开放烟禁,清末民初的禁烟成果付诸东流。 

    历史学家顾颉刚1931年旅行河北、河南、陕西、山东4省后记述如下: 

    “我们久居都市,已度现代化生活,而内地民众则还过着纪元前20世纪的生活,除了一把切菜刀是铁器时代的东西之外,其他差不多全是石器时代的。要是仅仅这样的浑朴,那还保持着古人的健康,要改造也不难,无如鸦片、白面的流行,普遍得像水银泻地一样。我到一个小县城里,只有200家铺子,烟馆倒占了40家,其数量远超过米店。许多农村里,可以买不到一张纸,一支笔,但鸦片、白面是不会没有的。那时穿中山装的是何等表示前进,我亲见一位穿中山装的朋友接连在烟卷上抽着白面,悠然自得。但白面瘾的急剧增进,以致家破身亡的惨剧是大家说得出的,听说实在穷得没有办法时可以把自身出卖给制毒的人,因为他死后可以从骨头里取出白面的成份来,再行制造。当白面瘾发时,发疯如狂,尽在地上滚,在那时,房子也舍得拆,连老娘的衣服也要剥去变卖了。我一路看见的人,‘三分不像人,七分倒象鬼’的不计其数。…… 

    许多农村里,别的药没有,606和914总是有的;西医可以没有,打针的人总是有的。亡国,我们住在都市里的人早已有此恐惧了,因为帝国主义的侵略已经成了国民的常识。灭种,城市里人还没有这感觉,而我在亲历华北农村之后就清楚地看出来了。我带了一颗沉重的心回到北平,然而北平却是酒绿灯红,金迷纸醉,上下都在颓废酣嬉之中。一经对比,使我忍不住流下泪来。我对朋友说:‘你们不要高兴了,中国人快灭种了!’人家听了,只觉得我言之过重;就是相信了我的话,也只有作同情的一叹,说:‘这有什么办法呢?’”[1] 

    国民政府看到了烟毒的严重性,于1935年4月以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名义向全国发布禁烟通令,并公布《禁毒实施办法》和《禁烟实施办法》。 

    禁种方面,规定了绝对禁种、分期禁种、分年减种,直到绝对禁种。 

    禁吸方面,以1935年最后登记截止人数为准,按烟民年龄依次勒戒,分为5期,以一年为一期,每年烟民为数至少递减五分之一,至1940年底完全戒绝。 

    《禁毒实施办法》规定,吸用烈性毒品及施打吗啡针者,限于1935年内自行投戒,如查获未经投戒者,拘送戒毒所勒戒;1936年内如仍有未经投戒而私吸者,除勒戒外,并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自1937年起,凡有吸用毒品及施打吗啡针者,一律处以死刑或无期徒刑。此外,凡制造、运输贩卖烈性毒品者,依法处以死刑,从犯按情节轻重,处5年以上1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公职人员对于制造、运输、贩卖烈性毒品有帮助者,概处死刑。另外,国民政府还规定,凡制造、贩卖烈性毒品者,无论主犯还是从犯,一律处死刑……。 

    由此可见,国民政府禁烟禁毒措施空前之严厉。但遗憾的是,历史没有给国民政府以机会,抗日战争全面爆发了,政府虽未废止禁毒令,但常力不从心,因此鸦片烟禁而不绝。 

    读了《延安日记》后,又想到顾颉刚的感慨,于是想弄清楚,延安的鸦片生产是否在国内其他文献里有所披露。 

    在这方面颇有研究的学者单世联告知:《谢觉哉日记》下卷734页有记载。 

    1945年1月5日谢觉哉写道:“……仁政观点不够,容易发生毛病。同一事物,有仁政观点的人说是不得已而为之──毛说我党犯过两次错误,一是长征时乱拿人民的东西(不拿不得活),二是某种物(不种度不过难关)──缺乏仁政观点的人,则认为这是直接有利的办法,甚至发展到某货内销。”这里的“某种物”、“某货”、“不种度不过难关”,指的当是鸦片。

    彼得在《延安日记》里所述如下:“到处都在做非法的鸦片交易。例如,在柴陵,远在后方的步兵第120师师部,拨出一间房子来加工原料,制成鸦片后就从这里运往市场。[2]”“政治局已任命任弼时为‘鸦片问题专员’……政治局讨论了经济困难问题,找出了一个相当别出心裁的办法。政治局批准,加强发展‘公营的鸦片生产与贸易’。同时决定,作为紧急措施,要在一年内为中央政府所辖各省的市场(叫做对外市场)至少提供120万两鸦片。鸦片的……种植与加工,大部份将由部队来管。贺龙的120步兵师所在地,是主要提供鸦片的地区(这个师已长期做这项生意)。”(166页)彼得和任弼时谈话结束时,任说,“毛泽东同志认为,种植、加工和出售鸦片不是件太好的事情。可是,毛泽东同志说,在目前形势下,鸦片是要起打先锋的、革命的作用,忽视这点就错了,政治局一致支持中共中央主席的看法。”(167页)任弼时并“要苏联记者理解这个决定”。 

    尤任曾问及毛泽东,“特区的农民往往由于非法买卖鸦片受到惩办,而现在甚至是共产党领导的军队与机关也在公开地生产鸦片──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46页)“毛泽东没有吭声。邓发代毛泽东回答说:‘从前特区只是把盐和硷运往国统区。我们一挂挂大车满载着盐出去,带回来的钱袋却是瘪的,而且还只有一个钱袋!现在我们送出去一袋鸦片,就能够带回满满的一车钱。我们就用这些钱向国民党买武器,回头再用这些武器来收拾他们!’……”(46页) 

    彼得还在日记中写道,中共“发布了一项大量进行鸦片交易的命令”,但不见命令原文。 

    笔者在“北京社会经济科学研究所”的网站上发现了当时冀鲁豫边区第六专区下辖的“淮太西”县政府(由河南之淮阳、太康、西华三县之一部划编而成)颁布的“淮太西县烟土税征收与管理暂行办法”。这个“办法” 是民国三十四年七月颁布的,有7条17款。 

    第一条就开宗明义说,“为了加强对敌经济斗争,减轻人民负担,管制烟土出口,争取必需品的收入,特根据冀鲁豫边区政府税收原则暨本县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其具体规定是,“于本县中心集市设立烟土总行,统一管理烟土行之经营与税收事宜”,交易税率是15%。凡“低报烟土价格因而漏税者,查获后,除补税纳款外,处以应缴税款二倍之罚金”;凡“购买烟土人,于购买后,实行走私漏税者,查获后除补税外,另处相当于纳税额二倍之罚金”。“买卖烟土之商民必须将税款向总行或合法营业之行户进行交纳,方准出口”。这里的“出口”,当是指向国统区出口。 

    2005年5月18日,笔者采访李普老,问他“淮太西县”是不是有这样的“烟土税办法”,他说没听说过,延安种鸦片的事他倒是听说过。李普1930年代参加革命,大部分时间在国统区,没有去过延安,但在延安生活过很长时间的李锐等老友都对他谈过此事。 

    解放区种鸦片的事,当时的《西安晚报》也曾有报导,说“栽种以晋北及陕北各县为最普遍”,“初时尚避开交通大道,佯作种棉之宣传”,后来竟“随处播种”。“在舆论的催促下,国民政府对边区之种植与运销鸦片,自不能不采取措施,乃于1943年4月, 准备派内政部陕豫甘宁绥烟毒检查团赴陕北实地调查,先由陕西省政府于4月9日电知十八集团军后方留守处主任萧劲光”。萧却拒绝检查,说“查边区烟毒,早经禁绝”,“实无派人前来之必要”。这样,“检查团”当然不能成行。 

    从谢觉哉1943年6月6日的日记中可知,延安确实存在着鸦片问题。 

    谢当天的日记第一句就说,“拟给各分区各县(市)政府禁绝吃烟指示”。以下是指示全文,兹照录如下: 

    “吃鸦片,这一旧社会遗下的疮疤,我们已经治好很多了,但查还有少数未戒绝的瘾民。必须再下一把劲,免得“死灰复燃”。除禁种禁运另有禁令外,特给以关于禁止吃食的指示: 

    一、各乡(市)政府接到此指示1个月内,把境内烟民,分别瘾的大小,年龄大小,禁绝期限,彻底清查一次。一般规定:30岁以下的限3个月戒绝;40岁以下限5个月戒绝;60岁以下的限10月戒绝。衰老有病的,可酌量延长,但至多不得超过一年半。 

    登记时要把烟民找来,当面说定戒绝期和逐步戒绝的方法。乡(市)政府应随时检查或委托行政村(或关坊)主任、自然村长(或街巷长)检查。不可于登记后就听其自流。 

    烟民隐匿不肯报的,逾期未戒的,戒后又复吃的,查出后送司法机关罚办。 

    二、要和生产与教育工作联系起来。烟民多是不事生产及行为堕落的人(大部是二流子),要用说服与强迫的方法,使其卷入生产大潮,即使其生产劳动很小。同时要他知道自己是社会一份子,至少不应为社会上看不起,以激发他戒烟的决心。今年的改造二流子参加生产运动中,不少有烟瘾的二流子戒绝了,有的也赶上做好人。可见用积极方法策动戒烟是很有效的。 

    三、要造成群众运动。不只是劝烟民说吃大烟怎么不好,而且要在村民大会上,市民大会上做劝戒运动。一村一市有抽大烟的人,是不美满的。使烟民不能不愧悔。且要发动儿童、妇女劝戒烟,儿童能劝服其家大人戒烟的,是模范儿童;婆姨能劝服其丈夫戒烟的,是模范婆姨。如果丈夫顽固,乡村政府可允许在其丈夫未戒绝大烟的时期,婆姨有管理其家经济的全权。 

    四、登记烟民后各级政府及各地卫生机关应帮助烟民找戒烟丸药,按瘾发给,如期戒断。必要时可设立戒烟所,集烟民在一处禁戒。戒烟丸药及住戒烟所,贫者可不收费。戒烟药品,除特许者外,不得在市面出售。 

    五、要彻底做到禁绝种、禁绝卖。 

    六、各级政府应将办理戒烟事宜──烟民多少、戒的情形随时逐级向上报告。今年总结工作时,戒烟工作是各级政府考核成绩之一。[3] 

    从这则“禁吃鸦片令”可以得知,如果不种鸦片,财政本来困难、老百姓本来很苦的解放区何来鸦片?从上引谢觉哉语“甚至发展到某货内销”,也可印证解放区的烟民吃的鸦片就来自解放区的“内销”。 

    《延安日记》还提到:1944年中共为了得到美国的支持,积极邀请美国使团来延安访问。美国人为帮助中国找到出路,答应到延安,可蒋介石坚决不同意,后来罗斯福总统对蒋几乎是下了最后通牒,蒋才同意了。 

    4月28日,彼得在日记中写道:“外国记者即将来访。毛看到机会来了,想借此同反法西斯同盟的主要资本主义国家建立正式关系。他推想,记者们会造舆论,而政界人士就会着手认真办事。不料,中共领导在这件事情上遇到困难了。……大片土地都种上了罂粟,这是件十分令人不愉快的丢脸的事情。……怎么能掩盖得了呢?……著名的359旅被派往该旅驻地通往延安及其冬季营地的道路两旁,去铲除罂粟。第一旅也同样在干这个差事。”(243页)这种对付办法,迄今已成一种“检查文化”了。 

    毛泽东说过:“革命不是请客吃饭,不是做文章,不是绘画绣花,不能那样雅致,那样从容不迫,文质彬彬,那样温良恭俭让。革命是暴动,是一个阶级推翻另一个阶级的暴烈的行动。”既然如此,也可以说,革命就是用非常手段去达到目的──这“非常”,就是不择手段吧。国民党是革命党,它不择手段得到了政权;共产党也是革命党,它也可以不择手段实现党的利益和目标。当时,国民党要封锁,共产党要生存,鸦片就“要起打先锋的、革命的作用”了。 

    而今距延安时代近70年了,正视这段历史我倒觉得尤其重要。 

    不能正视历史,就不能开创未来。 

    历史学家们、尤其是中共党史专家们,只需拿出良知和勇气,就象袁伟时先生说的那样,“说真话,说自己的话”,因为真话绝对是有益无害的! 

【注释】  
[1] 高增德、丁东编,《世纪学人自述》第1卷,北京十月文艺出版社,2001年1月版,第10至11页。 
[2] 《延安日记》,第103页,以下同一出处的引文只注明页码。 
[3] 《谢觉哉日记》,第485至48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