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当前中国研究生教育的忧虑和思考
一、中国研究生教育和学位制度的兴起与发展
二、中国研究生教育事业现存的诸多问题
三、如何改进、调整、均衡协调地发展研究生教育
【注释】
二、中国研究生教育事业现存的诸多问题
三、如何改进、调整、均衡协调地发展研究生教育
【注释】
目前中国的研究生教育(事业)存在许多问题,其中有些问题甚至相当严重,应当引起高等教育界的充分重视,从而开展对这些问题的调查研究,为清理、整顿和解决这些问题提供思路。
一、中国研究生教育和学位制度的兴起与发展
中世纪中期以后,欧洲兴起了具近代意义的大学(学院)。近代以来,欧洲又建立了具现代意义的研究生教育和学位制度。它授予大学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bachelor),从大学毕业生中选拔出来继续深造的研究生学成毕业后一般授予硕士学位(master or licentiate),从毕业的硕士生中选拔出来进一步深造研究的博士研究生毕业后一般授予博士学位(doctor)。这种研究生教育和学位制度已广泛实行于西方发达国家和许多发展中国家。在各大国中唯有俄国(从前苏联时代开始)采用稍稍不同的制度,对毕业的大学生给予“专家”(с п е ц и а л и с т )称号,对学成毕业的研究生授予副博士(к андидат нау к)学位(直译为“科学博士候选人”),对毕业的博士研究生授予博士(д о к т о рнаук )学位。不过,近年来俄罗斯的研究生学位制度已有向欧洲靠拢的迹象。
中国从国民党统治时期开始招收零星的具现代意义的研究生。直到“文革”前,研究生教育仍处于试办性质,培养数量极少,也不授予学位。从1978年起,中国开始较大规模地招收培养研究生,1981年正式建立学位制度,规定大学本科生毕业(一般)授予学士,研究生毕业(一般)授予硕士,博士研究生毕业(一般)授予博士(学位)。因此,1978年3月入学的77级本科生4年后成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首批获得学士学位的大学生;1981年毕业的研究生成为首批硕士学位获得者;1982年中国首次招收博士研究生,1985年首次授予博士学位。
中国的研究生教育事业经过30年(1978—2007)的发展,已取得很大成绩,达到相当大的规模,建立起完整的学科体系,硕士博士学位点覆盖了几乎所有的学科专业。到2006年底已培养出约100万名硕士、13万名博士。目前全国约有360个博士授予单位,800个硕士授予单位,900个一级学科硕博士点,1,700个二级学科博士点,1.3万个硕士点,60家研究生院(大学所辖56所,中科院、社科院、医科院、农科院各一所)。[1]许多硕士博士成为各行业、各专业技术学术岗位上的带头人、骨干和突击手。
二、中国研究生教育事业现存的诸多问题
多年前笔者曾讨论过这方面的问题[2],现在看来,当时提出的问题目前变得更严重了。近十几年来,研究生的招生增长过快,培养规模过大,已成为不争的事实。从1995年到2001年,每年的研究生招生人数从5.1万扩大到17万,增长2.3倍,年均增长22.2%;从2001年到2007年,每年的研究生招生人数又从17万扩大到41万,增长2.4倍,年均增长15.8%。[3]与1982年的研究生招生数量相比,2005年达到了惊人的33万人,是1982年的30倍左右。[4]2007年招生多达41万。目前,在读的硕士研究生和两年制研究生已达120万,博士研究生已逾12万。中国的研究生培养规模仅次于美国[5],居世界第二,但中国的人均国民生产总值在世界上的排名仅为第100位。以这样的经济发展水平,中国能够充分发挥如此庞大的研究生人力资源的价值吗?实际上,与规模小、人口少的国家相比,在相同的经济社会发展阶段,中国所需的高级知识分子和高级人才并不会按照人口倍数而倍增。[6]
由于研究生培养规模的增长大大高于经济的增长,必然造成诸多矛盾。首先,教育资源配置失衡和浪费,研究生教育过度发展,而高中(含中专、职高、技高)教育则相对萎缩。中国政府目前公布的人口数是13亿多,其中城镇人口约4亿,农村人口约8亿,另有1.4亿多人在城乡之间流动游离,即农民工、农民企业家、农民商人、农民工匠等。目前,农村学龄人口中有10%不能初中毕业,而初中毕业生中一半人不能升入高中(或中专、职高、技高)。
由此引起的第二大问题是研究生就业难,不容易找到专业对口的合适的工作。据笔者观察,目前的硕士毕业生中,约有三分之一不得不改行,从事并不专业对口的非专业型工作;约有三分之一虽未改行,但处于大材小用、高材低用状态,造成教育资源和人才的浪费;另有约六分之一的硕士毕业生继续攻读博士学位;只有约六分之一的硕士毕业生能找到专业对口且比较理想的工作。以大学为例,1981年以前,大学里的行政干部、学生辅导员、图书管理员和后勤管理人员多为高中生、中专生;1982年到2000年期间,这些职位多由拥有本科学历的人担任;从2001年到现在,留校或分配进校从事上述工作的人则多数为硕士生。这些岗位主要属于服务型的事务工作,大部分不是学术型或技术型工作。这些大学的行政、后勤人员的文凭学历提高了两档,并不一定意味着他们的工作绩效就相应地明显提高,因为做好上述工作主要不取决于员工的高学历,关键在于他(她)是否认真负责地热心服务、关爱师生员工。
第三大问题是研究生质量下降,声誉降低,大幅度“贬值”。20世纪80年代末期以前,研究生招生数量很少,因此生源充足、研究生素质好;招生单位和导师能悉心培养、精心指导;毕业的研究生质量也较高,一般都能找到专业对口、比较适当的工作;如此则研究生的声誉较好,受到社会各界的普遍信任和欢迎。上世纪80年代末至90年代末,研究生的招生数量逐渐增长,生源素质和培养质量有所下降,研究生的声誉和社会欢迎度开始减损,他们在求职过程中遇到越来越多的困难。从2000年到现在,由于研究生的招生数量膨胀,在许多重点大学、重点院系,研究生的招生人数已连续几年超过本科生招生人数(例如,在笔者任教的大学和学院),入学研究生中良莠不齐,水平相差很大,部分人的学风不良,把不少时间精力用于读书、学习、研究以外的事,如此则培养质量、研究生声誉和社会欢迎度进一步下降,研究生的就业难度进一步上升。
第四大问题是研究生导师水平下降,声誉降低,有所“贬值”。上世纪70年代末开始招收培养研究生并授予学位时,对导师的遴选是很严格的,采行的是高标准,只有那些有较高水平造诣的教授、研究员才能指导硕士生,其中的资深专家、权威、学科带头人等才能指导博士生。而现在,在一些硕士博士授予单位,特别是在有研究生院的重点大学,绝大部分副教授(副研究员)都是“硕导”,都在招收研究生;过半的教授(研究员)都是“博导”,招收并指导博士生。在这些“硕导”当中,有些人其实并不具备指导硕士研究生的素质和水平;有的“博导”也不具备指导博士生的能力。“博导”中最差的便是一部分“双肩挑”干部,即既有教授、研究员学衔,又担任副校级或正处、副处级行政职位。这些人在“提干”前业务能力可能是比较强的,“提干”后则忙于政务或挣钱,其科研成果越来越少,即便还有成果,其质量也越来越差,由于专业荒疏,他们实际上已达不到增列“博导”的标准。但是,他们凭藉官、学(官员和学术权威)相护和利益交换,仍然忝列“博导”行列。
第五大问题是,由于研究生招生数量膨胀,许多“硕导”、“博导”所带的研究生人数过多,同时指导着几十个硕士生、博士生,其结果自然是疏于指导甚至不予指导。比如,笔者当年的一个博士生同学在10月份将其博士论文初稿交给导师审阅,可是其导师直到次年3月才将论文看完交还,而且没提什么具体的修改意见,结果这位学生自行将博士论文略作修改,便通过答辩获得了博士学位。还有的导师(包括“硕导”、“博导”)对研究生交来的硕士、博士论文初稿只抽看,不全看,或只看一遍,不看两遍、三遍;对送交自己评阅、请自己参与答辩的硕士、博士论文也只抽看其中一部分。这样的研究生指导不可能不对学生的提高和进步产生负面影响,不可能不损降硕士、博士的水平质量。有的导师甚至对研究生完全不理睬,导致研究生不能如期毕业,造成严重后果。[7]
第六大问题是研究生导师跨学科跨专业招生。有些教师当上“博导”后就变成了“全能选手”,例如,他(她)评上的是世界史的“硕导”、“博导”,可他却既招世界史的硕士生、博士生,又招旅游管理的硕士生、博士生(旅游专业一般放在历史学院内),同时还招城市美术研究的博士生。理工科系的研究生导师跨学科跨专业招生的情形也时有发生。在自己并不擅长甚至不熟悉的学科专业招收研究生,起码是无法合乎要求地指导,甚至会误人子弟。
第七大问题是硕士生如期毕业、如期授位的比率太高,达99%以上[8],几乎没有学生因不予授位而遭淘汰的。相对于本科生80%多的授位率和博士生三分之二或70%的授位率,硕士生的授位率明显偏高。本科生当中之所以有超过10%的学生未获得学位,主要是因为有国家统考大学外语(一般是英语)四级把关。博士生实行的是“宽进严出”制度,各大学、研究院所都采用自己定的科研标准衡量博士研究生的研究质量[9],因此半数的博士生不能如期毕业[10],三分之一的博士毕业生未能获取学位。虽然各硕士研究生培养单位也为硕士研究生的学位授予规定了一些标准[11],然而在执行中却大幅度放宽尺度,甚至采用各种帮助学生过关的手法。例如,为了让硕士研究生能发表至少一篇与所学专业密切相关的论文,从而获得授予学位的资格,便由学院、研究生院出资,通过大学所办的学报出版硕士生论文增刊,或由校方出资,直接出版硕士生论文集。于是,有的“学术”刊物便趁机收取出版费用,出版专门刊登研究生论文的增刊、特刊,这些增刊、特刊收取出版费用却不给稿费,成了“学术”刊物的“创收”途径。有的导师则把所指导的硕士研究生的论文收入自己主编的专著或论文集中;有的导师与硕士研究生共同署名发表学生的论文--导师实际上只提了一点修改意见也照样以共同作者身份署名,以利发表。不可否认,研究生们交费发表的论文中也有不少写得可以。这样,硕士生必须发表一篇论文才能获得学位的规定,几同虚设。虽然所有的硕士培养单位都有论文评阅、论文答辩等环节和措施,许多大学还有“中期分流”之类的制度,但受社会氛围和传统习惯等诸多因素影响,硕士研究生实际上几乎没有被“分流”的,他们在评阅、答辩过程中未通过的情形也相当少见。于是,在当前中国的高等教育体系里,本科、硕士、博士这三级学位的不授位率不但未按正常情况呈金字塔型(即学位越高,授位率越低),相反却呈“细腰型”或“葫芦型”、“哑铃型”。如此则硕士的质量下降、声誉降低,受信任和欢迎的程度减损,工作难找,就不是难以理解的事了。
三、如何改进、调整、均衡协调地发展研究生教育
面临上述问题,怎样才能消除和防止弊端,保证研究生的质量,确保研究生教育事业健康、有序、正常地发展呢?怎样才能使其适应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科技文化的繁荣呢?我认为,现阶段可采取以下措施进行调整和整顿:
首先,重新认识研究生教育的指导思想,压缩硕士研究生的招生数量。研究生教育不是本科生的五、六、七年级,而主要是以培养具备研究能力的学生为目标的。虽然有一小部分硕士专业如法学院、工商管理学院的硕士研究生毕业后所从事的是专业人士的工作,但大部分人文、社会科学、理工科的研究生教育还是以培养研究型人才为主的。既然如此,就应当充分考虑到一个现实,那就是现在社会所能提供的研究型职位远远少于研究生的培养数量,博士毕业后才可能在大学、研究院所、设计院所从事专业对口的研究工作,而硕士生则很难发挥其专长,从总体上看相对过剩比较明显。所以应当控制和压缩研究生的招生规模,笔者认为,每年招20万硕士生足矣,节省下来的资源可用于发展农村的高中、中专、职高教育,使农村的高中(中专、职高、技高)教育有较大发展。随着研究生招生数量的减少,竞争加大,生源的质量就可以提高。博士生目前每年招生约6至7万,不宜扩大招生数量,否则就必然出现博士的相对过剩。如果硕士生的招生数量压缩到每年约20万,博士生的招生数量是硕士生招生量的三分之一左右,这个比例较为适当。
其次,为了保证导师能对研究生认真负责地精心指导,必须规范和限制导师的招生数量。我认为,同时担任“博导”和“硕导”的教授,每年招收的博士后不易超过1名、博士生不宜超过3名、硕士生不宜超过4名,其指导下在读在研的博士后、博士生、硕士生总数不宜超过20名[12];只担任“硕导”的教师每年的研究生招生数量不宜超过3名,其指导下在读研究生总数不宜超过10人。实际上多数大学也有类似规定,但执行不力。建议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组成督察团、巡视队、检查组,到各招生单位明查暗访,纠正过度招生的现象,以保证教授指导研究生的质量。现在,有些系科招收硕士研究生过多,导师无暇指导,便采取指导小组集体负责上课制,待一年半后学生写毕业论文时再安排导师。我认为,集体负责会流于无人负责,也不利于研究生之间以及导师之间的公平竞争;那种中途再安排导师的作法,实际上是把本科生的培养方式移植到研究生身上,此法不可取。
再次,要慎重遴选研究生导师,不符合条件的不能增列,尤其要防止一些达不到标准的“双肩挑干部”利用职权走后门混上“博导”资格。1993年后,博士生导师的增列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施行改为由(有研究生院的)招生单位施行。应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提出一个文、理、工、农、医科“博导”的增列标准,让各招生单位执行。国家可派出督察团、巡视队、检查组到各招生单位检查,纠正执行上的偏差。现在对“硕导”、“博导”们实际上没有考核,还是应当设立定期考核制度,对长期没有科研成果或成果较差、较少的“硕导”、“博导”,应暂停其招生,理工科的导师如果长期没有课题经费也应暂停招生,其导师资格可保留,待考核达标后再恢复招生。
第四,目前硕士生的学制有缩短的趋势,我认为应稳定在3年,不能缩短为2年,否则无法保证培养质量。70年代末和80年代的硕士生培养过程中包括教学实践,要给本科生试讲几节课,也鼓励他们外出参与学术活动。这对锻炼提高研究生的能力很有效。可是90年代以来,因大量扩招研究生,来不及安排硕士生的教学实践,加上可用于学生出差的经费匮乏,这两个培养环节实际上已名存实亡。如果能压缩硕士生招生规模,这两个培养环节还是应当恢复。
第五,研究生教育应当改为全部实行非义务教育。从70年代末到90年代初,只要被录取为研究生,不管是硕士生还是博士生,皆为公费。近10年来则改为公费、非公费两类,考试成绩较优者和推荐免试者为公费生,其他被录取者为非公费生。我认为,既然现在连大学都实行非义务教育了,需要缴学费,那么研究生教育也应是非义务教育,应当逐步取消硕士生中的公费生。如果有本科毕业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读不起硕士生,却有才有志并希望深造,可以在大学毕业后先工作几年,一方面有所积蓄,一方面可以在工作中积累经验,发现并收集问题,若干年后再“读研”“攻硕”。相应地,硕士生的招生年龄上限就要考虑从目前的未满35岁放宽到未满40岁。在公费硕士生制度取消之前,也应当改变目前这种“入学成绩一考管3年”(指享不享受公费)的做法,实行全面严格的中期考核,让考核优秀的非公费生享受部分公费待遇,而考核结果较差的公费生则减少其公费待遇。博士生的公费、非公费以及收费方式等做法,可待硕士生的相关改革取得经验和成效后再参照进行。
第六,要加强对授予学位的监督管理。目前博士生的授位因有较多、较高(水平)的科研成果要求,故不授位率较高,博士质量基本上能得到保证。而硕士生的授位则比较轻率粗放,仅仅用发表一篇与本专业有关的论文(在一般期刊或论文集上)作为把关标准。目前的论文评审做法通常是本校请一位,外校请一位,由导师选择校外评审专家,自然是非匿名的评审。我认为,应当增加校外评审者人数,可从目前的一位增加到两位,最好是实行双向匿名评审,可考虑随机抽样聘请同行专家。作为过渡,可先改为半匿名,即由导师提出6位同行专家(校内2位、校外4位),由研究生院(处)随机抽选3人(校内1位、校外2位),并对研究生及其导师保密,而研究生和导师的姓名单位等也对外隐匿。依照目前的规定,若一位评审专家要求论文修改后再答辩,可换人评审;若研究生再度被要求修改论文,则必须延期答辩。这一条应坚持下去并切实执行。
目前各高校有优秀本科生毕业论文评选,对当选论文的作者和导师给予一定的奖励(论文编入论文集发表)。80年代各省主办过一次优秀硕士学位获得者评选,表彰获得硕士学位又在工作中表现很出色的学者。近十年来国家每年主办全国百篇优秀博士论文的评选,对入选论文的作者和导师颁奖,对入围论文的作者和导师给予表彰。可是,各培养单位、各省和国家近20年来都未主办过优秀硕士论文的评选活动,这表明对硕士(论文)的质量太不重视。建议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每年主办一次优秀硕士论文的评选。参赛论文应是两年前毕业授位的,这样滞后一点可看得更清楚些。先由各培养单位评出,然后在全省统评。各省每年可根据招生规模评选两百篇、百篇或者50篇、20篇等优秀硕士论文,对入选论文的作者和导师予以奖励,对入围论文的作者和导师也予以表彰。这样可从正面引导、激励硕士研究生做好研究、写好论文,也让导师精心指导好学生和论文,提高研究生的水平和质量。
最后,改进研究生入学考试的方法。目前,硕士研究生的入学考试正在改进中,除了所有学科的硕士研究生国家要统考外语、政治外,理、工、农、医和文科中的经济、管理、旅游等学科还要统考数学。2007年,在医学(含西医、中医)、历史、教育学、心理学4大学科试点,由国家统考专业基础课,考生笔试合格上线后才按120∶100的比例,由招生单位和招生导师复试,最后录取100人。2008年国家统考科目新增农学类的化学。[13]我认为,专业基础课的“统考试点”应长期进行,因为这种试点的效果尚待观察。研究生的培养周期长,其在校学习期间未必能充分看出“统考试点”的效果,还需要在工作实践中观察几年,才能确定究竟是由国家统考专业基础课好,还是仍然由招生单位和导师考专业基础课好。在观察“统考试点”效果的7至8年内,不宜扩大试点范围,更不宜轻率地全面推广。
研究生群体是未来从事自然科学技术、社会科学及人文研究的主力军,肩负着实现工业、农业、国防和科技现代化,建设高度民主、文明国家和繁荣文化的重任,是国家赶超世界先进水平的希望所在。在目前大学教育已逐渐大众化的形势下,研究生的培养仍有必要坚持精英化的标准。
【注释】
[1]数据获自陈至立2006年4月在国务院学位委员会会议上的讲话和吴启迪2006年8月在研究生暑期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2]张箭,“发展研究生教育要与社会实际需求相适应”,《光明日报》,1989年4月19日1版。
[3]2007年以前的数据取自《中国统计摘要》,2007年的数据是当年教育部门预定的招生数。
[4]方虹,“研究生在哪里上课”,《科学时报》,2006年11月28日A4版。
[5]需要指出的是,美国的研究生教育面向各国招生,许多研究生来自世界各国,毕业后会回国工作,而中国数量如此庞大的研究生基本上只能在本国寻求工作机会。从某种意义上讲,目前中国的研究生人数位居世界第二,但研究生寻求就业的难度有可能位居世界首位。
[6]张箭,“高教专业设置、培养层次与国家人口”,《高教研究》,1990年第2期,四川大学办。
[7]据新浪网2006年11月8日报道,某重点大学一硕士生因其导师(系“长江”学者)长期在外,不负责任、不予指导,学生的实验设计受到不利影响,被迫延期毕业。最后该生因想不开而自杀身亡。
[8]不包括学生因病、因故退学等情况,也不包括二年制研究生或非硕士研究生。
[9]以笔者任教的四川大学为例,文科博士研究生至少要在“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 Chinese Social Science Citation Index,缩写为CSSCI,全国约有5百多种)涵盖的期刊上发表3篇与博士论文直接密切有关的论文(或达到其他更高的标准),才能授予学位。理工科博士研究生要在“核心期刊”上发表两篇与博士论文直接密切有关的论文,且至少一篇被SCI、EI收录或发表在SCI、EI索引源刊物上;或有国家发明专利公开号(排序前3名),或至少有一项经过省部级以上鉴定的科研成果(排序前三名),或获得省部级以上科技成果奖(三等以上),同时至少有一篇与博士论文直接密切有关的论文发表在“核心期刊”上。
[10]目前的博士研究生学制是,脱产博士研究生3年,在职博士研究生4年,可申请延期1年。
[11]例如,四川大学规定:硕士生至少要有一篇与所学专业密切相关的论文在公开出版发行的期刊论文集上发表;理工科的硕士可有如下选择,至少有一项申请专利的证明,或经过鉴定、验收的科技研究成果。
[12]现在有的教授同时指导的研究生人数多达40到50人,最多的上百人。参新语丝网2008年3月上旬伦琴等人的文章(xys.dxiong.com)。
[13]参见《四川大学2008年硕士招生专业目录·招生肩章》
一、中国研究生教育和学位制度的兴起与发展
中世纪中期以后,欧洲兴起了具近代意义的大学(学院)。近代以来,欧洲又建立了具现代意义的研究生教育和学位制度。它授予大学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bachelor),从大学毕业生中选拔出来继续深造的研究生学成毕业后一般授予硕士学位(master or licentiate),从毕业的硕士生中选拔出来进一步深造研究的博士研究生毕业后一般授予博士学位(doctor)。这种研究生教育和学位制度已广泛实行于西方发达国家和许多发展中国家。在各大国中唯有俄国(从前苏联时代开始)采用稍稍不同的制度,对毕业的大学生给予“专家”(с п е ц и а л и с т )称号,对学成毕业的研究生授予副博士(к андидат нау к)学位(直译为“科学博士候选人”),对毕业的博士研究生授予博士(д о к т о рнаук )学位。不过,近年来俄罗斯的研究生学位制度已有向欧洲靠拢的迹象。
中国从国民党统治时期开始招收零星的具现代意义的研究生。直到“文革”前,研究生教育仍处于试办性质,培养数量极少,也不授予学位。从1978年起,中国开始较大规模地招收培养研究生,1981年正式建立学位制度,规定大学本科生毕业(一般)授予学士,研究生毕业(一般)授予硕士,博士研究生毕业(一般)授予博士(学位)。因此,1978年3月入学的77级本科生4年后成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首批获得学士学位的大学生;1981年毕业的研究生成为首批硕士学位获得者;1982年中国首次招收博士研究生,1985年首次授予博士学位。
中国的研究生教育事业经过30年(1978—2007)的发展,已取得很大成绩,达到相当大的规模,建立起完整的学科体系,硕士博士学位点覆盖了几乎所有的学科专业。到2006年底已培养出约100万名硕士、13万名博士。目前全国约有360个博士授予单位,800个硕士授予单位,900个一级学科硕博士点,1,700个二级学科博士点,1.3万个硕士点,60家研究生院(大学所辖56所,中科院、社科院、医科院、农科院各一所)。[1]许多硕士博士成为各行业、各专业技术学术岗位上的带头人、骨干和突击手。
二、中国研究生教育事业现存的诸多问题
多年前笔者曾讨论过这方面的问题[2],现在看来,当时提出的问题目前变得更严重了。近十几年来,研究生的招生增长过快,培养规模过大,已成为不争的事实。从1995年到2001年,每年的研究生招生人数从5.1万扩大到17万,增长2.3倍,年均增长22.2%;从2001年到2007年,每年的研究生招生人数又从17万扩大到41万,增长2.4倍,年均增长15.8%。[3]与1982年的研究生招生数量相比,2005年达到了惊人的33万人,是1982年的30倍左右。[4]2007年招生多达41万。目前,在读的硕士研究生和两年制研究生已达120万,博士研究生已逾12万。中国的研究生培养规模仅次于美国[5],居世界第二,但中国的人均国民生产总值在世界上的排名仅为第100位。以这样的经济发展水平,中国能够充分发挥如此庞大的研究生人力资源的价值吗?实际上,与规模小、人口少的国家相比,在相同的经济社会发展阶段,中国所需的高级知识分子和高级人才并不会按照人口倍数而倍增。[6]
由于研究生培养规模的增长大大高于经济的增长,必然造成诸多矛盾。首先,教育资源配置失衡和浪费,研究生教育过度发展,而高中(含中专、职高、技高)教育则相对萎缩。中国政府目前公布的人口数是13亿多,其中城镇人口约4亿,农村人口约8亿,另有1.4亿多人在城乡之间流动游离,即农民工、农民企业家、农民商人、农民工匠等。目前,农村学龄人口中有10%不能初中毕业,而初中毕业生中一半人不能升入高中(或中专、职高、技高)。
由此引起的第二大问题是研究生就业难,不容易找到专业对口的合适的工作。据笔者观察,目前的硕士毕业生中,约有三分之一不得不改行,从事并不专业对口的非专业型工作;约有三分之一虽未改行,但处于大材小用、高材低用状态,造成教育资源和人才的浪费;另有约六分之一的硕士毕业生继续攻读博士学位;只有约六分之一的硕士毕业生能找到专业对口且比较理想的工作。以大学为例,1981年以前,大学里的行政干部、学生辅导员、图书管理员和后勤管理人员多为高中生、中专生;1982年到2000年期间,这些职位多由拥有本科学历的人担任;从2001年到现在,留校或分配进校从事上述工作的人则多数为硕士生。这些岗位主要属于服务型的事务工作,大部分不是学术型或技术型工作。这些大学的行政、后勤人员的文凭学历提高了两档,并不一定意味着他们的工作绩效就相应地明显提高,因为做好上述工作主要不取决于员工的高学历,关键在于他(她)是否认真负责地热心服务、关爱师生员工。
第三大问题是研究生质量下降,声誉降低,大幅度“贬值”。20世纪80年代末期以前,研究生招生数量很少,因此生源充足、研究生素质好;招生单位和导师能悉心培养、精心指导;毕业的研究生质量也较高,一般都能找到专业对口、比较适当的工作;如此则研究生的声誉较好,受到社会各界的普遍信任和欢迎。上世纪80年代末至90年代末,研究生的招生数量逐渐增长,生源素质和培养质量有所下降,研究生的声誉和社会欢迎度开始减损,他们在求职过程中遇到越来越多的困难。从2000年到现在,由于研究生的招生数量膨胀,在许多重点大学、重点院系,研究生的招生人数已连续几年超过本科生招生人数(例如,在笔者任教的大学和学院),入学研究生中良莠不齐,水平相差很大,部分人的学风不良,把不少时间精力用于读书、学习、研究以外的事,如此则培养质量、研究生声誉和社会欢迎度进一步下降,研究生的就业难度进一步上升。
第四大问题是研究生导师水平下降,声誉降低,有所“贬值”。上世纪70年代末开始招收培养研究生并授予学位时,对导师的遴选是很严格的,采行的是高标准,只有那些有较高水平造诣的教授、研究员才能指导硕士生,其中的资深专家、权威、学科带头人等才能指导博士生。而现在,在一些硕士博士授予单位,特别是在有研究生院的重点大学,绝大部分副教授(副研究员)都是“硕导”,都在招收研究生;过半的教授(研究员)都是“博导”,招收并指导博士生。在这些“硕导”当中,有些人其实并不具备指导硕士研究生的素质和水平;有的“博导”也不具备指导博士生的能力。“博导”中最差的便是一部分“双肩挑”干部,即既有教授、研究员学衔,又担任副校级或正处、副处级行政职位。这些人在“提干”前业务能力可能是比较强的,“提干”后则忙于政务或挣钱,其科研成果越来越少,即便还有成果,其质量也越来越差,由于专业荒疏,他们实际上已达不到增列“博导”的标准。但是,他们凭藉官、学(官员和学术权威)相护和利益交换,仍然忝列“博导”行列。
第五大问题是,由于研究生招生数量膨胀,许多“硕导”、“博导”所带的研究生人数过多,同时指导着几十个硕士生、博士生,其结果自然是疏于指导甚至不予指导。比如,笔者当年的一个博士生同学在10月份将其博士论文初稿交给导师审阅,可是其导师直到次年3月才将论文看完交还,而且没提什么具体的修改意见,结果这位学生自行将博士论文略作修改,便通过答辩获得了博士学位。还有的导师(包括“硕导”、“博导”)对研究生交来的硕士、博士论文初稿只抽看,不全看,或只看一遍,不看两遍、三遍;对送交自己评阅、请自己参与答辩的硕士、博士论文也只抽看其中一部分。这样的研究生指导不可能不对学生的提高和进步产生负面影响,不可能不损降硕士、博士的水平质量。有的导师甚至对研究生完全不理睬,导致研究生不能如期毕业,造成严重后果。[7]
第六大问题是研究生导师跨学科跨专业招生。有些教师当上“博导”后就变成了“全能选手”,例如,他(她)评上的是世界史的“硕导”、“博导”,可他却既招世界史的硕士生、博士生,又招旅游管理的硕士生、博士生(旅游专业一般放在历史学院内),同时还招城市美术研究的博士生。理工科系的研究生导师跨学科跨专业招生的情形也时有发生。在自己并不擅长甚至不熟悉的学科专业招收研究生,起码是无法合乎要求地指导,甚至会误人子弟。
第七大问题是硕士生如期毕业、如期授位的比率太高,达99%以上[8],几乎没有学生因不予授位而遭淘汰的。相对于本科生80%多的授位率和博士生三分之二或70%的授位率,硕士生的授位率明显偏高。本科生当中之所以有超过10%的学生未获得学位,主要是因为有国家统考大学外语(一般是英语)四级把关。博士生实行的是“宽进严出”制度,各大学、研究院所都采用自己定的科研标准衡量博士研究生的研究质量[9],因此半数的博士生不能如期毕业[10],三分之一的博士毕业生未能获取学位。虽然各硕士研究生培养单位也为硕士研究生的学位授予规定了一些标准[11],然而在执行中却大幅度放宽尺度,甚至采用各种帮助学生过关的手法。例如,为了让硕士研究生能发表至少一篇与所学专业密切相关的论文,从而获得授予学位的资格,便由学院、研究生院出资,通过大学所办的学报出版硕士生论文增刊,或由校方出资,直接出版硕士生论文集。于是,有的“学术”刊物便趁机收取出版费用,出版专门刊登研究生论文的增刊、特刊,这些增刊、特刊收取出版费用却不给稿费,成了“学术”刊物的“创收”途径。有的导师则把所指导的硕士研究生的论文收入自己主编的专著或论文集中;有的导师与硕士研究生共同署名发表学生的论文--导师实际上只提了一点修改意见也照样以共同作者身份署名,以利发表。不可否认,研究生们交费发表的论文中也有不少写得可以。这样,硕士生必须发表一篇论文才能获得学位的规定,几同虚设。虽然所有的硕士培养单位都有论文评阅、论文答辩等环节和措施,许多大学还有“中期分流”之类的制度,但受社会氛围和传统习惯等诸多因素影响,硕士研究生实际上几乎没有被“分流”的,他们在评阅、答辩过程中未通过的情形也相当少见。于是,在当前中国的高等教育体系里,本科、硕士、博士这三级学位的不授位率不但未按正常情况呈金字塔型(即学位越高,授位率越低),相反却呈“细腰型”或“葫芦型”、“哑铃型”。如此则硕士的质量下降、声誉降低,受信任和欢迎的程度减损,工作难找,就不是难以理解的事了。
三、如何改进、调整、均衡协调地发展研究生教育
面临上述问题,怎样才能消除和防止弊端,保证研究生的质量,确保研究生教育事业健康、有序、正常地发展呢?怎样才能使其适应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科技文化的繁荣呢?我认为,现阶段可采取以下措施进行调整和整顿:
首先,重新认识研究生教育的指导思想,压缩硕士研究生的招生数量。研究生教育不是本科生的五、六、七年级,而主要是以培养具备研究能力的学生为目标的。虽然有一小部分硕士专业如法学院、工商管理学院的硕士研究生毕业后所从事的是专业人士的工作,但大部分人文、社会科学、理工科的研究生教育还是以培养研究型人才为主的。既然如此,就应当充分考虑到一个现实,那就是现在社会所能提供的研究型职位远远少于研究生的培养数量,博士毕业后才可能在大学、研究院所、设计院所从事专业对口的研究工作,而硕士生则很难发挥其专长,从总体上看相对过剩比较明显。所以应当控制和压缩研究生的招生规模,笔者认为,每年招20万硕士生足矣,节省下来的资源可用于发展农村的高中、中专、职高教育,使农村的高中(中专、职高、技高)教育有较大发展。随着研究生招生数量的减少,竞争加大,生源的质量就可以提高。博士生目前每年招生约6至7万,不宜扩大招生数量,否则就必然出现博士的相对过剩。如果硕士生的招生数量压缩到每年约20万,博士生的招生数量是硕士生招生量的三分之一左右,这个比例较为适当。
其次,为了保证导师能对研究生认真负责地精心指导,必须规范和限制导师的招生数量。我认为,同时担任“博导”和“硕导”的教授,每年招收的博士后不易超过1名、博士生不宜超过3名、硕士生不宜超过4名,其指导下在读在研的博士后、博士生、硕士生总数不宜超过20名[12];只担任“硕导”的教师每年的研究生招生数量不宜超过3名,其指导下在读研究生总数不宜超过10人。实际上多数大学也有类似规定,但执行不力。建议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组成督察团、巡视队、检查组,到各招生单位明查暗访,纠正过度招生的现象,以保证教授指导研究生的质量。现在,有些系科招收硕士研究生过多,导师无暇指导,便采取指导小组集体负责上课制,待一年半后学生写毕业论文时再安排导师。我认为,集体负责会流于无人负责,也不利于研究生之间以及导师之间的公平竞争;那种中途再安排导师的作法,实际上是把本科生的培养方式移植到研究生身上,此法不可取。
再次,要慎重遴选研究生导师,不符合条件的不能增列,尤其要防止一些达不到标准的“双肩挑干部”利用职权走后门混上“博导”资格。1993年后,博士生导师的增列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施行改为由(有研究生院的)招生单位施行。应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提出一个文、理、工、农、医科“博导”的增列标准,让各招生单位执行。国家可派出督察团、巡视队、检查组到各招生单位检查,纠正执行上的偏差。现在对“硕导”、“博导”们实际上没有考核,还是应当设立定期考核制度,对长期没有科研成果或成果较差、较少的“硕导”、“博导”,应暂停其招生,理工科的导师如果长期没有课题经费也应暂停招生,其导师资格可保留,待考核达标后再恢复招生。
第四,目前硕士生的学制有缩短的趋势,我认为应稳定在3年,不能缩短为2年,否则无法保证培养质量。70年代末和80年代的硕士生培养过程中包括教学实践,要给本科生试讲几节课,也鼓励他们外出参与学术活动。这对锻炼提高研究生的能力很有效。可是90年代以来,因大量扩招研究生,来不及安排硕士生的教学实践,加上可用于学生出差的经费匮乏,这两个培养环节实际上已名存实亡。如果能压缩硕士生招生规模,这两个培养环节还是应当恢复。
第五,研究生教育应当改为全部实行非义务教育。从70年代末到90年代初,只要被录取为研究生,不管是硕士生还是博士生,皆为公费。近10年来则改为公费、非公费两类,考试成绩较优者和推荐免试者为公费生,其他被录取者为非公费生。我认为,既然现在连大学都实行非义务教育了,需要缴学费,那么研究生教育也应是非义务教育,应当逐步取消硕士生中的公费生。如果有本科毕业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读不起硕士生,却有才有志并希望深造,可以在大学毕业后先工作几年,一方面有所积蓄,一方面可以在工作中积累经验,发现并收集问题,若干年后再“读研”“攻硕”。相应地,硕士生的招生年龄上限就要考虑从目前的未满35岁放宽到未满40岁。在公费硕士生制度取消之前,也应当改变目前这种“入学成绩一考管3年”(指享不享受公费)的做法,实行全面严格的中期考核,让考核优秀的非公费生享受部分公费待遇,而考核结果较差的公费生则减少其公费待遇。博士生的公费、非公费以及收费方式等做法,可待硕士生的相关改革取得经验和成效后再参照进行。
第六,要加强对授予学位的监督管理。目前博士生的授位因有较多、较高(水平)的科研成果要求,故不授位率较高,博士质量基本上能得到保证。而硕士生的授位则比较轻率粗放,仅仅用发表一篇与本专业有关的论文(在一般期刊或论文集上)作为把关标准。目前的论文评审做法通常是本校请一位,外校请一位,由导师选择校外评审专家,自然是非匿名的评审。我认为,应当增加校外评审者人数,可从目前的一位增加到两位,最好是实行双向匿名评审,可考虑随机抽样聘请同行专家。作为过渡,可先改为半匿名,即由导师提出6位同行专家(校内2位、校外4位),由研究生院(处)随机抽选3人(校内1位、校外2位),并对研究生及其导师保密,而研究生和导师的姓名单位等也对外隐匿。依照目前的规定,若一位评审专家要求论文修改后再答辩,可换人评审;若研究生再度被要求修改论文,则必须延期答辩。这一条应坚持下去并切实执行。
目前各高校有优秀本科生毕业论文评选,对当选论文的作者和导师给予一定的奖励(论文编入论文集发表)。80年代各省主办过一次优秀硕士学位获得者评选,表彰获得硕士学位又在工作中表现很出色的学者。近十年来国家每年主办全国百篇优秀博士论文的评选,对入选论文的作者和导师颁奖,对入围论文的作者和导师给予表彰。可是,各培养单位、各省和国家近20年来都未主办过优秀硕士论文的评选活动,这表明对硕士(论文)的质量太不重视。建议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每年主办一次优秀硕士论文的评选。参赛论文应是两年前毕业授位的,这样滞后一点可看得更清楚些。先由各培养单位评出,然后在全省统评。各省每年可根据招生规模评选两百篇、百篇或者50篇、20篇等优秀硕士论文,对入选论文的作者和导师予以奖励,对入围论文的作者和导师也予以表彰。这样可从正面引导、激励硕士研究生做好研究、写好论文,也让导师精心指导好学生和论文,提高研究生的水平和质量。
最后,改进研究生入学考试的方法。目前,硕士研究生的入学考试正在改进中,除了所有学科的硕士研究生国家要统考外语、政治外,理、工、农、医和文科中的经济、管理、旅游等学科还要统考数学。2007年,在医学(含西医、中医)、历史、教育学、心理学4大学科试点,由国家统考专业基础课,考生笔试合格上线后才按120∶100的比例,由招生单位和招生导师复试,最后录取100人。2008年国家统考科目新增农学类的化学。[13]我认为,专业基础课的“统考试点”应长期进行,因为这种试点的效果尚待观察。研究生的培养周期长,其在校学习期间未必能充分看出“统考试点”的效果,还需要在工作实践中观察几年,才能确定究竟是由国家统考专业基础课好,还是仍然由招生单位和导师考专业基础课好。在观察“统考试点”效果的7至8年内,不宜扩大试点范围,更不宜轻率地全面推广。
研究生群体是未来从事自然科学技术、社会科学及人文研究的主力军,肩负着实现工业、农业、国防和科技现代化,建设高度民主、文明国家和繁荣文化的重任,是国家赶超世界先进水平的希望所在。在目前大学教育已逐渐大众化的形势下,研究生的培养仍有必要坚持精英化的标准。
【注释】
[1]数据获自陈至立2006年4月在国务院学位委员会会议上的讲话和吴启迪2006年8月在研究生暑期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2]张箭,“发展研究生教育要与社会实际需求相适应”,《光明日报》,1989年4月19日1版。
[3]2007年以前的数据取自《中国统计摘要》,2007年的数据是当年教育部门预定的招生数。
[4]方虹,“研究生在哪里上课”,《科学时报》,2006年11月28日A4版。
[5]需要指出的是,美国的研究生教育面向各国招生,许多研究生来自世界各国,毕业后会回国工作,而中国数量如此庞大的研究生基本上只能在本国寻求工作机会。从某种意义上讲,目前中国的研究生人数位居世界第二,但研究生寻求就业的难度有可能位居世界首位。
[6]张箭,“高教专业设置、培养层次与国家人口”,《高教研究》,1990年第2期,四川大学办。
[7]据新浪网2006年11月8日报道,某重点大学一硕士生因其导师(系“长江”学者)长期在外,不负责任、不予指导,学生的实验设计受到不利影响,被迫延期毕业。最后该生因想不开而自杀身亡。
[8]不包括学生因病、因故退学等情况,也不包括二年制研究生或非硕士研究生。
[9]以笔者任教的四川大学为例,文科博士研究生至少要在“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 Chinese Social Science Citation Index,缩写为CSSCI,全国约有5百多种)涵盖的期刊上发表3篇与博士论文直接密切有关的论文(或达到其他更高的标准),才能授予学位。理工科博士研究生要在“核心期刊”上发表两篇与博士论文直接密切有关的论文,且至少一篇被SCI、EI收录或发表在SCI、EI索引源刊物上;或有国家发明专利公开号(排序前3名),或至少有一项经过省部级以上鉴定的科研成果(排序前三名),或获得省部级以上科技成果奖(三等以上),同时至少有一篇与博士论文直接密切有关的论文发表在“核心期刊”上。
[10]目前的博士研究生学制是,脱产博士研究生3年,在职博士研究生4年,可申请延期1年。
[11]例如,四川大学规定:硕士生至少要有一篇与所学专业密切相关的论文在公开出版发行的期刊论文集上发表;理工科的硕士可有如下选择,至少有一项申请专利的证明,或经过鉴定、验收的科技研究成果。
[12]现在有的教授同时指导的研究生人数多达40到50人,最多的上百人。参新语丝网2008年3月上旬伦琴等人的文章(xys.dxiong.com)。
[13]参见《四川大学2008年硕士招生专业目录·招生肩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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