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两体”:走出两岸关系僵局的出路
自李登辉1995年的美国康奈尔大学之行、特别是其1999年7月9日提出大陆和台湾是一种“特殊的国与国之间的关系”之后,大陆和台湾在如何定位相互之间的关系、从而解决海峡两岸关系方面陷入了僵局,使原本在90年代初开始出现的两岸初步互谅的良好气氛丧失殆尽,两岸的谈判势头也因此而完全终止。目前,两岸除了隔岸相互喊话以外,仍然无法找到一个让双方都能够接受的、可重新开启谈判的共同点。通过份析大陆和台湾在两岸关系上的官方态度或主流意见,笔者认为,用“一国两体”的表述方式和构想来解决台湾海峡两岸问题,可帮助两岸从目前的僵局中走出来,重新启动谈判。
北京的官方政策是用“一国两制”的方法来解决台湾海峡两岸的问题,这一政策最初是针对香港回归制定的。根据这一政策,香港的主权回归北京后,将成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个特别行政区;北京的中央政府除了负责香港的防务和在只有主权国家政府才能参加的国际组织中代表香港外,香港对其内部事务有高度自治权(包括香港实行不同于大陆的政治制度;继续作为一个单独的关税区和独立的经济实体;继续使用自己的货币;能够进行除了主权国家政府对外交流活动以外的其他各方面的对外交流活动,包括经济、文化、体育等各方面的交流,香港因此得以继续作为亚太经合组织(APEC)、国际奥林匹克委员会等各类国际组织的成员)。[1] 这一模式后来又延用于澳门。
台湾与港、澳的情况不同,因此北京方面扩大了对解决台湾问题所使用的“一国两制”政策的内涵,并使之不断地明确化。钱其琛2001年7月12日会见台湾新党代表团时详细表述了其具体内容:北京方面会让台湾拥有比港、澳更多的自治权;台湾还可以继续保留自己的军队和政治制度。[2] 在其他场合北京也多次表示,大陆和台湾的关系是平等的关系,而不是中央和地方的关系;在一个中国的前提下,两岸什么都可以谈。[3]
台湾方面的主流态度是不接受北京的“一国两制”模式,并认为这一模式实际7上是将“中华民国”并入“中华人民共和国”,使台湾变成“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个“特别行政区”。民进党政府还未就两岸关系形成一个明确的官方政策,也不愿在“一个中国”的问题上明确表态,但坚称台湾和大陆是平等、互不隶属的。为了回应大陆的“兼并型”统一模式,突显两岸地位的平等,在野的国民党于2001年7月7日正式提出了以“阶段性的邦联”来解决两岸问题的主张。根据这一设想,“中华民国”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作为两个对等的政治实体先组成一个中华邦联,在此构架下建立起两岸和平稳定的关系,实行“一个邦联、两种制度”,并以此为基础来逐步走向中国的最后统一。[4]
大陆和台湾在两岸关系上的根本份歧深刻地反映出双方之间还缺乏基本的互信。尽管两岸的认知存在着这些根本份歧,若仔细分析两岸官方及主流态度的主要内容,还是能找到相互间政策、态度上的共同交聚点。
笔者以为,如果采用“一国两体”的构想和表述方式来代替“一国两制”或“邦联制”的提法,正好能反映两岸双方政策、态度之间的有限的、但却是非常关键的共同点,从而帮助两岸走出僵局,并以此作为双方开始进行实质性政治谈判的起点。“一国两体”构想的完整表述是:一个国家,两个政治实体。具体来说,可包括如下主要内容:第一,大陆和台湾作为两个平等的政治实体,组合在一个中国的国号之下;两岸实行两种制度,在一个国号之下相互具有相对的自主性。第二,在“一国两体”的框架下,具体的国号、国旗、一个中国的具体构架、一个中国的国家主权在两岸间如何分享等问题,都通过两岸的谈判来确定。作者建议,国号可以定为“中华联盟”或“联合中国”,英文可译为“United China",类似于英国的国号“联合王国”(United Kindom)和美国的国号“美利坚合众国”(United States of America)。第三,在“一国两体”框架下组合起来的中国只是近期目标,而远期目标则是逐步并最终建立一个“一国一体一制”下的统一、民主、自由、繁荣、富强的中国。
“一国两体”的构想基本上包容了大陆和台湾目前在两岸问题上官方政策、态度的主要实质内容,有充份理由为双方所接受,可成为双方重新开始谈判的起点。“一国两体”的表述方法包含了北京对台湾所设想的“一国两制”构想的基本内容,但克服了“一国两制”表述的负面影响。“一国两体”包含了“一个中国”的概念,而“一个中国”的原则是北京解决两岸关系的政策底线。由于北京已公开接受了大陆和台湾是一种平等关系、而不是中央和地方的关系的说法,因此从技术层面来说,“一国两体”的内涵与北京的官方态度是吻合的。
另一方面,虽然北京目前仍坚持要用“一国两制”的方法来解决台湾问题,但在实际内涵方面,大陆对台湾所设想的“一国两制”构想已远远超越了处理香港和澳门问题的“一国两制”模式,因此,香港、澳门式的“一国两制”概念在台湾问题上已有名无实。显然,若北京在解决两岸关系问题上再继续坚持使用“一国两制”这一表述方式,只会作茧自缚,很容易让台湾方面(特别是台湾的民众)把大陆对台湾的“一国两制”政策等同于香港、澳门的回归模式。有鉴于此,在表述方式上做出相应的调整对北京方面来说是有百利而无一弊的。“一国两体”的表述方法正好克服了“一国两制”表述方法上的局限性,从而能更准确地表达北京对台湾问题的实际政策内容。
而对台湾方面来说,“一国两体”的概念确认了台湾在两岸关系上的根本立场,即台湾和大陆地位平等,相互间不是从属关系。当然,若接受“一国两体”的构想,台湾也等于是接受了一个中国的原则;但在“一国两体”的框架下,“一个中国”的含义为何,还需要由处在平等地位的台湾和大陆通过谈判来共同决定和一致确认,从而避免“中华民国”被统一到“中华人民共和国”里去的担心。在“一国两体”的框架下,台湾作为一个平等、自治的政治实体,参加联合国这类国际组织的问题也可望得到解决;在这方面,前苏联的白俄罗斯(Belarus)和乌克兰(Ukraine)的联合国会员国身份,可为参照。
“一国两体”比“邦联制”在“一个中国”的问题上更明确。从国际法的角度看,邦联是个松散的主权国家联盟,在邦联制下的独立政治实体并不必然会组成统一的国家。因此,北京拒绝国民党的“邦联”主张也就不足为奇了。而“一国两体”的设想在强调两个对等的政治实体的同时又确认了“一个中国”的原则,北京方面就难有充份的理由加以拒绝。
从两岸现状的现实来看,“一国两体”的提法也是恰当的,因为在包括台湾海峡两岸在内的“一个中国”的概念下[5],“中华民国”目前并不要求代表大陆地区的人民,而“中华人民共和国”事实上也无法代表台湾地区的人民。“一国两体”的提法正好把目前中国分裂分治状态下存在着的两个政治实体的现状如实地反映了出来。在这种分裂分治状态下,实际上双方都只是在各自管辖的区域内有效行使主权,中国的主权实际上处于被分割状态。
海峡两岸统一的谈判与香港、澳门的主权回归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谈判是完全不同的。港、澳回归的谈判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与港、澳前宗主国的谈判,目的是为了把过去西方列强霸占去的领土收回;而关于台湾海峡两岸问题的谈判则是同胞之间的谈判,其内容不是外国占领领土的主权“回归”,而是双方如何把内战遗留下来的、分裂了50多年的国家重新统一起来,这实际上是中国人自行分裂了的国家主权的重新统一的谈判。由于解决海峡两岸问题实际上是处理“兄弟姐妹”间的纷争问题,所以就更有理由要双方本着互谅、互让的精神来进行,照顾到海峡两岸人民的根本利益和民族感情。
当然,“一国两体”的概念在国际政治中还是个创新,但“一国两制”的概念又何尝不是呢?使用什么文字来表述、定位两岸关系,说到底只是个技术层面的问题。海峡两岸之间化干戈为玉帛的关键还在于两岸的主流民意和当政者的诚意、智慧和决心。只要两岸的政治家本着最大的诚意和决心,充份发挥他们的政治智慧,相信最后还是能够找到能为海峡两岸的中国人民带来双赢的解决方法,从而为整个中华民族带来福祉,为亚太和世界和平做出贡献。
【注释】
[1] 关于香港的回归和“一国两制”问题,见David Wen-wei Chang and Richard Y. Chuang, The Politics of Hong Kong's Reversion to China, New York, NY: St. Martin's Press, Inc., 1998; Roda Mushkat, One Country, Two International Legal Personalities: The Case of Hong Kong, Hong Kong: Hong Kong University Press, 1997; Bob Howlett, ed., Hong Kong-A New Era: A Review of 1997, Hong Kong: Government Information Services Department, 1998。
[2] 《环球时报》,2001年7月17日,第1版。
[3] 《新华月报》,2000年第6期第51至54页,2000年第8期第139至140页,2000年第10期第150页和2001年第1期第104页。
[4] 《中央日报》,2001年7月8日和19日。
[5] 此“一个中国”的概念在两岸的各自宪法中都可以找到法理依据。
北京的官方政策是用“一国两制”的方法来解决台湾海峡两岸的问题,这一政策最初是针对香港回归制定的。根据这一政策,香港的主权回归北京后,将成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个特别行政区;北京的中央政府除了负责香港的防务和在只有主权国家政府才能参加的国际组织中代表香港外,香港对其内部事务有高度自治权(包括香港实行不同于大陆的政治制度;继续作为一个单独的关税区和独立的经济实体;继续使用自己的货币;能够进行除了主权国家政府对外交流活动以外的其他各方面的对外交流活动,包括经济、文化、体育等各方面的交流,香港因此得以继续作为亚太经合组织(APEC)、国际奥林匹克委员会等各类国际组织的成员)。[1] 这一模式后来又延用于澳门。
台湾与港、澳的情况不同,因此北京方面扩大了对解决台湾问题所使用的“一国两制”政策的内涵,并使之不断地明确化。钱其琛2001年7月12日会见台湾新党代表团时详细表述了其具体内容:北京方面会让台湾拥有比港、澳更多的自治权;台湾还可以继续保留自己的军队和政治制度。[2] 在其他场合北京也多次表示,大陆和台湾的关系是平等的关系,而不是中央和地方的关系;在一个中国的前提下,两岸什么都可以谈。[3]
台湾方面的主流态度是不接受北京的“一国两制”模式,并认为这一模式实际7上是将“中华民国”并入“中华人民共和国”,使台湾变成“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个“特别行政区”。民进党政府还未就两岸关系形成一个明确的官方政策,也不愿在“一个中国”的问题上明确表态,但坚称台湾和大陆是平等、互不隶属的。为了回应大陆的“兼并型”统一模式,突显两岸地位的平等,在野的国民党于2001年7月7日正式提出了以“阶段性的邦联”来解决两岸问题的主张。根据这一设想,“中华民国”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作为两个对等的政治实体先组成一个中华邦联,在此构架下建立起两岸和平稳定的关系,实行“一个邦联、两种制度”,并以此为基础来逐步走向中国的最后统一。[4]
大陆和台湾在两岸关系上的根本份歧深刻地反映出双方之间还缺乏基本的互信。尽管两岸的认知存在着这些根本份歧,若仔细分析两岸官方及主流态度的主要内容,还是能找到相互间政策、态度上的共同交聚点。
笔者以为,如果采用“一国两体”的构想和表述方式来代替“一国两制”或“邦联制”的提法,正好能反映两岸双方政策、态度之间的有限的、但却是非常关键的共同点,从而帮助两岸走出僵局,并以此作为双方开始进行实质性政治谈判的起点。“一国两体”构想的完整表述是:一个国家,两个政治实体。具体来说,可包括如下主要内容:第一,大陆和台湾作为两个平等的政治实体,组合在一个中国的国号之下;两岸实行两种制度,在一个国号之下相互具有相对的自主性。第二,在“一国两体”的框架下,具体的国号、国旗、一个中国的具体构架、一个中国的国家主权在两岸间如何分享等问题,都通过两岸的谈判来确定。作者建议,国号可以定为“中华联盟”或“联合中国”,英文可译为“United China",类似于英国的国号“联合王国”(United Kindom)和美国的国号“美利坚合众国”(United States of America)。第三,在“一国两体”框架下组合起来的中国只是近期目标,而远期目标则是逐步并最终建立一个“一国一体一制”下的统一、民主、自由、繁荣、富强的中国。
“一国两体”的构想基本上包容了大陆和台湾目前在两岸问题上官方政策、态度的主要实质内容,有充份理由为双方所接受,可成为双方重新开始谈判的起点。“一国两体”的表述方法包含了北京对台湾所设想的“一国两制”构想的基本内容,但克服了“一国两制”表述的负面影响。“一国两体”包含了“一个中国”的概念,而“一个中国”的原则是北京解决两岸关系的政策底线。由于北京已公开接受了大陆和台湾是一种平等关系、而不是中央和地方的关系的说法,因此从技术层面来说,“一国两体”的内涵与北京的官方态度是吻合的。
另一方面,虽然北京目前仍坚持要用“一国两制”的方法来解决台湾问题,但在实际内涵方面,大陆对台湾所设想的“一国两制”构想已远远超越了处理香港和澳门问题的“一国两制”模式,因此,香港、澳门式的“一国两制”概念在台湾问题上已有名无实。显然,若北京在解决两岸关系问题上再继续坚持使用“一国两制”这一表述方式,只会作茧自缚,很容易让台湾方面(特别是台湾的民众)把大陆对台湾的“一国两制”政策等同于香港、澳门的回归模式。有鉴于此,在表述方式上做出相应的调整对北京方面来说是有百利而无一弊的。“一国两体”的表述方法正好克服了“一国两制”表述方法上的局限性,从而能更准确地表达北京对台湾问题的实际政策内容。
而对台湾方面来说,“一国两体”的概念确认了台湾在两岸关系上的根本立场,即台湾和大陆地位平等,相互间不是从属关系。当然,若接受“一国两体”的构想,台湾也等于是接受了一个中国的原则;但在“一国两体”的框架下,“一个中国”的含义为何,还需要由处在平等地位的台湾和大陆通过谈判来共同决定和一致确认,从而避免“中华民国”被统一到“中华人民共和国”里去的担心。在“一国两体”的框架下,台湾作为一个平等、自治的政治实体,参加联合国这类国际组织的问题也可望得到解决;在这方面,前苏联的白俄罗斯(Belarus)和乌克兰(Ukraine)的联合国会员国身份,可为参照。
“一国两体”比“邦联制”在“一个中国”的问题上更明确。从国际法的角度看,邦联是个松散的主权国家联盟,在邦联制下的独立政治实体并不必然会组成统一的国家。因此,北京拒绝国民党的“邦联”主张也就不足为奇了。而“一国两体”的设想在强调两个对等的政治实体的同时又确认了“一个中国”的原则,北京方面就难有充份的理由加以拒绝。
从两岸现状的现实来看,“一国两体”的提法也是恰当的,因为在包括台湾海峡两岸在内的“一个中国”的概念下[5],“中华民国”目前并不要求代表大陆地区的人民,而“中华人民共和国”事实上也无法代表台湾地区的人民。“一国两体”的提法正好把目前中国分裂分治状态下存在着的两个政治实体的现状如实地反映了出来。在这种分裂分治状态下,实际上双方都只是在各自管辖的区域内有效行使主权,中国的主权实际上处于被分割状态。
海峡两岸统一的谈判与香港、澳门的主权回归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谈判是完全不同的。港、澳回归的谈判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与港、澳前宗主国的谈判,目的是为了把过去西方列强霸占去的领土收回;而关于台湾海峡两岸问题的谈判则是同胞之间的谈判,其内容不是外国占领领土的主权“回归”,而是双方如何把内战遗留下来的、分裂了50多年的国家重新统一起来,这实际上是中国人自行分裂了的国家主权的重新统一的谈判。由于解决海峡两岸问题实际上是处理“兄弟姐妹”间的纷争问题,所以就更有理由要双方本着互谅、互让的精神来进行,照顾到海峡两岸人民的根本利益和民族感情。
当然,“一国两体”的概念在国际政治中还是个创新,但“一国两制”的概念又何尝不是呢?使用什么文字来表述、定位两岸关系,说到底只是个技术层面的问题。海峡两岸之间化干戈为玉帛的关键还在于两岸的主流民意和当政者的诚意、智慧和决心。只要两岸的政治家本着最大的诚意和决心,充份发挥他们的政治智慧,相信最后还是能够找到能为海峡两岸的中国人民带来双赢的解决方法,从而为整个中华民族带来福祉,为亚太和世界和平做出贡献。
【注释】
[1] 关于香港的回归和“一国两制”问题,见David Wen-wei Chang and Richard Y. Chuang, The Politics of Hong Kong's Reversion to China, New York, NY: St. Martin's Press, Inc., 1998; Roda Mushkat, One Country, Two International Legal Personalities: The Case of Hong Kong, Hong Kong: Hong Kong University Press, 1997; Bob Howlett, ed., Hong Kong-A New Era: A Review of 1997, Hong Kong: Government Information Services Department, 1998。
[2] 《环球时报》,2001年7月17日,第1版。
[3] 《新华月报》,2000年第6期第51至54页,2000年第8期第139至140页,2000年第10期第150页和2001年第1期第104页。
[4] 《中央日报》,2001年7月8日和19日。
[5] 此“一个中国”的概念在两岸的各自宪法中都可以找到法理依据。
< Prev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