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总理温家宝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将收入分配问题提到了醒目的地位,第一次明确提出了要“改革收入分配制度”,“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入分配中的比重,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温家宝,2010)显然,这是中国政府对普通民众日益增长的对社会收入极度不均的强烈不满的一个回应,也是对去年大规模的经济刺激计划无法有效地刺激消费需求后的一项政策反思。
在经历了三十年的经济高速增长之后,中国不同社会阶层之间的收入差距越来越大。从而导致中国低收入者在国民收入分配中所占的比重越来越低。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中国百分之五的最高收入户的占全国收入百分之二十以上;百分之五的最低收入户的则只占百分之零点六右。[1]如果将高收入家庭的非工资收入、尤其是各种黑色和灰色收入考虑在内,高、低收入户之间的差别就更为悬殊了。
依据一般经济分析,低收入者的收入增长缓慢可能源于各种不同的原因,例如,相对于发达地区,欠发达地区的收入滞后可能是其成因之一;相对于城镇地区,农村地区的收入滞后也可能是另一个原因。(李实、罗楚亮,2007)毫无疑问,这些因素在中国都客观存在。但是,自上个世纪九十年代以来,中国收入分配中最根本的原因则是,相对于国家的税费收入和企业的利润收入,劳动者的工资收入增长过于缓慢。这意味着中国的普通劳动者并没有能够从高速经济增长中得到相应的份额。
清华大学白崇恩和钱震杰等人以国家统计局公布的经济普查数据为基础进行的一项研究表明,在从一九九六年到二零零五年的十年间,居民收入在全国可支配收入所占的比重下降了12.72个百分点;其中,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下降了10.71个百分点。而企业和政府部门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则分别上升了7.49和3.12个百分点。(白崇恩、钱震杰2009)有必要指出的是,近年那些收入增长较快的企业大多是具有垄断性质的国有和国家控股企业; 而且这一“国富民穷”现象在二零零五年以后甚至有进一步加速的趋势。
改革收入分配制度必然涉及现有利益格局的变化。尤其是它需要包括从中央到地方各级政府在内的国家机构削减自己的支出,减少自己的权力。这对于已经习惯于政府垄断重要资源的现有政治体制和对于在这一体制中有着巨大的个人利益的各级政府官员和企业管理层是一个巨大的挑战。从这个意义上讲,能否将“改革收入分配体制”从政府报告中的言辞变成现实,不仅对中国的经济发展,而且对中国社会和政治演变都具有重要意义。
参考文献
- 白崇恩、钱震杰,2009,“谁在挤占居民的收入──中国国民收入分配格局分析”《中国社会科学》,第5期,99-206。
- 李实、罗楚亮,2007,“中国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的重新估计”《北京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第2期,111-120。
- 温家宝,2010,“政府工作报告”《人民日报》,2010年三月六日,第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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