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ome Issues Past Issues MCS 2000 Issue 3 腐败中的转型将产生什么样的制度? ──兼评“腐败有理论”和“腐败有利论”
腐败中的转型将产生什么样的制度?
──兼评“腐败有理论”和“腐败有利论”
一、公权的存在与腐败的源起
二、腐败出一套新体制?
三、腐败与改革的“路径依赖”
【注释】
    中国改革过程中日益严重的腐败现象引起了全社会的关注和批评,但在九十年代中国的经济学界,一些自视为学术精英的经济学家对腐败的经济学分析却导出“腐败是改革的润滑剂”、“腐败是次优选择”这类“精致”的观点。[1] 当然,这并不能算是这些经济学家的发明,西方研究亚洲新兴国家和地区的一些经济学家很早就提出过类似的观点,而且也早已遭到了批评与清算。缪尔达尔就说过:“西方学者关于南亚贪污腐化有一种普遍的说法,认为它加快了办理烦琐行政手续的速度,这显然是错误的。......贪污腐化对努力实现现代化这一目标是十分有害的,它对发展构成了极大的障碍,并使发展出现停滞”。[2] 1999年《透明国际》南非德班会议后发表的有关述评文章也指出:“直到1997年国际金融危机之前,腐败有利于亚洲虎的发展这种印象是很普遍的。印度尼西亚、泰国和其它亚洲虎被看成是表明腐败甚至可以促进发展的例子,支付酬金已经制度化,因而投资者对此没有任何怀疑。在那个时代,大家都知道找谁和为提供的某些服务或便利要付多少酬金。但是,持这种看法的人都感到失望。腐败使东南亚的资金丧失殆尽。投资没有取得成果,国家和投资者都变得没钱了。”[3] 

    当国际学术界对腐败阻碍经济发展的看法趋于一致时,中国的一些经济学家却仍然热衷于论证“腐败有利论”,这是否意味着这些中国学术“精英”的“高见卓识”远在国际同行之上呢?本文将就腐败对制度转型的影响等问题展开讨论,同时也评论一下“腐败有理论”、“腐败有利论”等观点。 

    在开始讨论之前笔者要说明的是,什么是腐败,这既是个常识问题,也是个国际学术界早有公论的问题(Rose-Ackerman)。本文不打算再专门制造一些“精巧”的“学术”概念去定义腐败这种常识性现象,若硬要故意这样做,似乎就有玩弄文字游戏为腐败“化妆”之嫌了。 

一、公权的存在与腐败的源起    

    中国的一些经济学家将腐败的根源归咎为公有产权的存在。例如,樊纲在为张维迎的“腐败是一种次优选择”的观点辩护时说,中国经济生活中腐败现象多,根本原因在于“公权”存在的场合如此之多,[4] 使得腐败的可能性大大增加;而且“对如此众多的掌握着某种公权的人进行监督与执法,所需要的费用显然相当大,防止腐败、消除腐败的成本必然很高”,以至于“一个社会把那么多的资源配置在反腐败这个用途上,也是件很不经济的事”,因此腐败就蔓延开来了。樊纲认为,“要想把以公权谋私利的腐败现象减少到最低程度,就要减少公权数目,缩小政府规模;把更多的事情交还给个人与市场去做”[5];更具体地说,就是要“大力推进非国有化改革,大规模地在公开市场上出售国有中小企业,大力发展个体的与私营的企业”。张维迎则认为,这些腐败发生在本来应该是私权但在中国仍属于公权的领域,中国政府的反腐败举措“现在管的大量是本该由市场管的经济学上称为私人产品的腐败”。[6] 他还认为,由于腐败也是一种帕累托改进,所以,反腐败应该“非常非常适度”。[7]

    从逻辑上看,这些经济学家关于腐败根源的看法是有缺陷的。公共权力的存在只是出现腐败的必要条件,中国的学术界对此其实并无分歧;但是,公共权力的存在并不是出现腐败的充份条件,不能得出所有的公权都必将导致腐败、所有拥有公共权力的自然人和法人都必然会腐败的结论。从现实中看,将腐败全归因于公权的存在更说不过去。尽管一些经济学家想尽办法论证计划经济时代也有很多腐败,比如张维迎就说,“改革之前我们的体制同样受腐败侵蚀,腐败并不是改革之后的产物”[8],但这其实是违背常识的。绝大多数四十岁以上的老百姓都知道,毛泽东时代是个“公权”无处不在的时代,但那时腐败现象较少却是个不争的事实。在当今世界上,最腐败的国家也并不是公有产权最普遍的国家。据“透明国际组织”的一项统计,世界上最腐败的十个国家都是奉行市场制度的国家。所以,公权存在的场合多少,与腐败的多少并没有必然的联系。 

    与以上观点相比,张曙光对中国腐败的分析要全面一些,他在以上两个常识性判断方面并未采用樊纲和张维迎的方法。张曙光在分析腐败的源起时指出:“在公有制经济中,不仅公共财政之类的决策是公共决策,而且除个人消费之外的一切经济决策,包括生产、投资、资源配置、收入分配和产品销售等,都普遍地具有公益决策的性质,因而产生腐败和贿赂行为的客观基础相对广大......然而,腐败和贿赂的广泛宽厚与其滋生蔓延的现实终究是完全不同的两码事。”他还说,“实现市场化是解决腐败的一个根本出路,只能从缩小其产生基础的意义上去理解”。[9] 但是,张曙光在论述为何计划经济时代没有出现大范围的腐败、而改革反倒引发大规模腐败时,着眼的是制度本身而非他常说的制度变迁,他论证了旧制度如何、改革过程中的制度如何,却忽视了两种制度衔接过程中的问题;而且,在论述反腐败措施时也仍然在“如何将公权转变为私权”上下功夫。在这点上他又与樊纲、张维迎的观点接近了。 

    香港学者李南雄十多年前就提出了一种相当有说服力的观点,他认为,中国制度变迁过程中的腐败,并不在于公共权力的存在本身,“部份原因在于党──国家组织结构内部功能的衰变趋势,部份原因在于国家干预的全面减少以及社会范围内新的协作模式发展的停滞所造成的制度真空”。[10] 也就是说,在由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过渡的过程中,一方面是公共权力领域的不断缩小以及原来的公共权力架构的失效,而另一方面,新的公共权力架构又未及时形成或还未发生作用,因此导致了腐败。 

    如果从这样的认识出发,要真正有效地反腐败,就必须强调治根性反腐败与治表性反腐败并重,必须高度重视制度建设。这里讲的制度建设远远超出上述经济学家所主张的所有权改革的范围,事实上也没有哪个国家指望单纯通过缩小“公权”就能自然而然地消除腐败。要从根本上减少腐败的社会基础,就必须要建立一套以权力分设与相互制约为特徵的“制衡结构”。如果从制度学派的观点来看,这样的制衡结构是一种能够保证“正式强制”得以有效遵守的“实施特徵”。[11] 没有这种制衡结构,公权的范围缩得再小,照样可能会出现严重的腐败并造成恶劣的社会后果;没有这套“实施特徵”,在经济与政治的博奕场上,正式、非正式的规则设置得再多,也不过是形同虚设。当然,在强调此意义上的治根性反腐败的同时,也必须重视经常性的治表性反腐败,以此来弥补制度变迁过程中出现的“制度真空”。 

    其实,中国学术界对反腐败问题的分歧,并不只是存在于腐败的源起及如何反腐败这样的具体层面,它反映出了在更大的、更实质性的理念问题上存在着的分歧。上面提到的一些“精英”经济学家们虽然自认属于自由派,但他们对自由的理解却十分狭隘,完全忘记了新自由主义的老祖宗奈特曾警告过的,“最大的谬误莫过于将自由和自由竞争混为一谈”[12]。这些“精英”经济学家以为,他们所倡导的“新自由主义”经济学,就是自由主义理念的全部精华;他们往往单纯强调保障社会成员的经济自由,而忽视如何恢复社会成员的政治、社会等其他方面的自由。正因为如此,他们认为,一旦中国的经济完全市场化、产权完全私有化了,一切社会经济问题就都可以迎刃而解了。当谈到反腐败等社会问题时,他们也很自然地诉诸于建立“真正”的经济“自由”。而更令人难以接受的是,他们甚至为了强调要维护所谓的经济“自由”,而不惜反对“民主”,认为“民主”是一种“建构理性”,破坏了市场的“自发秩序”,还可能导致“多数人的对少数人的暴政”。 

    而学术界的另外一些被上述的“自由主义者”称为“新左派”的学者们则认为,中国的当务之急是要实行民主,只有建立起以权力分设与相互制约为特徵的“制衡结构”,才能根治腐败。美国学者霍伯特.金蒂斯说过,“民主是一种最有效的制衡结构”,“民主制度的力量主要不在于鉴别领导者的个人素质,而在于通过言论自由、信息交流的自由、适当程序、定期选举的方式使领导者必须对其权势负责”。[13] 中国学术界在反腐败问题上的分野,其实从根本上来看是片面强调经济“自由”(即上述“自由主义者”所说的自由),还是看重包括民主在内的全部自由的一种理念上的分野。 

    除此之外,“精英”经济学家将腐败的源起完全归因于公权的存在还有一层用意,即否定公权存在的必要性,主张削弱政府干预经济运行的能力,推动他们所主张的彻底自由化、市场化改革。在经济学家的世界里这只代表一个流派的看法,实际上还始终存在着不同的声音。例如,海尔布鲁纳就指出:“要知道,没有政府,作为一种制度的市场将维持不到两分钟。”[14] 自由派经济学家张五常也强调制度转轨时期政府权威的重要性。他说,“国营企业私有化如果不靠一个独裁的政府,一定会被黑社会搞乱.....中国未来十年改革最大的问题是什么,我认为,主要出在特权阶级要维护他们的特权利益”。[15] 在他看来,制度转轨中政府能力被动地遭到削弱,可能导致腐败和极度的社会不公,而这会阻碍改革的进一步推进。目前在中国,改革过程中政府的能力确实已被严重削弱了,腐败与改革的公正性问题也越来越突出,应该说,张五常注意到了这些问题的浮现,而上述的那些“精英”经济学家们却似乎经常故意视而不见。 

二、腐败出一套新体制?     
 

    上述“精英”经济学家们观点的独特之处不仅仅在于,他们认为任何形式的公权的存在必然导致腐败,所以治根性反腐败必须使公权彻底私有化;更令人惊讶的是,在他们提出的使公权彻底私有化的方案中,居然主张用腐败来“购买”公权。若套用樊纲的“骗出一套新体制”的话[16],这种“理论”也可以被称为“腐败出一套新体制”。 

    张曙光在这方面的表达应该算是最清楚的。他在评价社会学家郑也夫的“腐败的正负功能”一文时说,郑文虽然介绍了腐败的正面功能,“但作者对其作了一个很大的限制,认为腐败能够瓦解一个旧制度,而在创建新制度中却毫无作为,似乎不大符合该文的逻辑。正因为如此,作者在对改革易于诱发腐败而又必须抑制腐败的关系作精彩分析的同时,却没有提出利用腐败问题。”张曙光自己认为:“从腐败的正面功能中提出利用腐败问题似乎有背常理,但却符合逻辑。这一点也许在改革中更有意义。”其原因在于,“改革是一个权力和利益转移或再分配的过程.....在人类历史上,自愿让出权力的事情是很少的。权力的转移或再分配通过只有两个途径:一是强夺,二是购买。既然掌握公共权力和进行公益决策的人不肯轻易放弃和交出他们的权力,改革又不能从其手中强夺,就只能通过腐败与贿赂的权钱交易的方法进行购买”。所以,“改革要利用腐败和贿赂,以便减少权力转移和再分配的障碍。”[17] 

    香港经济学家张五常也与张曙光持相同观点。张五常曾在一篇文章中力荐他的“以资产换特权,促进私有化”方案[18]。最近在武汉大学的一次讲演中,张五常先生又说,“我曾经对中央政府说,最好乾脆一次给这些人一大笔钱,把这些权力买下来,叫他们以后再也不要用这些权力了”。[19] 当然,张五常的观点与张曙光也是有区别的,张曙光不反对、甚至支持通过腐败这种私下、个别却是普通的交易达到用金钱收买权力的目的,而张五常则主张公开进行交易,并由政府出面一揽子解决。还有一位颇著名的中青年经济学家多次提出种种私有化方案,但他用数学把这些方案十分严密地包装起来,除了少数经济学家们明白以外,普通人根本不懂他的具体意见。在一个私下场合,这位“精英”经济学家倒是通过很通俗的例子说明了他的主张,如何通过腐败搞垮公有制、来促进私有化。他所举的例子是:公有制是一个大饭碗,需要有人往里面吐唾沫;有人吐唾沫后,其他人因认为这碗饭不能吃都走开了,一碗饭也就属于吐唾沫的人私有了。 

    用腐败“购买”公权、使公权私有化这一说法,有两个这些“精英”经济学家未予说明、但却十分关键的不明之处。第一,既然掌权者可用公权换到金钱,他会愿意一次性让渡手中的权力吗?缪尔达尔在论述南亚国家的腐败时曾提出过腐败的“因果关系循环圈”,即官员凭借手中的权力贪污,会进一步强化官员的权力意识,因为“贪污的蔓延反过来又使官员对保持这种权力有直接的利益。特别是那些中下级官员薪俸很低,贪污对他们极有诱惑力。于是,贪污腐化进入一个有因果关系的循环圈”。[20] 中国社会目前就正是这种状况,市场取向的改革之所以如此之难,就是因为掌权者尝到了权力可以换来金钱的甜头后更加珍视手中的权力,于是改革受阻,难以推进,而公权的出卖则愈演愈烈,由局部现象演变为全社会的弥漫性腐败。 

    其实,张曙光已注意到这种情况,他指出,“在一定的条件下,腐败和贿赂还会不断从这一权力产生出来,并且具有发散的性质,于是,公益决策就无法最大限度地变成私人决策,市场化改革也无法推进。改革如果走上这条道路,那将是一条走不通的死胡同,最终将被腐败和贿赂所吞噬。我们称此为改革‘陷阱’”。[21] 可惜的是,他未能在构思自己的看法时保持逻辑的一致性和一贯性。他一方面强调,利用腐败来削弱权力体系,可以有效地削弱腐败的权力基础;可是另一方面又承认,腐败这种权钱交易不但不会收敛,相反却呈不断发散扩大之势。一方面,他关于腐败可能使改革陷入“陷阱”的看法,与何清涟女士后来在《现代化的陷阱》一书中的基本立论有相似之处;但在另一方面,当何清涟警告中国已经出现了落入改革“陷阱”的现实危险时,他却撰文对何清涟的书横加责难。[22] 这种莫衷一是的观点和立场往往令同行和读者难以理解。 

    用腐败“购买”公权之说的另一个含混之处在于,没有说明谁可以购买公权?购买以后权力又落入谁的手中?俄国历史学博士西蒙尼亚曾指出,一个国家若具备以下前提,“第一,历史上有过亚细亚生产方式时期;第二,这种生产方式的一些实质性成份虽已改头换面但至今仍保存着;第三,社会经济总体上的落后;第四,经济管理的广泛官僚化;第五,保持独裁政治;第六,为大规模的贿赂行为大开方便之门”[23],那么,这样的国家如果通过腐败促进自发私有化,最终将走入官僚资本主义与裙带资本主义的道路。他根据俄国的现实归纳出以下结论,在此情势下,改革过程中工商金融利益集团和掌握权力的官僚会相互勾结,运用他们的关系和财力把原来的公权转变成他们手中的私权,这样市场机制会被完全扭曲而徒有其表,真正支配经济运行的并不是市场的自由运作,而是这些新权贵的黑手,整个国家则滑向官僚资本主义与裙带资本主义。西蒙尼亚博士所描述的前提和现状,在中国几乎全都存在。 

    如果真的按照张曙光和张五常的建议,用腐败“购买”公权,则后者提出的“一次性公开购买”的方案可能更有利于促进“新体制”的形成。张五常一再说,“中国的改革走得越快越好”,因为走得慢,这种“一次性公开购买”就变成了渐进的私下的腐败,结果走向他所担心的第三种体制──“根据其贪污腐化的权力排列”。然而,中国的现实状况是,决不可能发生张五常所建议的那种由中央政府出面“一次性公开购买权力”之事;相反,朝着张五常所描绘的“第三种体制”过渡的危险却越来越大。或许,张五常正是因为不喜欢这种结果,才转而主张由中央政府出面“一次性公开购买权力”。但无论他如何标榜自己,张五常先生基本上是在为那些特权者着想,只是中国改革的决策者从未采纳其高见。所谓的“以资产换特权”说表明,张先生终究是“他们的世界”中人,不过是到“我们的世界”里来演了一番“屠龙术”而已[24]。 

    用腐败“购买”公权之说的要害在于,鼓吹利用腐败的“精英”经济学家们看起来是要为中国设计一个“自由市场体制”,实际上,他们在反对“计划乌托邦”的同时,正设法为“红顶”商人和从计划体制中转移出来的官僚们构想一个以官僚和裙带资本主义为特徵的“市场经济”。 

三、腐败与改革的“路径依赖”     

    因为“精英”经济学家们主张“腐败出一套新体制”,所以他们将腐败视为改革的动力。张曙光说,“改革中的许多变通措施和非正式的制度安排,往往是由腐败和贿赂行为涉足,再由正式的安排加以确认,腐败和贿赂成为权力和利益转移和再分配的一个可行的途径和桥梁,是改革过程得以顺利进行的润滑剂,在这方面的花费,实际上是走向市场经济的买路钱,构成了改革的成本费”。[25] 张维迎则“曾在数学上严格证明,在公有制下,官员索取剩余可能是一个帕累托改进:因为它有利于降低监督成本,调动官员的积极性。私人产品腐败的存在,对社会、经济发展来说即使不是最好的,也是次优的、第二好的”。[26] 

    按照他们的逻辑,既然腐败能促进改革,就理所当然地希望民众的反腐败情绪和政府的反腐败举措不要“过份”。在这方面张维迎的说法比较含蓄,他认为,“反腐败力度要把握适当”、“要非常适度”,“如果力度把握不适当,间接带来的负效应也非常大”。而王宏远在一篇支持张维迎观点的文章中,则表达得十分明白。他说,既然现在无法达到“根除腐败与改革顺利推进”这一帕累托最优状态,那么从经济学角度看,只能追求“改革进一步推进,腐败适度存在”这一次优状态;“次优状态的存在,最大的优点在于能使改革进一步推进,使市场化趋势进一步增强,通过经济基础上的变化反过来促使治本性反腐败措施的出台,从而最终达到帕累托最优状态的出现”。他甚至更露骨地认为,“与此相比,反腐败如果既起不到实效,又影响了改革的进程,那就是一项非理性的选择了。不反腐败,改革难以顺利推行,人民群众也会群起反对,影响到安定团结的大局;但反腐败也不能严厉到使政府官员个个岌岌可危,彻底失去参与改革的动力。从这个意义上讲,反腐败要适度只是两权取其轻”。[27] 

    当然,中国社会中腐败的蔓延并不是这些为腐败开脱的“精英”经济学家们直接造成的,但“精英”经济学家们的这套说词给转轨时期的腐败行为“穿上”了有利于改革的“外衣”。这些说法在民间传播得很快,民众未必有兴趣去读“精英”经济学家的文章,也不见得了解其中拐弯抹角的表达和真实含义,但他们都知道“腐败是一个次优选择”、“腐败是改革的润滑剂”这样的结论。出于对“精英”们的信任,人们会以为他们是真的站在社会大众的立场上为国着想,因而可能接受“精英”们的这些说法,逐渐由厌恶腐败变成接受腐败、再到习惯腐败、适应腐败。“精英”经济学家们的说法无疑对腐败的扩散有推波助澜的作用。缪尔达尔曾警告过,若民众对腐败已习以为常,“那种愤懑情绪慢慢就会演变成对那种有机会通过不正当手段谋取私利的人产生嫉羡的心理”,并使那些没有机会腐败的人们“相信采取愤世嫉俗态度的社会行为便是正常的”,这正是“南亚病”(或“印度病”)的特徵。[28] 反观当下中国社会,不已经出现了这种苗头吗?不过,在腐败中冒出来的“新权贵”们眼中,“精英”经济学家们还是“功不可没”的。 

    “精英”经济学家们用学术语言解释说,腐败是一种帕累托改进,就那些腐败的“局中人”──行贿者与受贿者──而言,确实如此。行贿者通过行贿得到合同,最终收益肯定会超过其行贿花费;受贿者也得到了本来可能得不到的好处。所以,当行贿者与受贿者都心满意足地为发横财得意时,任何人都明白,行贿者与受贿者同时是腐败行为的受益者,腐败行为并没有损害他们两人中任何一方的福利,相反还增进了他们的福利。如果“精英”经济学家们要让老百姓相信的所谓“帕累托改进”指的就是这些,其实是不需要“严格的数学证明的”。用复杂的公式来证明人们的常识性认知,固然可算是一种故弄玄虚的个人偏好,却并不能显示出真学问的深浅。 

    不过,这些“精英”却没有明说,腐败在让“局中”的行贿者与受贿者得利的同时,是增加了还是减少了其他社会成员的利益。这至少表明,“精英”经济学家们的视野不够宽广,未能从整体性上把握腐败的影响。受过基本经济学训练的人都知道,对全社会来说,腐败会产生负的“外部性”。在《透明国际》班德会议上,各国经济学家们就指出了腐败的整体性危害:“第一,偷税漏税严重。政府收入少和开支多,因为其官员没有选择好的合同,但是那些合同却给他们个人带来好处。更糟糕的是,剩下用于社会投资的钱很少。第二,市场经济不能运转。处于有利地位的企业并不一定是生产率很高的企业和生产质优价廉产品的企业,但是这些企业懂得如何同当局打交道和向什么人送礼。第三,外国投资减少。因为贿赂实际上是加重了企业的税收:这是公司结算中增加的一种费用。”[29] 

    为腐败辩护的“精英”经济学家中,有不少人自认深谙制度学派的理论,并以中国的“制度学派”自居过,他们尤其对诺斯的关于改革遵从“路径依赖”规律的说法甚为推崇。国际学术界真能接受“中国特色”的“腐败出一套新体制”的说法吗?按新制度学派代表人物道格拉斯.诺斯的说法,制度的功能在于形成一个社会的激励结构。[30] 当一种制度结构能对“生产性努力”形成激励时,即经济人的收入增加与其所付出的边际生产性努力对全社会的边际贡献成正比时,经济增长就具备可能性,社会进步也才能成为现实;相反,当一个制度结构不是鼓励“生产性努力”,而是鼓励“分配性努力”,即社会财富的分配不是以“生产性努力”为参照系,而是以经济人在分配过程中“多吃多占”的能力之大小为参照系,经济增长就会处于停滞状态,社会进步也只能是一个美好的梦想。腐败者决不是通过“生产性努力”来增加收益,而是通过滥用手中的权力来增加收益,所以腐败是最典型的“分配性努力”。如果一种制度容忍腐败,就是对“分配性努力”最大的偏袒,这种制度结构就是一种激励腐败的结构。腐败者作为社会强势集团的成员居于这种社会的上层,他们的当道会引导这种激励腐败的制度朝低效率的恶性循环演进。由此看来,腐败推进的不是改革,而是制度环境的恶化;如果一场“改革”到了要靠腐败来推动的地步,其走向如何是可想而知的。自认为深谙新制度学派理论的一些“精英”经济学家们所缺乏的,不仅是西方新制度学派所具有的整体主义素养与历史主义情怀,也缺乏学者应具备的不受权势集团左右而独立思考的精神。 

    1984年以前,中国的改革确实改善了绝大多数人的利益,实现了帕累托改进,所以,民众本身就构成了改革的动力源。当改革进入城市后,地方政府开始在改革中扮演重要角色[31],因为在中央放权让利的背景下,地方政府是当地改革的获利者,所以它们有改革的积极性。但在改革步入攻坚阶段后,在渐进型改革中的获益者往往成为新的既得利益集团,因为不愿意改变现有的利益分配格局而不愿意继续改革;而普通民众有了相对剥夺感,因为看不到进一步改革到底能给自己带来什么好处,也不愿意支持改革;政府则因为公权被市场或腐败所削弱,其影响力和号召力因腐败而不断下降,也没有能力继续推进改革,所以,中国的改革很容易陷入停滞状态。中国改革的新的动力源在哪里?一些经济学家希望通过加入WTO、借助外部力量来推动改革,但是,在没有内部动力的情况下,外部力量推动的改革是行之弗远的。当下的中国,老百姓和1989年一样,最不满的依然是腐败。可以断言,腐败再次构成了威胁中国社会稳定的最大因素。余论:“精英”经济学家的世界与普通人的世界 

    腐败本身并不是个复杂难懂的问题,普通百姓都了解和痛恨腐败。缪尔达尔在论述南亚国家的腐败时就指出:“对于南亚各国政府来说,贪污腐败是一个致命的问题..... 贪污腐败的程度同该地区的政府是否稳定有直接的联系。”[32] 但中国的一些“精英”经济学家却把这个简单的问题搞得如此复杂,他们的看法居然与普通人迥异,这不能不令人深思。 

    何清涟女士曾提出过区分常识理性和理论理性的问题。[33] 经济学者研究经济现象时,首先不应该违背常识理性。所谓的常识理性,其实就是指无须涉及复杂的理论研究,仅用常识即能判断事物之是非。例如,1998年长江流域发生了大洪水,千万百姓家破人亡、妻离子散,至今仍有许多灾民的生计未能恢复到洪水前的水平。但却有“精英”经济学家创造出一套“洪水能促进经济增长”之类的“破窗理论”,无论他们将这套“理论”论证得如何天衣无缝、十全十美,都只不过是是非颠倒、指鹿为马的蒙昧与谎言。这种违背常识理性的“理论贡献”和为腐败的“理论”辩护其实如出一辙。 

    其实更可怕的是,中国学术界的多数人对一些“精英”经济学家们违背常识理性的这种行径视而不见,甚至压制与扼杀少数挺身出来表达不同意见的学者。之所以会出现这种情形,与中国经济学界的环境有直接关系。一些“精英”经济学家们学会了以权谋私者们垄断权力和地位的奥秘,占领了一些学坛阵地之后就再不容许公开、公平的学术讨论;他们利用手中的话语权力为整个中国的经济学界制规定矩,声称只有他们才是真正的经济学家、才代表真正的学术,谁如果不遵从他们的“学术规范”与“交往理性”,他们就宣布谁不是经济学家、谁的文着不是经济学著作。于是,似乎连是否赞成“腐败出一套新制度”之高论,也成了判别某人是否懂经济学、是否算经济学者的标准了。这倒有点象安徒生童话“皇帝的新衣”里的情形了。在这种状态下,学术界中还有多少人有勇气喊出“皇帝其实没有穿衣服”这样的常识呢?何清涟喊了,说腐败是令人痛恨的、腐败对中国的改革构成了威胁,结果,她遭到了一些“精英”经济学家的联手压制。 

    客观地讲,“精英”经济学家们都不是学术界的平凡之辈,不能假设他们缺乏常识理性。那么,他们为什么具有常识理性却又违背常识理性呢?其原因或许有两个。从学术研究的角度看,“精英”经济学家们近年来特别强调经济研究的“现代化”与“规范化”,其实就是“西方化”。他们日常所关注的是,自己发表的成果能否被西方同行接受和认可,而并不在意这些成果对中国社会到底有没有用。同时,他们也很注重如何仿效西方同行的个人立场,但却忘了自己生活在一个什么样的国度、这个社会面临的主要难题是什么。在西方社会,正如海尔布鲁纳所言,“政府永远处于守势,而市场却始终被认为一切都是美好的。当然,经济学家们都知道..... 为市场辩护比较对人胃口,而为政府辩护则不讨人喜欢。为此,他们就大谈自由”。[34] 这些中国的“精英”经济学家们学会了西方同行们赞美市场的习惯,以为这就是新自由主义经济学的全部真缔。他们觉得,效率是唯一重要的,似乎经济学家们只要讲效率就足矣,而讲社会公正则似乎就是外行了。其实,如果这些自命不凡的中国“精英”经济学家好好读读1998年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奖者阿玛蒂亚.森教授的书着,也许就会发现,在经济学学理上他们对自由的理解其实过于狭窄,这使他们的判断偏离了常识理性。 

    从阶层立场来看,“精英”经济学家们为腐败辩护其实是不难理解的。正如某位“精英”经济学家不久前坦承的,经济学家都是为利益集团服务的。他或许还有一句话没讲出来:经济学家也讲求个人收益最大化。在中国目前的各利益群体当中,资本和权力集团处于强势集团的位置,也最有能力满足“精英”经济学家们的个人“效用”;而普通百姓只不过是“在时代的怀抱中跳舞”的一群,即使他们的利益遭到损失,也“只是循自己的本性生活”,根本无法与强势集团平等地对话。这样,在很注重个人“效用”的一些“精英”经济学家眼里,为哪个利益群体服务早已是不言而喻的了。例如,在张曙光看来,这个世界只有“三个活动领域和三类人”:“一是政府机构及官员,二是科研教育单位及学者,三是企业组织和企业家,......三类人各显其能,各取其利,是分工和交易的要求,也是最有利和最有效的安排”。[35] 在这个由“官员、学者和企业家”组成的“世界”里,占人口百分之九十以上的普通人消失了。“精英”经济学家们构筑、思考、关注、服务的世界,似乎并不是普通百姓们的世界;他们设计出的“改革”图景似乎也是面向官员和“企业家”的。所以他们会主张,在新的资本阶层崛起并成为改革的既得利益集团的同时,通过金钱进一步收买权力者,以巩固并加强资本阶层的地位,而权力者通过出让权力也富了起来,成为另一个既得利益集团。正是在这个过程中,这样的“精英学者”通过为那两个利益集团攫取利益的行为提供学理上的合法性辩护,而与之结成利益同盟,也获得相应的酬报。这就是这些“自由派”经济学家主张要达到的“自由秩序”之境,至于普通百姓在这个图景中的位置,则不是“精英”经济学家们所关心之事。 

    这样的经济学家当然仍然可以顶着学者的桂冠,但如果按照国际社会的通常共识,他们恐怕不能被归属为具有独立立场、深具人文关怀的知识分子群体。这样的“精英”经济学家其实不过是在用经济学知识为某些权势集团服务、换取个人利益。当然,他们有权利这样生活,就象在国外,具有博士学位的牙医、律师从来都承认,他们并不属于知识分子群体,而是属于专业人士,他们更关心赚钱,而不象知识分子那样关心社会和公众利益。如果不把中国的“精英”经济学家视为关心国家和社会前途的知识分子,其实他们究竟主张什么也就不那么重要了。不过,他们似乎也应该自觉地从畅谈改革的论坛上走下来,不然,就多少有一点名不副实、欺世盗名之嫌了。中国改革的大浪淘沙才刚开始,未来还会发生什么样的变化,让我们拭目以待。 

【注释】   
[1] 张维迎,“有些腐败的存在,不是最好的也属次优”,《中国经济大论战》,经济管理出版社,1997年。 
[2] 缪尔达尔,“南亚贪污腐败因果谈”(1968),《腐败:权力与金钱的交换》,中国经济出版社,1993年。 
[3] 转引自“巴刊报导透明国际德班会议指出反腐败是下世纪主战线之一”,新华社《参考资料》,1999年11月9号,原文载巴西《阅读》周刊,1999年11月3号。 
[4] 樊纲,“腐败的经济学原理”,《经济学消息报》,1996年3月22日。 
[5] 出处同上。 
[6] 张维迎,“治表性反腐败要适度”,《经济学消息报》,1995年12月8日。 
[7] 出处同上。 
[8] 出处同上。 
[9] 张曙光,“腐败与贿赂的经济学分析”,《中国经济学:1994》,上海人民出版社,1995年。 
[10] 李南雄,“关于中国腐败现象的研究”(1989),《腐败:权力与金钱的交换》,中国经济出版社,1993年。 
[11] 道格拉斯.C.诺斯,“历时经济绩效”(1993),载《经济译文》,1994年第2期。 
[12] 甘阳,“自由主义:贵族的还是平民的?”,《读书》,1999年第1期。 
[13] 霍尔伯特.金蒂斯,“熊彼特错在哪里?”(1991),载《经济译文》,1993年第1期。 
[14] “世俗哲学的终结──罗伯特.海尔布鲁纳访谈录”,《国外社会科学文摘》,2000年第1期。 
[15] 张五常,“为什么我一直坚持国企改革永远没有希望?”,《奇迹网络》,1999年10月14日。 
[16] 樊纲,“骗出一套新体制”(1993),《走进风险的世界》,广东经济出版社,1999年。
[17] 出处同注[9]。 
[18] 张五常,“以资产换特权,促进私有化”(1995),《中国经济大论战》,经济管理出版社,1997年版。 
[19] 张五常,“三种社会体制”,《书屋》2000年第2期。 
[20] 出处同注[2]。 
[21] 出处同注[9]。 
[22] 有关这一争论,详见张曙光的“批评规则、交往理性和自由精神”,载《读书》1999年第10期;何清涟的“什么是真正的批评规则”,载《书屋》2000年第1期。 
[23] H.西蒙尼亚,“俄罗斯的官僚资本主义”(1996),《经济译文》,1997年第4期。 
[24] 余世存,“他们的世界和我们的世界”,《书屋》,2000年第2期。 
[25] 出处同注[9]。 
[26] 出处同注[1]。 
[27] 王宏远,《经济学消息报》,1996年3月15日;也可参见该文作者的“反腐败不能严厉到使政府官员岌岌可危”,《中国经济大论战》,经济管理出版社,1997年。} 
[28] 出处同注[2]。 
[29] 出处同注[3]。 
[30] 出处同注[11]。 
[31] 杨瑞龙,“跨世纪中国改革和中国经济学的发展”,《经济改革》,1999年第6期。} 
[32] 出处同注[2]。 
[33] 何清涟,“什么是真正的批评规则”,《书屋》,2000年第1期。 
[34] 出处同注[12]。 
[35] 张曙光,“繁荣的必由之路.自序”及“腐败问题的再思考”,《繁荣的必由之路》,广东经济出版社,1999年。 


【参考文献】 

缪尔达尔,“南亚贪污腐败因果谈”(1968),《腐败:权力与金钱的交换》,中国经济出版社,1993年。 

罗伯特.海尔布鲁纳,“世俗哲学的终结──罗伯特.海尔布鲁纳访谈录”,《国外社会科学文摘》,2000年第1期。 

道格拉斯.C.诺斯,“历时经济绩效”,《经济译文》1994年第2期。 

霍尔伯特.金蒂斯,“熊彼特错在哪里”,《经济译文》,1993年第1期。 

李南雄,“关于中国腐败现象的研究”(1989),《腐败:权力与金钱的交换》,中国经济出版社,1993年。 

H.西蒙尼亚,“俄罗斯的官僚资本主义”(1996),《经济译文》,1997年第4期。 

汪晖,“关于现代性问题答问”,《天涯》1999年第1期。 

秦晖,“公正、价值理性与反腐败”,《东方》1995年第6期。 

何清涟,“权钱交易:中国当前寻租活动的特点、途径及社会成本”,《东方》1995年第6期。 

张维迎,《企业理论与中国企业改革》,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 

Amartya, Sen. 1999. Development as Freedom. Alfred A. Knopf Publisher Inc. 

Rose-Ackerman, Susan, 1999, Corruption and Government: Causes, Consequences, and Reform.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