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 "过渡型立法体制" -- 评转型时期中央与地方立法关系的变化
李亚虹
本刊主编;美国萨福克大学法学院博士。曾任职于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
一. 背景
中央和地方立法关系的变化,是在中国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的大背景之下产生的。中国经济市场化和私有化的速度,举世瞩目。它不仅改变着中国旧有的公有制经济基础,而且还对中国铁板一块的政治体制、政府结构、权力格局产生着强有力的冲击。不管情不情愿,中国政府已经开始松动了对整个社会的控制。政府在制定政策和计划时,开始接受市场经济规律的要求、顾及市场机制内在的和现行行政管理的“游戏规则”。